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一)(第2/8頁)

"端敬"即是誤傳為董小宛的"孝獻皇後"棟鄂氏,端敬為其謚號中最後二字。這段疑案,留待後文再談;此處可以確定的是,廢後的"情敵"即是端敬。《康熙實錄》:

三年六月壬寅,葬世祖章皇帝於孝陵,以孝康皇後、端敬皇後祔。

孝康為聖祖生母佟佳氏,聖祖踐祚,尊為慈和皇太後,康熙二年二月崩,自然祔葬孝陵。而端敬與世祖合葬,即所謂"南山仍錮慎夫人";下一"仍"字,可知有爭之者,爭而不得,勝利終歸端敬,故曰"仍"。而此爭之者,自然是廢後。得此了解,末句"玉真"之典,方有著落。《唐書·後妃傳》:

玉真公主字持盈,天寶三載,請去公主號、罷邑司,帝許之。

明此出處,通首可解。廢後雖不在分香賣履之中,但世祖既崩,旋即身殉,其用心與劉伯玉妻段明光無異,以為既然殉帝,位號可復,以元後身份,自然合葬,故雲"銀海居然妒女津",銀海指孝陵。

豈意祔葬者仍為端敬。"君王自有他生約",說明端敬得以祔葬的原因,此或出於世祖的遺命,必與端敬同穴。末句設為規勸之詞,言廢後應學玉真公主,謙退不妒,勿爭位號,或者反可邀得世祖見許於泉下。

以上所解,自信可發三百年之覆。由是可知,廢後退居側宮,死於何年,葬於何處,"档案無考"之故何在。

珍珠十斛買琵琶,金谷堂深護絳紗。

掌上珊瑚憐不得,卻教移作上陽花。

孟注:"第六首則可疑,若非董小宛與世祖年不相當,幾令人謂冒氏愛寵,為或有之事矣。余意此可有二說:(一)或廢後非卓禮克圖親王之親女,當攝政王為世祖聘定之時,由侍女作親女入選,以故世祖惡攝政王而並及此事,決意廢之。(二)或端敬實出廢後家,由侍媵入宮。(下略)"

心史此兩說,第一說絕不可能,因皇室與博爾濟吉特氏已三世為婿,中表至親,豈能以侍女假冒?而況作配天子為嫡後,吳克善又何肯以侍女作親女?第二說則端敬如為廢後侍媵,則早當見幸,不應遲至"十八歲入侍"。

按:《古意》六首,末首與前五首不相連貫,此為最可疑之點。玩味詩意,絕非詠廢後,鄧石如《清詩紀事初編》敘吳梅村,說"《古意》六首"雲:"一廢後;二三四五宮人失寵者;六季開生諫買揚州女子。"季開生為季滄葦之兄(其事跡詳見拙著《柏台故事》),以諫買揚州女子幾遭大辟,減死流尚陽堡,死於戍所。此事固亦為順治年間壓制漢人的一大公案,但以體例而論,不應闌入此處,且語意不及於極諫,鄧說難信。

我以為第六首當是言端敬的出身。此詩主要用石崇的典故,即第三句"掌上珊瑚",亦借用石崇與王愷鬥富的故事。"絳紗"有兩解,一出《後漢書·馬融傳》,指女樂;一出《晉書·胡貴嬪傳》:晉武帝多簡良家女子充內職,自擇其美者,以絳紗系臂,乃指為天子所選中的女子。但細釋詩語,仍以指女樂為是。

就詩論詩,照字面看,並不難解:有豪家量珠聘得名妓,頗自珍秘,輕易不為賓客所見,結果竟成宮眷。但其中隱藏的內幕如何,卻費猜疑。

如說世祖對此名妓一見傾心,以權勢壓迫豪家獻美,則疑問有二:

第一,豪家是誰?是否端敬之父鄂碩,抑其伯父即多爾袞的親信羅碩(或作羅什)?

第二,端敬出身既為名妓,何以又一變而為鄂碩之女?

據傳教士的記載,端敬原為世祖胞弟襄親王博穆博果爾妃。黎東方博士信此說,以為博穆博果爾無功無德而得封親王,即為慰其奪妻之恨。按:太宗十一子,除第九子世祖及早殤者外,得封王者四子,一為長子豪格,封肅親王;一為五子碩塞,封承澤親王,後改號為莊親王;一為八子,不知名而封為榮親王,即太宗所寵的宸妃所出;一即博穆博果爾,其生母亦出於博爾濟吉特氏。碩塞封王以戰功及多爾袞的提拔;榮親王則是子以母貴;唯獨博穆博果爾,遽封親王,確有疑問。

今以《古意》第六首而言,如世祖曾奪弟所愛,亦為侍姬,而非嫡室。但博穆博果爾於順治十二年封王,十三年即薨,得年十六歲;而端敬以十八歲入侍世祖,年長於博穆博果爾,似亦不倫。

走筆至此,不能不談吳梅村的《清涼山贊佛詩》;向來談董小宛入宮,及世祖出家,無不重視此詩;尤以一、二首,本事大致可考。程穆衡注未見;若孟心史在《世祖出家考實》一文中,所言固不謬,但實可更詳,此當與《古意》六首及《讀史有感》八首合看,則情事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