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斯托維爾開膛手

本·斯諾是在臨近墨西哥灣的一個得克薩斯小鎮上遇到阿徹·金斯曼的。本已經遊蕩一年了,眼看冬天將至,他在冰雪與寒冷到來前朝南進發。這裏靠近墨西哥邊境,空氣中仍然有種舊時西部的味道,一種混合著馬肉、長角牛和硝煙的味道。這是本的那種鎮子——至少在阿徹·金斯曼在那裏找到他以前。

金斯曼年紀很大,樣貌比實際年齡更顯老。他已經是個一只腳踏進墳墓的人了,就連豪華的馬車,珍珠手柄的手槍,還有價格昂貴的雪茄也不能把他拉出來。他在一間名為瑞歐咖啡廳的後屋裏找到了本,帶著一種心慌意亂的匆忙,隔著桌子坐在了他的對面。“你就是本·斯諾,對吧?”

“是的。”本說道。他注意到了他華麗的服飾,還有那張臉色灰暗、線條堅硬的衰老的臉。

“我想雇用你為我做件事,”他說,“我叫阿徹·金斯曼。你可能聽過這個名字。”

“對不起。我對這裏並不熟悉。”無論他有何目的,至少蹭杯免費的啤酒也是不錯的。

“但你的名氣卻先你一步,斯諾先生。”然後又是那種會意的微笑,那種跟隨本穿過西部的微笑。

“你想雇個槍手?”

“我想雇新墨西哥最快的槍手。”

“找錯州了,金斯曼先生。這裏是得克薩斯州。”

“但你是從新墨西哥來的,對嗎?”

本嘆了口氣,將杯中的啤酒一飲而盡,“是的,我是從新墨西哥州來的。”

“讓我請你喝一杯啤酒,”他向前面的酒吧做了個手勢,“我聽到過一些傳言,你知道。是關於你在新墨西哥小小的冒險經歷的,還有其他一些。你真是一條漢子。”

“讓我們有話直說吧,金斯曼先生。你聽說我就是比利小子,二十年前不僅沒死,還生龍活虎地活到今天,在西部遊蕩,作為快槍手被人雇用。這些傳言不是真的。”

金斯曼紅了臉,“當然不是——我根本就沒相信過那些!但你仍然是我想雇的人。這絕對不會牽扯到殺人。事實上,剛好相反。我想讓你把我女兒從新奧爾良帶回來。”

“那你為什麽需要一個快槍手?”

“我需要一個可以保護自己,免遭一些惡棍傷害的人。我的女兒……好吧,也許我應該把整件事都告訴你,”他停下來,用一塊手絹擦了擦臉,他的皮膚和手絹一樣蒼白,“我家曾有三口人——我的妻子和女兒貝斯,還有我。我們生活在北方。過了幾年一無所有的日子,我設法籌到了錢,買了一個小農場,日子總算有了盼頭。但是,我猜想我不是一個很好的父親,但我確定我不是一個好丈夫。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捉到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工頭。我向他開槍,理所應當,但是她跳起來擋在了槍口前面,就這樣,他們倆都死了。事件發生時,貝斯十八歲,我想,對她來說,這是一個極大的打擊。我不知道她怪我多些,還是怪她媽媽多些,但是我想我們兩個一起把那個夜晚在她眼前摧毀殆盡。不管怎麽樣,她離開了農場——離開了我——我已經六年沒有見過她了。”

雖然在他講述時,眼睛有些模糊,但仍然很明顯,阿徹·金斯曼是個用石頭刻出來的人。他的妻子和女兒都離開了,但從他的話語中可以感覺到,這個事實並不真正令他難過。唯一令本感興趣的是為什麽在六年以後,他突然想要采取行動。“你說她在新奧爾良?”

金斯曼點點頭,“起初她偶爾給我寫信。與其說是為了讓我放心,不如說是為了加重我的痛苦,我想是這樣。她沿著海岸線漂泊,到了新奧爾良,然後成了……好吧,一個普通妓女。我想這是從一個做父親的嘴裏說出的關於他女兒最糟糕的事情了。但該死的,沒有更文雅的詞了。她在信中說,她在追隨她媽媽的腳步,這封信簡直把我的心挖出來了。幾年前,我去找過她,不遠千裏到了那裏——斯托維爾,他們現在這麽稱呼它——然後我轉頭又回來了。我猜我害怕看到可能發現的一切。”

“你想讓我跑一趟,去找她?”

他再次點點頭,“如果你把她帶回來,我就付給你豐厚的酬勞,斯諾。我知道你可以勝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