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安漢當年一觸龍 第六節(第3/5頁)

對於鹽債之事,司馬光心情之復雜,實是他生平所僅見。他並不喜歡借債這種方式,更不喜歡賣爵,比起那些反對他的君子而言,司馬光對名爵的重視,其實一點也不遜色,但另一方面,不當家不知油米貴,所謂的宰相,其實便是這個國家的大管家。所以,他也必須在幾個他都不喜歡的後果,選擇一個稍微沒那麽厭惡的。他能理解那些反對他的故友,但是,他又由衷的希望他們也能夠理解自己。而更矛盾的是,盡管他在理智上認為發行鹽債、賣爵,這只是非常之事,不得已而用之,對石越建議此策的效果將信將疑,對他過於強硬的態度與方式心懷不滿,亦為未來可能造成的負面後果而憂慮難安。但是鹽債發行順利,亦讓他打心裏高興,而在國庫捉襟見肘許久之後,突然之間又變得寬裕起來,更令他有一種難以名言的輕松與喜悅。

因此,在記敘有關鹽債的事情時,若不努力保持克制,他會一時對劉摯們充滿同情與理解,一時又不自主的想要指責他們……直到書閣裏的座鐘走了四分之一個時辰以後,司馬光才總算記完這些。他又細細檢查了一遍,確認沒有錯漏,方才又拿過日記,翻到下一頁。

這一頁只記錄了很簡單的一條事:“……太皇太後眼疾,詔天下各州縣訪求名醫……”

後面則是大段的空白。

司馬光重重的嘆了口氣,幾乎是用一種厭惡,不,應當是痛恨的眼神,望著後面的大段空白。

當日留下這大段的空白,是因為司馬光對那個傳聞還將信將疑,但今日,他卻已經可以確定——清河郡主每日都要進宮,替太皇太後讀奏狀,而太皇太後的批答,十有八九,亦是出於清河之手,雖然依然是太皇太後的意思!

兩府對此的反應十分激烈,但是一向十分賢明的太皇太後,在此事上卻十分固執。在司馬光面奏時,太皇太後更挑明了她不會讓清河郡主幹政,一切旨意,皆自聖斷。並直言她眼疾已十分嚴重,已無力再看這許多奏折,雖有翰林學士,但畢竟男女有別,內外宮禁不便,而清河郡主“素謹慎識大體”,才“不得已”如此。

但這樣的說辭,是無法令兩府安心的。

所謂“防微杜漸”,清河郡主雖然的確頗有賢名,但一旦大權在手,誰又能保證時日一久,她不會迷失本性?況且這是大傷太皇太後聖德之事。

但太皇太後將所有諫章一律留中,兩府亦無可奈何。而且兩府心裏亦十分明白,他們的確找不到更好的折中之法——可沒有人敢叫太皇太後去安心養病,將權力全部交給兩府。宰執們雖然心照不宣,但眾人心裏的打算,司馬光卻是明白的——此時雖無可奈何,只得盡力替太皇太後求醫,但只等著清河郡主落下個什麽把柄,便要令她此生永難再入宮中。

大宋朝不是李唐,若宮中竟出了個上官婉兒,那可真是宰相之恥!

保慈宮。

“蘇軾奏狀,引黃言遼使已經換文歸國,遼主亦已停止征召部族兵,契丹北樞密院通報使館說,大軍聚集,非為南犯,不過聚兵操練,今演練已畢,將逐次散歸。”清河坐在殿中一側的一張書案旁,給高太後念著奏折。她先念引黃的內容,若高太後想繼續了解詳情,她才繼續念奏折的內容。

高太後閉著眼睛,嗯了一聲。為了讓遼人緩兵,代價不菲。不過在高太後看來,終究還是值得的。兩國交兵。是臣子之利,而非君主之利,這個道理,高太後時時牢記著。

現在已經知道,遼主其實並不想和宋朝打仗。而宋朝開出的條件,亦是遼人所無法拒絕的。打仗不過是為了求財,如果不打仗也能得到錢財,遼主自然也不願意冒戰爭的風險。在章惇提出宋朝的條件後,雙方爭執的焦點很快變成了貨物的價格數目、契約時間的長短……高太後當初的打算是時間長短無所謂,只要不超過慶歷增幣的水平,便可以接受;而兩府則堅持寧可付出每年一百萬貫,時間亦不得超過五年。但最後章惇的使命完成得非常好——此事再加上他在平渭南兵變時的功勞,在他回國後,沒幾日便被拜為簽書樞密院事——章惇最終與蕭禧簽訂的契約,為期五年,雙方約定五年後再次談判,而宋朝實際的付出,只有每年五十萬貫左右。

雖然對目前的國庫來說,五十萬貫亦是一筆不小的負擔,但高太後與兩府都視為一個巨大的外交勝利——相比戰爭而言,這已經很便宜了。更何況,在鹽債開始發行後,汴京輕易便募集到八百萬貫的巨款,這實是給了高太後很大的心理安慰,似乎國庫忽然間便沒那麽窮了。

但這個新的條約並沒能如最初設想的那樣成為密約,兩府覺得紙包不住火,幹脆主動公布——它在朝中並沒有引起多大反對,倒是在民間招致了許多的不滿,但大體而言,反對的聲音遠不如預期的強烈,清議感到失落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現實卻是,即使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書呆子,也能感覺到大宋朝的變化。而且,朝野的注意力,也早已被鹽債與封建吸引——甚至連西夏使者再次來到汴京,亦沒有多少人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