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山河百戰變陵谷 第三節(第4/6頁)

自從戰爭開始以來,宋朝便一直存在著一個致命的軟肋——他們無法快速的補充損耗的騎兵與戰馬。而因為社會結構與兵制的不同,宋朝是不可能存在“家丁制”的,也就是說,他們的絕大部分騎兵,都是不可能有所謂的“輔兵”的。這個特點進一步加劇了宋軍的損耗。

而他們的對手——遼軍傳統上不僅每名正兵配備兩名家丁,而且這兩名家丁中,有一名是可以騎馬作戰的,當進行攻城作戰或者重要的攻堅戰時,遼軍便往往使用家丁擔任沖鋒陷陣,因此遼人常常極為得意的自誇他們的正兵很少損失。

雖然遼軍的這個傳統其實早已崩壞——當蕭佑丹重新整頓宮衛騎軍制度之時,即意味著遼人的傳統早已經不能持續——但遼軍的家丁制,仍然部分的保留了下來。盡管在遼國,生活習慣與社會結構同樣正在發生無法逆轉的巨變,哪怕繼續維持一個可以騎馬作戰的家丁,也已經不可能做到。事實上,蕭佑丹能夠成功改造宮衛騎軍制度,使其重新復活,便已經是天時地利人和缺一不可的奇跡,任何人都無法要求更多。

但是,正如在歷史中無數次出現過的那樣,傳統仍然具有一些意想不到的生命力。在一些個別的宮分軍中,仍然擁有能夠騎馬作戰的家丁。即使在傳統已經崩壞的宮分軍中,家丁的意義,也不僅僅是提供騎馬輕裝步兵或者後勤運輸人員,他們是一種更全面的輔助兵種,不僅平時可以令其主人得到更多的休息,以專注於作戰,在關鍵時刻,家丁們還能保護他們的主人免於戰死、受傷,或者更快的康復。

而對於宋朝來說,這卻是不可能做到的。這不是一種簡單的軍事制度,而是要求宋朝改變其騎兵部隊的社會階層——既便如此,可能也還不夠。因為在宋朝普遍實行的是契約奴婢制度,除了一些例外或者是品官階層,奴婢對主人的依附性已經普遍降低。當然,最根本的原因並不在於“家丁制”,而在於宋朝有限的騎兵兵源與戰馬儲備。盡管這方面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他們都不可能達到遼國的水平,可在紹聖七年的時候,宋朝這方面的狀況幾乎可以稱得上窘迫。

這個軟肋令得短時間內,石越竟然無力補充驍勝軍的兵員,更加無法重建拱聖軍。

而在河間府,更是對比鮮明。

宣武一軍與鐵林軍雖然在遼軍的作戰中也有不小的損失,卻總是能夠迅速的就地補充兵員——甚至不需要降低他們對身高等等各方面的要求。一個重要的原因當然是因為宣武一軍與鐵林軍薪俸優渥,其最普通的士兵的收入,也已經足夠維持一家五口在汴京的溫飽生活,按紹聖初年最終確定的兵制,普通節級士兵十到十五年後必須退役,到時即使不願意去朝廷安置墾田的地區,十幾年下來,只要節省一點,也能攢下一筆錢來,回河北購置幾畝薄田,絕不成問題。更何況宣武一軍與鐵林軍財大氣粗,只要被其征募,當即便發給總價達到數十貫的糧食與財物,作為安家之費用。這對於河間府內那些朝不保夕的逃難百姓來說,簡直是無法抗拒的誘惑。

但這顯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因為同在河間的田烈武的雲騎軍想要征募新兵卻困難重重。雲騎軍的薪俸雖然要低一些,但河間府的物價也遠不及汴京,加入雲騎軍亦不用背井離鄉,倘若雲騎軍只是一只步軍的話,其吸引力絕不應在宣武一軍與鐵林軍之下。可現實卻是,田烈武想要補充一點兵員,比神衛營還要困難。

困難來自很多方面,而且幾乎都無法解決。首先田烈武沒有足夠的戰馬。有時候,在戰鬥中的損失,戰馬的損失比騎兵更大。雲騎軍原本是一人兩馬,如今已經變成了兩人三馬。並且,他也不能臨時征募從來未騎過馬的士兵,從頭訓練。於是,他只能開出賞格,吸引會騎馬的壯士帶著自家的馬來投軍。同時高價收購民間馬匹。

這樣做並非全無效果,但對於想要重建第一營的田烈武來說,失望仍然不可避免。

最終還是章惇幫了他一把,將河間兵的幾百名騎兵白送給了田烈武,田烈武這才勉強湊齊了六百人,又從其余四營中抽調了三百人,總算重建了第一營,算是給了李昭光一個交待。

但章惇的慷慨,也令得河間兵成為一只純步兵,兩百余名騎兵,對於一只上萬人的軍隊來說,連最低要求都沒有達到。

章惇自然並不在意這些,他無意控制任何一支軍隊,區區河間兵更加不在他心上。甚至可以說,他對是否能建立軍功也並不在意,在他心裏面,這些只是朝廷的“鷹犬”們該做的事,而他,卻是“朝廷”的一部分,他是替皇帝控制“鷹犬”的人。他需要在河間府立下功業,只是因為他需要向皇帝,同時也需要向與他一樣同為“朝廷”一部分的其余人證明,他擁有這樣的能力。他已經是皇帝的一個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