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 戰(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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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八是閻王節,隔天的正月初九便是天帝的節日,必須許一些盡忠盡孝的願。天帝亦稱玉帝,或合而稱為“玉皇大帝”,其權柄超越萬物,但其起源不詳。一般傳說玉帝之母乃是王後,夢見老子前來拜訪,之後便懷了玉帝。玉帝生在正月初九午時,降生之時通體光芒四射,普照大地。玉帝自幼尊榮,才智過人,無時無刻不慈愛憐憫,總把金銀珠寶施舍給窮困病殘、孤兒寡母。他在父王死後登基,但將政事托與大臣,自己隱居山林,冥思默想,臻於至善,升天成仙,長生不死。但他決定三度下凡,走訪兩千四百處,宣揚憐憫濟世之道,救死扶傷,教化眾生。宋真宗在1015至1017年間屢降聖旨,將之名為“玉皇大天帝”。21

地府還有九位像閻羅王這樣的神明,皆受玉帝節制,各有其節日。凡人若祝禱得宜,或能免於激怒神明。神君審判凡人行為不當之處,少有能逃過懲罰。掌管第一殿地獄的秦廣王負責初審剛死之人,然後將之發配給其他神君:入殿右側豎立一高台,稱作“孽鏡台”,人到此處都要在鏡子前親眼看一看自己的罪孽。大部分照過鏡子之後,馬上推到其他層地獄,依其罪孽而受刑。但有兩類人會留下來,多受些苦:第一類是那些因細故而自殺的人,這種人並非因為難以承受的苦難或恥辱,僅因一時郁憤就尋短見,既有違門灶諸神,也辜負了有養育之恩的父母,他們每隔十二天,就會重新體驗那讓他們動念自盡的苦難,直至永遠。另一類是那些不專心念經,或借職務斂財,或欺詐輕信者的佛道僧侶,每一個都單獨禁錮在狹窄的牢房裏念經,牢房裏有一盞燈,只用細線一根燃火,燈油重數十斤,要念到一字無誤才能停止22

其他那些活得不幹凈的人也通不過反照鏡的審判,必須到其他各層地獄去受苦受難。其中有一意牟利、罔顧醫德的庸醫,誘奸童男童女的僧侶,吞匿他人字畫卷軸的人,欺瞞真情的媒婆媒公23,欺騙顧客的夥計,越獄潛逃的囚徒,掘墳盜墓,偷稅漏稅,濫貼布告,拆散婚姻24,不給瘸子讓道,偷盜鋪路石板和公屋磚瓦,見死不救,販賣假藥或偷鑿官銀,汙穢街面,強占窮人田地建屋的富人,無意或故意縱火焚燒山坡或財物,宰殺飛禽,在水源下毒,毀壞神像,塗毀書籍,著閱淫穢書刊,囤聚谷物,酗酒成性,揮霍無度,恃強淩弱,溺殺女嬰,殺戮仆役,賭徒,冬烘先生,不肖之子,等等,皆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玉歷》列舉了各類用刑,有悶捂、針刺、刀割火烤、折骨拔牙、毒蛇塞鼻、水蛭吸腦、閹割、碎膝、挖舌、拔指甲、挖眼睛——觸目驚心,不勝枚舉25

不過,廣州城內外常有橫死暴斃之情事,足以考驗十殿閻君的心志,磨損望鄉台的台階,倒是令人氣餒之事。廣州官府每年要處決幾百個罪大惡極的人犯,那些兇手與被害者在陰間閻王殿前將再次面臨審判26。有個廣州婦人因謀殺親夫被判淩遲處死,行刑時圍觀者極眾,門庭若市,據說是受她的高傲、殘忍、令人驚艷的美貌和她三寸金蓮的吸引而來的27。有個謀殺婆婆的婦人在夫眼前被處決,也是引來人潮圍觀,或去看一個海盜被釘在大十字架上處死——這個海盜所屬的匪幫殺了十二名無辜的洋水手28

廣州城一帶還有一些犯下其他罪行的人,從當時的眼光看來,他們所受的懲罰無論在凡間或陰間的標準,似乎都說得過去。其中有扮成尋常轎夫拐賣賣唱盲女的男子,有假借東門外寺廟窩藏盜賊的和尚,還有一些盜墓賊,他們不但偷盜墓中的殉葬品,還偷部分屍骨,好去做些“謀財害命妖術”29

《玉歷》還記載了供祭其他神明的場所時日:大慈大悲的觀音菩薩和佛祖釋迦牟尼各有兩天節日,一天是其誕生日,一天是其涅槃日;灶王爺也有兩個節日,一個是生日,一個是歲末升天匯報他在凡間所見所聞的日子。城隍爺的節日在仲夏時分,土神爺的節日則在仲春時分。孟婆的節日在九月十三。孟婆的作用很重要,因為當亡魂在十殿地獄界內四處遊蕩受苦,其他閻君職司審判和回憶,好讓亡魂受懲,償還一切孽債。但孟婆卻是要亡魂忘掉前事,這樣,轉世投胎時就不會受前世記憶所困或受惠。

孟婆的“忘台”隔成一百零八間,台居第十殿,亡魂皆在此聽候轉世投胎。在這些房間裏,孟婆手下的鬼卒擺好一杯杯“似酒非酒”,所有亡魂都得喝,喝完之後,他們過去生活的種種便不復記憶,被扔到地獄最後一條河的紅水中,隨波逐流,沖到一堵紅墻腳下,這堵墻上掛著四條豎幅,上頭寫著:“為人容易做人難,再要為人恐更難,欲生福地無難處,口與心同卻不難。”然後,兩名鬼卒將之拖上岸,再到凡間走一遭。“活無常”頭蓋烏紗,身穿錦祅,手執紙筆,肩插利刀,腰掛刑具,撐圓二目,哈哈大笑。“死有分”垢面流血,身穿白衫,手捧算盤,肩背米袋,胸懸紙錠,愁緊雙眉,聲聲長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