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4/5頁)

這時,並非我估計錯誤所致,而是全靠運氣,那個(我十分推崇的)年輕藍坡緊張的情緒已高漲到崩潰邊緣。他決定沖過草原。我試圖勸阻他,因為赫伯特走出監獄時,若被他撞見就糟了。那會毀了我,所以一見擋不住他,我只好尾隨而去。我這沒戴帽子的神職人員像個鄉間嬉鬧的小男孩一樣,不顧一切冒著暴風雨跑去,這畫面菲爾博士也看在眼裏。我的心思卻在別的事上頭。只見藍坡依我所希望的,很自然地舍監獄大門不去,迳自跑上了女巫角。

這麽一來,我靈感乍現,但這是個性使然,而非聰明才智之賜。我看出這危機如何能化為轉機。我像個無辜的人一樣,若無其事跑向監獄門口。我曾諄諄警告赫伯特,他走進監獄門口時可以亮出燈光,但走出來時無論如何不能曝光,以免有路人看到他與馬汀為伴而納悶。

經我費心,時機算得恰恰好。又是深夜又是大雨的,那藍坡竟迷路了。我有充裕的時間去見赫伯特。我確保他拿到文件了,然後站在那風大雨驟的夜色下,簡單地告訴他,他時間算錯了——真是妙計!——他早了十分鐘,而馬汀還沒離開牧師公館呢。我又說那夥守望者已紛紛起疑,統統跑來了。他必須速返牧師公館,徒步去而且得繞道而行。我還真怕他透出燈光,索性把他手煙的燈猛一抽走,打算丟棄在林間。

另一招閃過我腦際。除了間歇的閃電權充照明之外,藍坡是伸手不見五指的。我因此用腳踹碎那燈,急著去找他的同時,便將燈隨意丟在墻下。就是要在這種危急情況中,人急中生智才會達到這般登峰造極的水準。此時我已沒什麽好怕的了。赫伯特步行離開了,藍坡也不可能錯過馬汀的屍體。就算他錯過,我也準備假裝不小心踩到。而我的車是附近唯一的一輛交通工具,理應由我去查特罕找菲爾博士或警察來。這又爭取到充裕時間,可以回到牧師公館,坐等赫伯特。

還用說嗎,事情進展順利。那一夜我所要完成的超越了一般人的能耐,但我冷靜地一一達成。既然殺了馬汀,一種難以形容的刺激感驅使我可以乘勝追擊,再殺它個一打。我已通知警察局長。在聯絡馬克禮醫師之前,我很自然的暫返牧師公館去拿雨衣。

我稍微耽擱了一點時間,跟赫伯特幾乎同時到達。我本該謹慎些,等他走近了才對他開槍,以免噪音過大。但牧師公館是間孤立的屋舍,左輪槍的槍聲不容易被聽到。而當時感覺,若站在一段距離外,瞄準他兩眼中間的位置,好像會比較過癮。

隨後我套上雨衣,跟馬克禮醫師一起開車回到監獄。我們所有的作業都在一點以前結束了。那時離破曉還有幾小時,讓我可以完成各項布置。我從未感到過這麽想把一切整頓妥當,像有人樂於把房間整理得一塵不染那樣。我本可把赫伯特的屍體妥善藏在地窖的——至少暫時如此——另外還藏了摩托車、打包的小皮箱及一些對付馬汀的工具。但我必須將房子加以清掃美化,才能安心上床睡覺。此外我既想將馬汀的謀殺嫁禍給他堂弟,就得小心翼翼不留任何漏洞。

我的一切做為都在那一夜完成。工作不吃重,因為屍體都很輕。我路太熱了,連盞燈都用不著。好幾次我曾來往於監獄的路,踽踽獨行——站在矮墻上(恐怕也常被人看到)——又走過頗具歷史性的走廊,口裏念念有詞,引用一些適切的詩詞——以致於我摸黑都知道路。有史塔伯斯幾把鑰匙在手,我終於可以登堂入室,進入典獄長室了。有老半天,我不能確定去陽台的門是否從來未曾上過鎖。無論如何(我說過)反正是可以打得開的。我打開了那鎖,就大功告成了。

還有一件事。金庫內裝有文件的鐵盒稍後被我丟人水井裏了。這麽做是因為我仍懷疑(不,是害怕)死在我刀下的提摩西那鬼聰明。我怕鐵盒另有什麽夾層藏有文件副本,索性整個拋棄。我可得萬無一失才行。

想到昨晚我差點被抓就覺得莞爾。我對菲爾博士家的那一連串討論起了戒心,也備好輕便武器在一邊旁觀。那天在林中有人擋了我去路,便開了槍。今天得知,受傷的只不過是巴吉總管,我松了一口氣。稍早在本自白書中,我曾表明會據實以告。現在我收回這話。縱使幾分鐘後我將用槍抵住太陽穴,扣下扳機自盡,有一件事我仍無法坦白。有時在夜晚我仿佛看見一張張的臉。昨晚我又看到了,一時之間令我心裏發毛。不談它了。這種事會破壞我計劃中天衣無縫的邏輯性。我只能說這麽多。

讀此聲明的諸君,我馬上就完了。我與那鉆石商朋友順利成交——為免惹人疑心,我與他交易並不頻繁——歷經了幾年光景。我已儲備好了。當厄運的壓軸好戲來臨時,我接獲我“叔父”的信,說他十年以來首度要來英格蘭看看。我默默地認了。簡單說——我累了。掙紮太久,我只想離開查特罕,因此我竟大意地將叔父要來的消息讓全鎮知道。我找了個托辭,請班傑明·阿諾爵士去接他,明知他會拒絕而堅持由我去。我早該退隱的。三年來我苦思命運所賞給我的幾番險惡處境而不解。如今我是否能善終,似乎已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