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密歇根州,1999年6、7月(第2/5頁)

我閉上眼睛。

“好吧!”她說,“我們明天再說好了。現在先讓你回家休息。”

又過了半個小時,我才被放出來。律師載我們回去。利托大伯坐在前座,什麽話都沒說。我坐在後座。等我們到家,他謝過律師,下了車。我跟在他後面進門。

我一直等大伯開罵,說我是吃錯藥了,或問我到底哪根筋不對了。大概就是那一類的話。說不定大伯還會動手打爛什麽東西。沒想到,就這一次,他只是把大門打開讓我進去。

“去睡覺。”他說,“明天早上再說。”

我走到屋後自己的房間,把衣服換掉。躺在床上關了燈,在門邊看到大伯的身影。

“你曉不曉得請律師要花多少錢?”

我瞪著黑暗的天花板。

“麥可,我不知道居然會這麽糟。我還以為……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情要克服……”

不,你什麽都不知道。

“我以為你已經好了,我以為你現在過得很正常。”

大伯關上門離開。入睡前,我好像又看到水族箱在我面前炸裂。地上到處是水,魚躺在地上跳動,嘴巴一張一合。



第二天,我很晚才起床,覺得最糟糕的才要開始。我想今天過完,搞不好就要去坐牢了,不然就是專門關少年犯的地方。我不曉得原來覺得頭大的人還有米爾佛德的檢察官。

“好了,目前的狀況是這樣。”我們一到律師辦公室,她就說,“警方相信馬許公館是十點半左右被闖入。”律師看著手上黃色記事本念,“闖進去的是麥可以及其他為數不詳的共犯。”

大伯對我說:“把名字告訴我。聽到沒?你給我把名字寫下來,現在寫。”

律師說:“稍等一下。”接著她又看著記事本,“警方表示,對街派對裏有許多目擊者,說警車抵達之後,看到有年輕男子離開,少至兩人、多至五人。目擊者多,說法就會有所出入,這一點很正常。就這個案子來說,許多目擊者表示看到其中一人身材非常高大。”

律師打量我的反應。

“這讓警方推測,可能是米爾佛德高中的一個學生,叫布萊恩·豪瑟。據說他和亞當·馬許有過節。麥可,你知道這些是嗎?”

我沒動。

“至於可能的指控,因為現場沒有強行進入的證據,所以警方認為後門應該沒鎖,這對想闖進去的人是好消息。”

沒提到螺絲起子,也沒提到安全別針。這些東西,我被逮捕的時候都被警察搜走了,不過我想,說不定他們沒料到我會用那兩個東西開門。

“客廳一座水族箱被毀,應該是用現場發現的撥火棒。所以地毯和家具受到程度不一的損毀,但是水族箱的魚卻沒事,魚在廚房的水槽裏被發現。我在想,難道是你闖進去、弄壞水族箱,卻對魚很抱歉?還是整件事是個意外?”

我背上被利托大伯的眼光燒出兩個洞,我感覺得到,真的。

“亞當的房裏有一個標語,上面寫著‘米爾佛德中學最強’。除此之外,就沒有別的破壞了,而且屋裏也沒有東西失竊。”

“所以不是盜竊。”大伯說,“我是說,要是沒東西被偷……”

“但是非法闖入民宅犯案還是犯罪行為,基本上符合盜竊案的條件。”

“可是不嚴重啊!”

“要是對方要以這個罪名起訴,盜竊案還是重罪。”

利托大伯的手按住我,“麥可,到底還有誰跟你在一起?我們要名字。就告訴法官是他們幹的。事情就是這樣對吧?警察說的那個家夥,就是他吧?布萊恩……什麽的?”

律師說:“布萊恩·豪瑟。”

“布萊恩·豪瑟。就是他對不對?是不是他陷害你的?”

律師說:“事實上,我不確定現在需要答案。”

“什麽意思?”大伯問,“不要答案要什麽?”

“不管他有沒有涉案……這樣說好了,要是問題沒有解答,對我們反倒有利。”

“我不懂。”

“事情是這樣的……”律師終於放下記事本,“早上我已經跟檢察官談過了。我們先講警察逮捕麥可的過程好了。那個經過,還有警方花太多時間才聯絡上你,包括他們的‘誤解’,這些都是問題。警方面子掛不住,而且這個案子是未成年人做的,這更是難看。”

“所以呢?”大伯問,“這樣就沒事了嗎?”

“不會‘沒事’。不過因為警方的疏失和其他問題,所以應該可以從輕發落。”

“什麽其他問題?”

“布萊恩·豪瑟。警方還沒拿到麥可的口供,已經去過豪瑟家了。我剛剛說過,有目擊者指認,還有私人恩怨這一點。或許警方也跟馬許家談過了。我是說,警方這次或許太早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