第十二章 三朝元老心方壯 第五節(第4/4頁)

石越憑直覺就相信這個計策是妙策,他也不止一次想過,若能令遼國將注意力轉移到西方,對宋朝來說絕對有百利而無一弊。範純仁此策,雖然可能令李秉常迅速壯大起來,但卻至少可以為宋朝贏得四五年的時間。李秉常的重新壯大是遲早的事,若宋朝竟然害怕這點考驗,那根本就沒資格提“強大”二字。所以此策最重要的,便是為宋朝贏得的這難得的時間。

撐過這四五年,便是與遼國一戰,又有何懼?!到時候只怕遼國不找宋朝麻煩,宋朝還想著要恢復幽薊呢。

“幽燕未復,何談一統?”太祖皇帝的這句話,是紮在每個宋人心中的刺。

但是石越依然一時無法接受範純仁的這種前後表現的巨大矛盾,呆了好久,他才近乎愚蠢地說了句:“範公,奈鬼奴何?”

話一出口,石越才意識到自己的失言,但此時覆水難收,亦只得呆呆地望著範純仁,瞪著範純仁翻臉。

但範純仁只是擡起頭來,望著石越,眼神中盡全是痛苦與掙紮。

“子明,奈社稷何?”範純仁反問了一句。但這話卻顯然無法說服他自己,他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又說道:“子明還記得你當日責我之語嗎?昔日魏鄭公也曾勸過唐太宗,可惜唐太宗不聽,這才埋下禍根,盛唐不過輝煌了百余年,就此崩潰。我方才所說,實是背聖人之教,有傷仁道。然我既無本事兼濟天下,便只能退而求其次,先求我中夏之民之太平安寧。春秋之義,親疏有別,親親者,疏疏者,此亦天理人情。若有人身為漢人,而親四夷,遠中夏,吾不知其可!然我出此下策,實大傷陰鷙。我自束發受聖人教,凡事當以仁孝為先,漢人是人,夷狄亦是人,皆是父母生養,吾行此策,不知仁在何處?!孝在何處?!但我卻始終記得子明當日責我之語,我身居兩府,便當以天下為念,不能只顧念著自己幹凈。若此時令契丹南犯,縱能取勝,但卻必有無數百姓慘死,朝廷二三十年內,更難恢復元氣。我行此策,於神明有愧,於聖人有愧,然於國家百姓,可以無愧。”

範純仁淡淡地、緩緩地說道,語言間不乏自相矛盾之處,但他所說的話,卻句句出自肺腑,令石越與侍劍都不由慘然動容。推行這樣的計策,對於範純仁的折磨,他內心的痛苦,遠非石越所能理解。對於石越而言,做這樣的事,最多不過有點於心不忍,但對範純仁來說,卻是內心中信念的沖突與煎熬。

而他偏偏是一個信念無比堅定的人。

“然此策不能由朝廷公然推行。”範純仁避開石越憐憫的目光,又沉聲說道,“此亦是我來找子明的原因。朝廷不能公然行此不仁義之事,否則便是因小失大,傳揚出去,不僅為萬邦所輕,貽後世之譏,更無以面對天下萬民。故此,若要行此策,必須擇一人,此人須為布衣,最好不是漢人,且要能言善辯,可以見得了遼主或其身邊重臣。此策亦非朝廷之策,不經政事堂,僅是子明與我之私謀。將來萬一事發,咎謗皆由我二人當之!”

說到此處,他霍地擡頭,直視著石越。

“咎謗皆由我二人當之!”石越輕輕點頭,伸出掌來,與範純仁輕輕擊了三掌,又道:“便是這人選難覓。”

“此事便交給子明了。”範純仁似是松了一口氣,輕聲說道,“此事為我一生之恥。秋官掌天下之刑律,必須心懷仁心,至公無偏,方能執法無礙。我再居秋台,是辱此天下公器。此事一過,我便會自請出外……”

這又是大出石越意料,“範公……”他張口欲勸,卻又想到範純仁自責頗深,這欲辭去刑部尚書的想法,亦不過是為求的一種心理上的平衡。範純仁這類人,平素對己自律甚嚴,這時要勸,也未必勸得過來,因此張開口說了兩個字,竟又不知道要說什麽好了。

而且,在石越看來,這條計策,的確是卑劣、殘忍。卑劣、殘忍的東西,難道因為是為了所謂的“國家”,便可以變得不再卑劣、殘忍嗎?如果抱著這樣的想法,那將會是十分可悲的。

無論打著多麽冠冕堂皇的旗號,卑劣、殘忍就是卑劣、殘忍,壞的東西永遠也不可能變成好的東西。

只不過石越也有矛盾的一面,盡管他如此認為著,但到了要抉擇的時候,他卻不會有半點猶豫。這又究竟是一種虛偽,還是一種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