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保皇會的暗殺活動(第2/12頁)

)兒,一見驚人,性滑稽,有大氣魄,且善飲。予嘗與之對酌,頃刻可傾數升。蓋予與陳君實酒友也。既而提匕首任刺客之義務,以赴北京。梁、陳兩人,由香港乘船向北,所狙敵即西後也。後彼達北京,費種種苦心,以謀暗殺,然宮中不易近,計無所施,竟脫走日本。[5]

此番受挫,保皇派並未就此放棄暗殺計劃。此後兩年間,在陳士廉、麥孟華[6]、劉楨麟、羅伯雅等人的主持下,保皇派一面從海外各埠招募俠士,一面聯絡兩粵的會黨豪強,多次組織行動。如廣東南海縣西樵鄉巨盜區新,曾於1899年受保皇派驅遣,“潛行入京謀刺大臣”[7]。加拿大、檀香山等地的保皇會也派歸數人任俠。維多利亞華僑關炳響應倡議,回港與劉楨麟等共謀大事,由劉主議,關回鄉“招集四方豪傑,千金不惜,即欲刺榮祿,以報六君之仇。不料四方尋覓,竟然有三十四人允諾”。其中為首的十余人,“膽實,有彈必中”。無奈澳門總局調度乖方,關炳幾度致函而不一覆,親往詢問,則《知新報》館已停,總局已撤。“回家對義士說知,則眾君大哄,謂愚失信於天下。”關炳只得變賣祖業,自行支敷,因而破家。[8]康門弟子或有謀無勇,或缺乏真才實幹,組織不力,加上京師禁衛森嚴,大內尤甚,幾經努力,無一成功。

第二節 勤王輔助

康、梁等人亡走海外,聲稱奉詔,鼓動保救光緒,創發報刊,抨擊當朝執政,成為西太後及其黨羽的心腹之患。從其出亡之日起,清政府就設法予以鏟除。開始試圖緝拿正法。政變不久,清廷即派榮祿的心腹李盛鐸任駐日公使,取代黃遵憲,準備重施駐英公使館綁架孫中山的故伎。

從1899年1月起,不斷有清廷派遣刺客到日本行刺康有為的消息。據東京警視廳報告,康有為接到友人函告,有沈、陳二人奉清政府之命暗殺康、梁,正在上海與日本人往還,以求交際,將東渡日本。[9]4月,又有以保皇會為目標的刺客抵達日本的消息。[10]

其時清廷由剛毅籌劃對付康有為,“劉問芻自認能除康,剛極喜之”[11]。7月,清政府派劉學詢、慶寬等以考察商務名義赴日,與日本政府暗中交涉“交康”事宜。[12]此舉不成,遂改用通緝與暗殺並舉之法。劉學詢在日期間,曾與孫中山密談,其中據說涉及如何對付康有為。此事在劉學詢一方,是肩負清政府的使命,在孫中山以及從中撮合的日本人士,則旨在籌集軍費。[13]

同年10月,康有為接到其母病危的急電,從美洲東歸,途中證實事屬子虛,擔心是清政府的陰謀。[14]恰好《清議報》館被火焚毀,康有為更加害怕清廷故意制造混亂,以便下手。況且報館失火事確與清廷有關。其時剛毅南下廣東,一面籌集巨款,一面督促殺康事宜。回京之後,“又常常專注拿康,危言聳論,不知又加幾許……合肥之商務兩廣,皆為此事,有此一事,則余事皆不暇矣”[15]。

11月,李鴻章擔任商務大臣並奉密旨除康[16],即任用劉學詢,企圖利用孫中山誘捕康有為。關於此事,孫中山先期制定了一套辦法,但在劉學詢函約之後,遲遲沒有回復。劉學詢鑒於“滬上各報已播傳,恐打草驚蛇,蹈上年李盛鐸覆轍”,準備“得孫回音,即先赴粵”,要求李鴻章“請奏飭粵暫緩,俟詢到商妥再辦”。李鴻章認為孫中山不答復表明其“或尚遲疑。粵早奉電旨,難再飭緩。擬赴粵,有何辦法?”劉學詢答以“法用誘用擄,活上斃次”。行刺之事由港澳之人實施,“候孫來商截南洋之路”[17],以防康有為聞訊外竄。

據說康有為在港期間,“刺客載途,登吾港寓三層樓行刺焉。時門人狄楚卿猶在樓下與唐才常談也。又開隧道於鄰,欲火吾室,幸吾先行而免”[18]。由於在港行動不便,清政府試圖通過外交途徑使港英當局將康有為驅逐出境,同時“多方部置,靜以待動,不惜財力,誘而擄之,務期必獲”。李鴻章還指示劉學詢:“此事宜細心設計密圖,勿過鹵莽,防一擊不中,口舌更甚。黃金福系剛派密捕者,亦合辦為妙。”[19]

鑒於秘密行動屢試不果,同年12月20日,清廷發布上諭,令沿海各地督撫“懸賞購線,無論紳商士民,有能將康有為、梁啟超嚴密緝拿到案者,定必加以破格之賞。……即使實難生獲,但能設法致死,確有證據,亦必從優給賞”[20]。公然鼓動濫殺。同時派遣李鴻章署理兩廣總督,以辦理除康事務,破壞保皇會在廣東及海外的勢力與活動。1900年1月24日,清廷再度頒布上諭,確定賞銀數額為十萬兩,無論生死,一體給賞。而且將銀兩先行提存上海道庫,一面交犯,一面即驗明交銀。如不願領賞,則破格授予實在官階及各項升銜。[21]除康之意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