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防空作戰(第2/3頁)

戰爭時期,我們的導航手段很原始,不得不在夜間沿著海岸、公路、河流來尋找目標。敵人針對這一特點,沿線部署監聽站,設置氣球攔阻網、探照燈、高射炮和高射機槍。加之,那個時期我們的重型轟炸機飛行高度不高,噪音也很大,很容易被敵人發現。現在,我們有了更先進的導航手段,不論是用無線電定位儀,還是其他能顯示飛機在該航向上已飛了多遠的儀器,都能精確地估計飛機位置,無需再像以前那樣去尋找目標了。

如果不按照戰爭經驗而深思熟慮得出的方針,只是采用一套地面防空系統單獨對付飛機是白費力氣的。地面軍隊對空中力量完全不了解,他們總是想當然地認為,高射炮能夠防禦空襲。這簡直在罔顧事實。公開宣傳這種說法的危害是巨大的,這樣會使人民認為他們只要有高射炮就安全了,而這根本就是不安全。同樣,想用高射炮防衛海上艦艇,要比在陸地上用高射炮保衛要地更難,因為船是活動的。

真正能使敵機遠離目標的方法,除了遠距離襲擊敵空軍部隊外,最好的方法就是:100架左右的飛機編成編隊,在15000英尺高度上以100~135英裏的時速飛行,在到達目標之前,編隊保持密集隊形,以便隊長能指揮每架飛機,並進行集中突擊,然後編隊返回原機場重新快速加油、掛彈,連續突擊。如果敵機不具備遠距離外突擊的能力,就只能飛往城市上空與我方飛機交戰。

我方的驅逐航空兵需要在接到命令20分鐘內升空,並爬高到15000英尺。它們要在敵機編隊到達之前上升到這一高度,以便做好集中攻擊敵機的準備。這就需要我們至少在100英裏外就發現敵機編隊,以便我方有充分的時間了解敵方的實力、部署、數量、可能的目標,並制定正確的應對措施。為此,我們需要在被保衛的目標四周部署陸上和空中觀察站、監聽站。

僅僅依靠監聽站是不夠的,科技進步很快,飛機的噪音越來越小,我們必須經常在空中不斷地保持監視行動,才能及時發現敵機的行蹤。

191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我們防禦阿戈訥地區,為了抗擊德國轟炸航空兵的夜襲,我們沿著戰線布置了監聽站。這些監聽任務由陸軍執行,有線和無線電與監聽站後方的第二梯隊——高炮陣地連通。高炮陣地之後則是探照燈陣地,探照燈後則有驅逐航空兵不斷地巡邏,每架飛機負責巡邏5~6英裏前線地段。夜間,我們的飛機將上升到10000英尺的高度,關閉發動機滑翔,尋找信號燈所報告的敵機的位置,以及高射炮發射點,它們也承擔一定的警戒任務。當敵機接近我們的前線,監聽站發出報告,高射炮開始攔阻射擊,探照燈光在天空交織出一個光網。

敵機進入探照燈區,所有的探照燈光都指向敵機,我方驅逐機根據高射炮彈和探照燈的指示沖向敵轟炸機,開足馬力向它俯沖,以圖將其擊落。第一個晚上,我們就在這裏進行了5次戰鬥,把敵機驅逐回去。這時,德軍的轟炸航空兵已經很弱了,我們每天夜裏都能襲擊他們的機場,使他們不能在同一個機場上連續停留兩個晚上,必須不停地轉移。因為怕被襲擊,他們不停地轉移,以至於他們發生墜毀事故的概率增大,戰損率同步提高,指揮體系被削弱了。事實上,停戰之後,在阿戈訥地區向我們投降的飛機中,只剩下8架德國轟炸機還可以使用。

沿海城市的防禦必須延伸到海上,可在潛艇、水面軍艦或輕型船只上設置水上監聽站和觀察哨。

我總結出關於一個地區的完整防禦的幾條建議,分列如下。

第一,有一個監聽站和報告站所圍成的圈,至少要延伸到防禦區以外150英裏,並且要以航空觀察站和監視飛機加以補充。

第二,應該有一個驅逐航空兵編隊,其使用的機型必須爬升快、易於機動。

第三,應該組建成組的探照燈網,每組40~50盞探照燈。在歐洲,我總是用30盞燈組成一組,其中20盞的位置是固定的,以照亮該區域的天空,其余10盞是活動探照燈,用於發現敵機並跟蹤它們。固定照明區通常可能是最危險的地方。當敵機進入防禦區時,這些固定探照燈一開一閉,而活動探照燈則搜索敵機並力求跟蹤它們。

第四,部署高射機槍和高射炮,將它們置於統一的控制之下,由航空指揮官或該地的防空負責人指揮。這名指揮人員有一個巨大的指揮板,上面顯示出防空地區各部分的細節,整個地區按飛機飛行5分鐘的地面距離畫出方格來。我們還要為地圖板下面裝上電燈,以便在控制板上顯示敵機的飛行方向、速度、數量和機型等信息。

防空系統需要有獨立的專用電話、電報、無線電和急件傳遞系統,以便於與所屬各部溝通,以便互相傳遞消息。空中通信系統非常重要,如果它失去功效,就將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因為飛機的飛行速度非常快,任何延誤都將導致空中作戰的失敗。通過空中通信系統,地區防空的每個兵種都能發揮作用,並與其他部門協同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