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2/5頁)

這就得講到我性格中不尋常的一面。有時候我會興起一種完全按捺不住的反射動作,也就是暴力虐待。它對我而言幾近於享受。從小我就曾把小白兔抓來活埋,或把蒼蠅翅膀活生生扯下來。年事稍長這種沖動常演變成一些不堪的行為——我已記不清了,也極力隱藏這些我想了就膽顫心驚的行為……話說,我發覺提摩西·史塔伯斯正站在井口,就等著我上去,他一身騎馬的行頭被雨淋得透透地。他笑彎了腰,樂不可支地直拿馬鞭往自己大腿上拍。珠寶盒塞在我上了鈕扣的大衣衣襟內。我手裏則握著那小鐵撬。

當他笑得七暈八素整個人背了過去時,我出手了。我狠狠鎚了他好幾下,待他倒地後還不住手。原本我並無預謀,但當下心裏就有了譜。我決心藉助於史塔伯斯家族斷頭的傳奇,穿鑿附會地轉為對我有利的說辭。

於是我用鐵撬擰斷他脖子,趁黃昏時分將他棄置在一個小樹叢內,並吹口哨把他的馬引到附近。

稍後我驚魂甫定,聽說他竟然沒死,還想見我。我的恐慌可想而知。菲爾博士最近才告訴我,就是這節骨眼令他懷疑起我來——提摩西·史塔伯斯怎會召個牧師去他臨終的床邊,而且指定要單獨見面呢。那番談話之後,我再也掩飾不了焦慮不安的心情,這一點果然沒逃過博士的眼睛。一言以蔽之,提摩西·史塔伯斯先生跟我說的話,菲爾博士前兩天已猜到七、八分了,也就是將我的罪狀寫下,鎖在典獄長室的金庫內,好教謀殺的控訴日日懸在我心頭,整整達三年之久。當我聽他這麽說時,完全亂了陣腳不知所措。本想伸手掐死他,但那只會招致他一聲慘叫;我則當場會被捉拿。我又想要是有這三年緩沖時間,還怕找不出一個辦法來反制他的詭計嗎?待我走出房門,見到其他人時,我處心積慮地要制造一個伏筆,說那老家夥已神智不清了——惟恐一不留意,他咽氣前會臨時起意,即刻把我的事抖出來。在此,對於我如何想出多項偷取那份聲明文件的計謀,也不多著墨了。那些都沒枉費心機。除了辭去職務離開查特罕一途,三年的時間足以讓我逃離林肯郡遠遠的,可惜就有這麽一個要命的理由逃不得:

一旦我失蹤,大家必會放話出去,開始對湯瑪士·桑德士展開調查。那麽真正的湯瑪士·桑德士已死的資料就會曝光而真相大白——當然除非我出面冒名回應他們的傳訊,才能停止他們的調查。若我是自由身,不受典獄長室金庫內存的謀殺控訴所脅迫,我當然可以隨傳隨到。我可以單純地扮演從牧師職務退隱的湯瑪士·桑德士。可是我若因這謀殺案而成為通緝在逃的湯瑪士·桑德士——而我一輩子難逃此命運——則大夥會發現當年來自奧克蘭的那位正牌神職人員已死,然後矛頭就會指向我。這麽一來,我就會憑空再多出一項殺人又頂替他職位的罪名。所以只要一失蹤,我左右都將面臨謀殺罪的控訴。唯一可行的,就是想盡辦法盜取保險櫃那份文件湮滅證詞。

為此,我在年輕的馬汀·史塔伯斯先生前往美國之前和他結為知己。不免自吹自擂,但我自認個人魅力足以讓我左右逢源,任誰都能變成莫逆之交。我與馬汀交好,覺得他有點驕矜、頑固;除此之外是個非常有親和力的小夥子。他把金庫鑰匙,進出典獄長室的條件,及他二十五歲生日那天要盡的義務一五一十告訴了我。他遠在兩年前的生日那天就已經混身不自在了。時光推栘,我從他自美國寫來的信中看出,他的恐懼感已到了病態的地步(恕我用此字眼)。這一點,加上他堂弟赫伯特對優秀的馬汀眾所周知的敬慕之情,對我而言,頗有機可乘。我的目的當然是在取得那份文件。很不幸,為達目的不得不殺了馬汀。我真的很喜歡這年輕人——也不幸他堂弟赫伯特亦非得陪葬不可,但我的處境實在危急。

我已指出我的妙計依賴馬汀的恐懼和赫伯特對他的英雄崇拜,但此外還靠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位年輕人無論身材、長相都像呆了。幾步之外,很容易混淆。

我取得他們的信任之後,就為他們獻計。馬汀不需要親自守夜去承受那令他聞之喪膽的試煉。到了那天,晚餐一過他們兩人就該各自回房。然後——就怕有人打擾,使計謀曝光——馬汀要表明不希望任何人打擾。赫伯特該穿上馬汀的衣服,而馬汀則裝扮成赫伯特的摸樣。為了節省守夜結束時換回自己身份的時間,我建議赫伯特把兩人的衣物打包,交給馬汀保管。馬汀則將這個小行李綁在赫伯特摩托車後面,且立刻啟程,騎車沿後巷來到牧師公館。時間一到,赫伯特就帶著馬汀的鑰匙出發上典獄長室,然後依照史塔伯斯傳統,按指令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