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安漢當年一觸龍 第六節

熙寧十八年,三月。

尚書左仆射府。

早春的陽光,透過窗外的竹林,投射在司馬光的書閣內,書閣裏處處都透著幾個月來從未有過的清新明亮。閣外,幾只燕子互相追逐打鬧著,在翠綠的竹林間,高飛低掠。

這種春日的明媚,令司馬光忽然間詩興勃發。他快步走到書案前,提起筆來,想要寫一首詩記錄下心中的感觸,但他剛要落筆,卻又搖了搖頭,苦笑著嘆了口氣,終究還是筆重又放了回去。

司馬光自嘲的笑了笑。一直被繁瑣的政務所糾纏,雖然一時詩興大發,但待到落筆,才知道自己一時間竟已寫不出好詩來。但他亦不想浪費這大好的光陰,停了一下,便快步走到書架前,抽出日記,重又回到書案前坐了下來。

從某種角度來說,這才是司馬光真正的理想。《資治通鑒》所記錄的歷史,只到宋初開國。司馬光一直有個願望,希望在致仕之後,能夠寫一部宋朝的國史——這部國史的範圍,將不限於各朝實錄與國史館所修的國史,它的材料將更加豐富,立場也更加公允。因此,十幾年來,司馬光一直在做兩件事,一是將他聽到的、看到的,他認為有史料價值的事情,如實的記錄下來,在每一條記錄下,他都明確的記錄下這是他在何時何地,自何人口裏聽到;另一件事便是寫日記,記下他為政十幾年間的點點滴滴。任何人看到這本日記,便可以對熙寧一朝的政治,有一個清晰的了解。這兩件事情,司馬光十幾年如一日的堅持著,從未有過任何的懈怠——哪怕在他意識到自己致仕以後,恐怕將不會再有精力去寫一部史書之後,司馬光也沒有停止下來。

他將這兩本筆記,珍之重收的收藏起來,即使是家裏的子侄,也從不許他們翻看,幾天前,他又在筆記的第一頁上,加上了遺言,禁止後代在三代之內公布這些筆記。

這既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禍端,亦是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讓自己的記錄,更加公允。

司馬光將日記在書案上放好——他的日記已經累積了幾十卷,這是最新的一卷,是從新帝柩前即位那一日開始的。他將這一卷日記小心的翻開,翻到最後一頁,看了看時日,竟已經缺了六日沒有記錄了。

他決定趁著這難得的空閑,補上這幾日的日記來。

他一面整理著思路,一面翻到前幾頁的日記。

“……知左右仆射蔡京等上書,請以左右仆射兼門下長官,余與右相越上表,以先帝改官制,欲凡軍國事,兩府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京言不當。先是……”

他不覺又搖了搖頭,目光移到下面一條。

“……以端明殿學士判河陽府曾孝寬為兵部侍郎,右相越、侍中安石薦。以曾孝蘊為蜀幣局丞。孝蘊,曾宣靖公從子,太府寺少卿張商英薦。”

王安石很欣賞曾孝寬兄弟,現在看起來,石越對曾氏兄弟也青眼有加——司馬光認為這正是石越為政的缺點之一,在選拔人材方面,石越不太重視文章,司馬光也是贊同的,但過於重視吏材,而很少考慮德行,卻令司馬光無法苟同。曾氏兄弟,包括都水丞曾孝廣,的確都頗有吏材,但在德行方面,卻並無令名。

司馬光快速的跳過這一條,目前來看,曾孝蘊處置事情還是極為得當的,而眼前最重要的,便是蜀幣推行順利。

後面幾條,都是些無關緊要的瑣事。司馬光掃了一眼,便翻過這一頁。

但接下來幾條記錄,卻有些刺目。

“……太府寺詳定各路、府、州、軍、監、縣鹽債額……”

“……京師發行鹽債。知開封府蔡京面奏言,開封府界,三日之內,發行鹽債六百七十萬八百貫,士民踴躍,請增京師鹽債額至八百萬貫,並請比京師例,增上縣鹽債額,免下縣鹽債,下縣士民欲購鹽債者,可令京近州縣購買。詔依蔡京所奏,令太府寺重定各縣鹽債額以聞。簾後並賜玉帶褒之。”

“……言者論知開封府蔡京發行鹽債,強行抑配,詔京分析。”

“……殿中侍禦史吳蘭等三人以誣蔡京,責授監某州場稅……”

“……天章閣待制韓周、文選司郎中範放……等十人,以論發行鹽債不聽,自請出外。詔可……”

這實是司馬光入仕以來,最苦澀的事情之一。

韓周、範放等人,許多都與他關系極好,不料因鹽債一事,竟然鬧得割席斷交。而在明面上,司馬光卻還不得不堅定的站在石越一邊。發行鹽債一事,對當今朝廷的財政來說,實是至關重要,不容有失。有了這筆錢,連司馬光都覺得底氣要足了許多。

以汴京為例,在蔡京以令人瞠目結舌的速度賣出六百七十多萬貫鹽債以後,太府寺旋即在曾布的主持下,與錢莊總社達成合作,錢莊總社每年向太府寺交納其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並將其往來帳目抄送太府寺審查,以換取太府寺為錢莊總社下屬之錢莊提供存款保證,即使錢莊倒閉,太府寺亦替所有儲戶提供上限為五百貫的賠償——就此迅速平息了汴京錢莊的擠兌風波。而與此同時,交鈔的購買力也穩步上升,雖然還很難與銅錢相提並論,但市面上的交鈔,畢竟又漸漸多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