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雍正與外國(第3/7頁)

泰國給中國的貢物,除了大米外,主要是沉香、蘇木、犀角、翠竹等物品,從中國購買的物品主要是絲綢和瓷器。雍正後來下令,永遠免除泰國物品的稅收,對於向自己臣服的人,雍正表現出非常大度的一面。泰國的使者秉承國王的意思,提出要買東京弓(滿人用的弓)和中國銅錢,禮部認為這些東西都是禁品,無法出賣。但雍正聽了後,顯得非常豪爽,不僅同意,而且無償地送給泰國。在雍正看來,這不是貿易,而是宣揚國威。

總的來說,雍正朝,中泰之間的關系非常和諧。

像印度尼西亞、菲律賓、馬來西亞這些國家,在雍正時期跟中國的關系怎麽樣呢?

應該說,自古中國跟這些國家的關系就比較友好。可是,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清朝建立後,世界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新航路開辟後,西方殖民者到海外四處覓食。1511年,葡萄牙占領了馬來西亞的馬六甲州,1571年西班牙艦隊占領了菲律賓的馬尼拉,1619年荷蘭軍隊占領了印度尼西亞的首都雅加達。

到了雍正年間,這些國家已經有了悠久的被殖民的歷史,基本上斷絕了跟中國的交往。在這期間,只有菲律賓南部的一個島國蘇祿國跟中國保持著交往,這個島國在1915年被並入菲律賓。早在明朝萬歷時,西班牙艦隊就攻打蘇祿國,但由於蘇祿人占據著地利,還有他們誓死保衛領土的決心,西班牙人最終敗興而歸。

雍正四年,蘇祿國王毋母漢未母拉律林派遣使者帶著貢物到了福建,福建官員奏報後,雍正十分高興,說:“蘇祿國遠在海外,越洋而來,從來沒有讓他們進貢,他們居然主動輸誠向化,應該表揚。他們來京的路上,沿途官員要好生招待,一切待遇從厚。”

蘇祿使者到京後,雍正熱情地招待他們,並確定了蘇祿國五年朝貢一次。雍正十一年,蘇祿國國王奉表謝恩,並請求雍正幫他一個忙,國王的祖先東王於永樂年間朝貢時病逝於山東德州,東王的兩個兒子在中國守墓,國王請求雍正翻修東王的墳墓,並照顧東王兩個兒子的後代。

雍正一口應承,讓人把東王的墓道、享亭、牌坊等翻修,並在東王的兩個兒子安都祿(後代改姓安)和溫哈喇(後代改姓溫)的後代中各挑選一人,授予官職和俸祿。

雍正年間,中國和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這些殖民國家交往斷絕,但是民間的交往卻非常頻繁。雍正年間,印尼雅加達的華人超過一萬,待在馬來西亞馬六甲的華人超過兩萬,而菲律賓的華人近四萬。

雍正開放海禁後,許多商人來到這些國家,與他們進行貿易,有的人甚至定居在那裏。

嚴格限制外商

在雍正朝,外商想要來中國貿易,必須停靠在廣州港口。

雍正三年,到廣州的外國商船有十艘,其中英國船只有六艘,法國船只一艘,其余是南洋一些小國的船只。這些洋船帶來的商品並不多,主要是一些黑鉛、嗶嘰、胡椒、檀香、蘇木等物品。當時的署理廣東巡撫常賁說:“沒多少貨物,大半都是一些外國的銀錢。”

來到廣州的外國船,根據清政府的規定,一律停靠在黃埔港口。之後是嚴格的管理,船上的炮位由中國官員卸下來,暫且保存,離開時再發還。水手等人都要在船上等候,不得上岸,然後由海關進行征稅和查貨。中國與外貿無關的官員,一律不得進入外商船只。到了十一月、十二月,外商船只就必須離開。

與外商談生意的官員又叫洋商或者官商,當時外號是“十三行”。雍正三年,廣東巡撫楊文乾在行商中設立行頭,專門讓其中的六家商行處理外貿事務,這是清政府壟斷外貿的一個措施,官商勾結,不讓民間商人介入。權貴資本主義在中國是有淵源的。

當政府介入並壟斷外貿時,要想沒有腐敗簡直是癡人說夢,這些負責外商的官員貪汙情況非常嚴重。當有人說楊文乾貪汙時,雍正根本不信,他認為楊文乾是個一心為公不避嫌怨的好官員。所以當其他人揭發楊文乾時,雍正不僅不相信,還保護他。

真相出來的時候,雍正感到很意外,楊文乾的貪汙情況讓人發指。廣東海關每年額定稅收是四萬兩銀子,楊文乾卻以溢耗之名將多得的十一萬兩銀子揣進自己的腰包;除此之外,對於外商帶來的銀兩,楊文乾每兩要抽三分九厘,中飽私囊兩萬兩銀子;根據清政府的規定,紅顏色和黃顏色的綢緞不準出口,楊文乾卻私下裏允許,每匹綢緞抽銀七錢,這一項得銀一萬兩;外商船只回去之前,楊文乾不管他們買了多少貨,根據他們攜帶的銀兩,每兩加抽一分,獲銀四萬三千兩;此外,楊文乾還以孝敬皇上為名(其實是留著自己用),從外商船上挑選精巧的物品,這筆錢由洋行的中國商人支付,計約萬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