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樓裏的散步者

屋根裏の散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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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一種精神疾病。鄉田三郎無論玩什麽遊戲,做什麽工作,甚至不管幹任何事,都覺得這個世界毫無樂趣可言。

從學校畢業後——每年到校出席的天數也屈指可數——他把力所能及的工作全部做了個遍,卻沒找到任何一種工作足以令他奉獻一生。恐怕這世上根本不存在能夠滿足他的工作。最長一年,短則一月,他不斷從一個工作換到另外一個,最後似乎終於死了心,現在已經不再尋找新的工作,無所事事,百無聊賴地度過一天又一天。

玩樂方面也是一樣。紙牌、桌球、網球、遊泳、登山、圍棋、將棋甚至各類賭博,種種難以盡數的娛樂方式逐個嘗試了一番,甚至買來不少諸如娛樂百科全書之類的書籍,通篇翻閱嘗試,可最終也和工作一樣,沒有一項能夠吸引他,無一不令他失望。不過各位肯定會說,這世上不是還有“女人”和“酒”這兩樣任何人一輩子都不會厭倦的無上快樂之事嗎?不可思議的是,我們的鄉田三郎對這兩樣東西竟也毫無興趣。或許是自身體質不適合飲酒,他點滴不沾。至於女人,他也並非沒有欲望,尋歡作樂也屬常事,卻不可能僅以此作為生存的意義。

“與其在這百無聊賴的世上活著,還不如幹脆死了痛快。”

他時常這樣想。不過他這樣的人,似乎就只剩下惜命這一種本能了,雖然整天說著“要死要死”,卻始終沒有勇氣赴死,一直活到了二十五歲的今天。

他每月都能從父母那裏收到一筆生活費,所以即便沒有工作,生活也不會太拮據。或許正是這種安逸之感,才讓他變得如此任性而為。他挖空心思想著如何利用這筆生活費,才能讓自己過得更快活些。比如其中一種做法就是像換工作和玩樂那樣,頻繁地更換住所。誇張點兒說,他對東京的寄宿屋全部了如指掌。在一個地方住不到一月半月,便馬上搬去下一處。其間自然也曾像個流浪漢似的四處漂泊,或是像個仙人似的隱居到深山裏去。不過他住慣了大城市,根本受不了在冷清的鄉下久待。剛出去飄蕩幾天,就好像被大城市的熱鬧繁華所吸引似的,不知不覺又回到了東京。每次回來自然都要換個住處。

他這次搬去的是一家名叫東榮館的寄宿屋,房子剛剛落成,墻壁似乎還泛著絲絲潮氣。他在這裏找到了一樁絕妙樂事。而這個故事就圍繞著他這個新發現引發的一起兇殺案展開的。不過在進入正題之前,有必要對一事稍作交代。那就是主人公鄉田三郎偶然結識了業余偵探明智小五郎後,開始對至今從未留意過的“犯罪”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二人是在一家咖啡館偶然相遇,當時同行的朋友恰好認識明智,便為他作了介紹。三郎當時為明智那副睿智的相貌與言談舉止所深深吸引,之後便時常去他家拜訪,明智偶爾也會來三郎的住處遊玩。對於明智來說,他或許是對三郎的病態性格(作為一種研究素材)十分感興趣,而三郎則是單純喜歡聽明智講述各種各樣極富魅力的犯罪故事。

有殺死同僚,把屍體扔進實驗室火爐裏燒成灰燼的韋伯斯特博士的故事;有精通多國語言,甚至在語言學上有重大發現的尤金·埃拉姆的殺人故事;有人稱保險狂魔,同時又是傑出文藝評論家的韋恩萊特的故事;有煎炸幼童臀肉為養父治療麻風病的野口男三郎的故事;還有迎娶多位妻子又逐個將其殺死的殺妻狂魔藍胡子的殘忍犯罪故事。這些故事令無聊透頂的鄉田三郎十分欣喜,只要聽到明智滔滔不絕、侃侃而談,他就覺得那些犯罪場景仿佛一幅幅色彩斑斕的畫卷,清晰地浮現在眼前,充滿了無窮魅力。

結識明智後的兩三個月內,三郎似乎完全忘記了這個世界的無趣。他買了許多各式各樣的犯罪相關書籍,日日沉浸其中難以自拔。他買的書中還混雜了愛倫·坡、霍夫曼、加博裏歐等人的著作,甚至不乏各種推理小說。“啊,這世上竟還有如此有趣之事啊!”每次合上書的最後一頁,三郎都會嘆息一聲,發出如此感慨。他甚至異想天開,有機會的話,自己也要像那些犯罪故事裏的主人公一樣,轟轟烈烈地肆意妄為一番。

不過,即便是三郎也無論如何都不想成為觸犯法律的罪犯。他還沒有不顧父母兄弟、親戚朋友的感受與顏面,毅然投身於個人興趣的勇氣。據書上說,不論如何巧妙的犯罪手法,都必定會在某些地方露出破綻,成為揭露罪行的突破口,除極少數個例以外,絕不可能有人一輩子逍遙法外。三郎的不幸在於,他對世上的任何事都不感興趣,卻偏偏對“犯罪”情有獨鐘。而且更加不幸的是,由於擔心罪行敗露,他根本無法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