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的證言(第2/5頁)

“這兒?誰知道,大概會來吧。你問這個做什麽?”房東不耐煩地說。

孝三躊躇片刻,終於下定決心說道:

“實際上,我看到了。”

“看到?看到什麽?”

“就是殺人現場。昨晚……”

“什麽?”房東瞪大眼睛,“此話當真?”

“是啊。昨晚下班回來,約莫十二點左右,我在那條巷子裏看到的。”

房東轉過身來望著孝三。

“那你得趕緊告訴警方。這是很重要的證言,趕快聯系吧。”他的唾沫直飛到孝三臉上。

“可是,說不定其實不相幹……”

“相不相幹警察自己會判斷。你的證言很可能就是關鍵線索,行了,幹脆我幫你聯系。”說完,房東便離開房間,下樓而去,連裝有房租的錢夾都忘在屋裏的鞋櫃上。

三十分鐘後,兩名刑警趕到孝三的住處。其中一個四方臉,給人的感覺很嚴厲,另一個年紀很輕,眼神犀利。兩人都穿著灰色西裝。

“請你詳細談談昨晚目擊的情形。”四方臉的刑警說,表情透著嚴肅。

孝三略帶緊張地從頭道來。

“……我離開雜煮店後,一直走到小巷附近,那時應該是十二點左右。我聽到小巷傳出動靜,往那一看,巷子裏有兩個男人。”

“他們在做什麽?”

“這個嘛……”

正想說是在扭打,孝三又猶豫起來。要是對方緊接著詢問,既然看到兩人扭打,為什麽不進去阻止,還真不好回答。假如當時去拉架,中餐店的老板說不定就不會遇害。

“沒什麽特別的……好像是站在那裏說話。”

“兩人站在小巷裏談話,對吧?”四方臉的刑警確認道。

“是的。”

刑警認同地頻頻點頭。孝三見狀,覺得自己的證言應該沒什麽不自然,不由得松了口氣。

“你記得兩人的長相打扮嗎?”

“一個胖胖的,矮個子,另一個很瘦,高挑身材。”

兩名刑警同時點頭,看來其中一人與被害者的體形相符。

“長相呢?你有印象嗎?”

“長相啊……當時只瞥了一眼,記不得了。”

年輕刑警明顯流露出沮喪的表情。孝三瞧在眼裏,不禁暗暗擔心,想必這樣的證言沒多大作用。

“如果再見到那個人,你能認出來嗎?”年長的刑警問道。這對孝三不啻是根救命稻草。

“嗯……應該能認出來。”

刑警點點頭,仿佛對這個答案表示嘉許,年輕刑警也狀似滿意地記著筆記。

“你還記得其他特征嗎?特別是那個瘦瘦的高個子?”

“特征是指……”

“比方說服裝什麽的。”

“服裝啊……”一定得想起點線索來,孝三焦急地想。之前的證言看來對刑警意義不大。

就在這時,他腦海中的記憶忽然復蘇了。“想起來了!”他一拍手,“穿的是條紋毛衣……”

“條紋?確定嗎?”

“不會錯。是灰紅相間的條紋,對,就是這樣。”

孝三清楚地回想起毛衣的顏色。但那是哪一個穿的?哪一個?

“是瘦的那個。”他說,“是瘦瘦的男人穿的。”

兩名刑警的眼神明顯和剛才不一樣了。年長的遞了個眼色,年輕的說聲“我先告辭”,匆匆出了門。

“你還記得別的什麽嗎?”留下的刑警問。

“別的?嗯,別的就沒多大印象了。不過,”孝三看著刑警,“我好像有點記得他的長相。”

“長什麽樣?”

“臉頰瘦削,眉毛很淡,留著長頭發。”

孝三不假思索地答道。為什麽忽然記得這麽清楚,他自己也不明白。

根據孝三提供的線索,警方在發現屍體的次日逮捕了山下一雄。

山下符合兇手的全部條件。

他是被害者下田春吉的徒弟,但不肯正經工作,老是向春吉借錢,前後借了將近一百萬。為此,最近春吉不斷責罵他。

案發當晚十點左右,山下從同居女友的公寓出門,臨走前只留下一句“辦完事馬上回來”。女友證實,他當時穿的正是白色棉質長褲和紅灰相間的條紋毛衣。這件毛衣也在他住處尋獲。

山下在審訊室裏矢口否認罪行。他聲稱,當晚他的確和下田春吉見過面,但只是去歸還部分借款,見面地點在一個距離案發現場約二百米的公園裏。將二十萬元現金交給春吉後,兩人就分手了。

被問到這二十萬元如何籌來時,山下起初不肯回答,但可能是怕這樣下去嫌疑愈來愈深,終於坦白說是玩麻將賭博遊戲贏來的。這一點倒是有據可查,但山下的嫌疑並未因此而消除,因為下田春吉的遺物裏沒有發現二十萬元現金。

除了毛衣的條紋,警方對“兩人在小巷裏站著談話”這一證言也很重視,這說明兇手和被害者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