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袁世凱為何反對立憲學習明治維新?(第6/7頁)

不得不說,袁世凱的預言在5年以後變成了現實:如果朝廷真的能夠發揮好老袁設計的資政院的這個功能,認真疏導和對待民間輿論,1911年的“保路運動”也許就不會發生,武昌起義也許最終不會被引爆!

此外,根據袁世凱的設想,資政院在初期還應該承擔一定的“分流”功能,那些毫無行政能力又占據官府高位的皇室子弟、守舊官僚,將來就應該去資政院上班。這樣既把他們從官府中分了出去,又給了他們一份工作。如果仍然接收不下,他們還可以去新成立的“集賢院”。而雖然要精簡機構,但像宗人府、內務府、侍衛處、翰林院等內廷機構暫時先一律不裁撤。不是老袁不想裁撤,這些機構的人都是慈禧身邊的人,說得現實和惡毒一點,他們倒不一定對朝廷死心塌地,但改革到關鍵的時候,誰都會去想自己的退路,他們要鬧起來,說不定拼死反對改革,又上演戊戌變法時的那一幕。於是老袁做出了讓步和妥協,給他們做出了分別安排,為他們把退路想好,這一妥協不可謂不大。

好吧,說來說去,在資政院真正能夠發揮國會的作用之前,誰來對責任內閣的權力做出有效監督和限制,這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別著急,老袁這個現實的人是不會不考慮這一點的,為了最大限度地達到這個目的,更為了把學習西方與大清自己的傳統和現實國情結合起來,走具有大清特色的立憲道路,老袁和他的團隊竟然認為還不能只學習西方的三權分立,咱大清應該是“五權分立”!也就是再把兩種重要的權力從政府(責任內閣)中抽出來,另外成立兩大院,它們都直屬皇上,不聽從責任內閣的命令:

第一是成立審計院,專門負責對官府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二是成立行政裁判院,相當於朝廷的“上訪部門”,專門負責仲裁老百姓對官府的控訴。也就是說,老百姓對官府有了意見,可以去資政院表達,但要做出仲裁,只能在行政裁判院!

好吧,到現在為止,老袁的官制改革方案算是完整出爐了,正因為它相當深入和大膽突破,所以它很復雜、很全面,還具備老袁特色的“現實性”。在老袁看來,其實只要仔細一分析,這個方案也深入貫徹落實了慈禧“大權統於朝廷,庶政公諸輿論”的指示精神,他不像康有為,他在官場混了這麽久,絕對不可能把慈禧的指示當作一句空話,而是會想辦法結合起來。如果把這次改革比作一場“戰役”,老袁已經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既有“戰略”,又有“戰術”。

14位“編輯”中排名第一的載澤支持了這份方案,三位“總編”中排名第一的奕劻的態度是:我舉雙手贊成啊。雖然奕劻平時收了老袁不少的銀子,但相信這一次他也並不是看在銀子的份上,而是和載澤一樣,也認為這份方案幾乎無可挑剔。

不過,奕劻畢竟是奕劻,他要比老袁更懂慈禧,也更加在意慈禧,這次他也認真起來了,一改往日“神仙王爺”的作風,認認真真地對方案進行了研讀,然後又去找老袁和其他“編輯”商量,又增加一個備選方案,這是確保萬無一失的:

如果朝廷(慈禧)仍然擔心有人會借當內閣總理之位來專權和架空皇帝,那麽就不設總理大臣和左右副大臣了。但仍然要撤銷軍機處,成立責任內閣,以原來的軍機大臣為內閣中的領導(辦理政務大臣),各部尚書為他們的助手(參預政務大臣),原來的內閣大學士可以繼續存在,如此可以爭取原來軍機大臣和內閣大學士的支持,但“行政機關屹然已定,憲政官制有始基矣!”

用心良苦,用心良苦,這是老袁的一次最大的讓步,他又一次表現了與當年的康有為不一樣的地方,雖然不能排除他想借這次改革讓自己成為內閣中的領導(奕劻之下的副總理大臣),但這並不是他最重要的目的。如果有可能因此而使得這次改革方案流產,那麽就可以連內閣總理、副總理大臣都不新設,直接以原來的軍機大臣充當,這對奕劻沒什麽影響,因為他原本就是領班軍機,卻對老袁影響很大,因為此時的他還並不是軍機大臣,但是,他畢竟守住了責任政府和司法獨立這兩條最重要的底線,邁出了走向憲政的重大一步!

反反復復的討論、完善和修改之中,兩個月已經過去了,11月2日,奕劻將最後核定的方案進呈慈禧。據統計,這個方案共有各種折件25個,詳細到了改革之後各個機構的內部清單,也就是說,老袁他們弄出來的並不只是一個原則性的方案,而是一個細化到執行層面的詳細方案,只要慈禧一批準,立馬就可以執行!

老袁很自信,作為一個講究現實的官場老狐狸,他自信的並不是只是方案本身,而是“勢”,當朝廷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改革的趨勢已經遠非戊戌變法時期可比了。立憲改革從來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情,也是一種大小官員眼中的“政治正確”,更代表一種未來的趨勢和勢力。誰都知道,在將來“得立憲者得天下”,他相信這樣的方案一出台,舉雙手贊成的人一定很多,至少不會遭到原則性的反對。自從奕劻上奏之後,他也沒回天津,每天有事沒事就去皇宮裏轉悠,時不時找點理由跑到慈禧那裏去“請訓”,他已經準備好了,只要慈禧召見他,他一定親自把方案向慈禧解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