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鼠 (第3/41頁)

日前,在谷中岡場所,一家大吳服商的繼任者酒後泥醉,與一無宿人起了爭執而遭毆打,因碰巧傷及要害當場不治。事發後,兇手當場被捕,並旋遭斬處。不過,繼任者一死,一家便開始為家業爭奪不休。不巧的是,吳服屋的店東此時又病在旦夕。一場糾紛過後,終於決定由店東之弟繼承家業,繼任者的後妻與其子,則在遭受莫須有的誹謗後,被逐出家門。

這回的差事,便是代其彌補損失。雖無意爭奪家產,然而一分錢也沒得到又慘遭放逐,淒惻可憐至極。此後妻之子乃繼任者所親生,依理,本該由這孩子繼承家業才是。

眼見如此,林藏便設局自店家盜取五百兩,交與此後妻。有了這筆巨款,母子倆應可生活無憂。損料為全額之一成共五十兩。由於多少幫了點忙,又市也分得了二兩。

眾人認為這樁差事與祇右衛門毫不相關,看來也的確如此。然而真的毫無關系?難道不是為奪取家業而精心策劃的戲碼?繼任者死亡時機如此湊巧,又市猜測這應非偶然,而且繼任者死於一無宿人之手。

兇手於事發後當場被捕,毫未抗辯便唯唯諾諾遭正法斬處。既已有了交代,眾人對此也不以為意。

然此無宿人仍有一妻。又市前去探訪時,其所寄宿之長屋竟已空無一人。常人想必以為,其夫既犯下殺人大罪,此妻應是難耐眾人指點而乘夜遁逃。

又市原本也如此推論。不過,這對無宿人夫妻似乎在谷中一事發生前,便已自長屋遷出。而且,隔鄰之妻亦表示,無宿人之妻將於近日遷離江戶。

豈可能輕易遷離?若是如又市、林藏般的不法之徒,或許另當別論,但區區一介無宿人,又帶著孩子,哪可能隨心所欲地跨越朱引?若是仍潛身江戶某處,尚不難理解,但絕無可能輕易遷至外地謀生。

除非是——身懷相當多的盤纏,又有人引領。

然而這種人,何來盤纏?據傳這家子積欠房租已達數年,過的想必是難能飽餐的日子。死了的無宿人不僅無業,身體也不好,豈有可能豪飲至泥醉?何況也不可能有上岡場所的閑錢,哪可能與大商戶的少東起爭執?

該不會是——以保證妻小生活無虞為代價,出賣了自己這條命吧?

據傳,這兇手伏法時甚是順從。圍觀者紛紛議論,或許是爭執時雖曾起勃然怒火,然畢竟犯下殺人重罪,嚇得他無膽造次。聽到這些後,又市卻不這麽想,怎麽看都像是早已有此覺悟。

少東實乃遭人設計謀害——又市如此判斷。

但繼承家業的店東之弟與兇手之間,卻找不出任何關聯。不僅如此,兇手與少東之間,亦不見任何關聯。依常理,即便有人以犯後伏法為前提,也不至於傻到殺害素昧平生的人。這回的兇手與吳服屋毫無關系,且犯後立刻被官府治罪。由這兩點看來,谷中一案與爭奪家業應是無關。

不過,若有祇右衛門介入,情況可就不同了。這兇手,會不會是受祇右衛門指使,被迫犯下殺人重罪?祇右衛門這魔頭最擅長的把戲,就是利用沒有身份、不受社稷庇護的人犯案,且用完即棄之。以赤貧的無宿人充當棋子謀財害命,對其而言根本是家常便飯。稻荷坂祇右衛門視無宿人、野非人如道具,命其殺害他人並順從償命,應非難事。

若是如此,閻魔屋這回又要與祇右衛門狹路相逢了。不,即便是其他差事,其實也不乏疑點。不分大事小事,只要有任何黑幕,祇右衛門便可能悄然蟄伏其間。

總之,其蹤至難察覺。也正是因此,又市才會在這不平靜的世間,無時無刻不懷疑有這麽個妖怪藏身其中,令他十分不安。

“先生可是厭煩了?”棠庵問道。

“厭煩?為何事厭煩?”

“難道不感覺損料差事變得日益沉重?”

“老頭兒你為何這麽說?我不過是……”

“從先生的處事之道便不難看出,先生不是個棋子,而是個棋手。”

“棋手?”

沒錯,老人將棋盤自長凳挪開,繼續說道:“莫認為老夫是王婆賣瓜,但老夫的確頭腦明晰。然雖頭腦明晰,仍不過是個棋子。仲藏先生、山崎先生亦是如此。仲藏先生乃一手藝精湛的工匠,山崎先生則不僅是個武藝高強的俠客,還度量寬宏,處世圓融。然此二人,亦不擅長指揮調度。至於先生,雖一無所長,卻是個善於指揮調度的棋手。”

“一無所長?這話說得可真難聽。”

“難道不是一無所長?手無縛雞之力,腦無八鬥之才,手既不靈巧,身也不敏捷,跑起來還沒有巳之八先生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