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3/3頁)

“他的照片還從來沒通報過,”克勞福解釋說,“我們現在要通報,給我們的每一個站和監聽組,每一個告密者和情報來源。他總是要去什麽地方的,並且他將從一個他知道的地方開始,哪怕只是為了買到另一張身份證。他總要花錢,那時就能發現他。一等發現了他,命令會很明確。”

“你馬上把他弄進來?”

“把他殺了,”康克林斷然說,“不能把德爾塔這樣的人弄進來,不能冒讓另一個政府把他弄過去的風險。他知道的事太多了。”

“我不能對總統這樣講,有法律在。”

“法律不是為德爾塔訂的,”這個間諜說,“他不受法律保護,他無可挽救。”

“無可——”

“對,參議員,”將軍插話說,“無可挽救。我想你懂得這句話的意思。要不要向總統詳細說明,由你決定。也許最好是……”

“你們必須對一切都探討一下。”參議員打斷了將軍的話,“我上星期同艾博談過話,他告訴我說,有個尋找德爾塔的策略正在進行中。蘇黎世、銀行、紋石的名字,都是它的一部分,是不是這樣?”

“是的,然而已經成為過去,”克勞福說,“如果你認為七十一號街事件還不夠作為證據,那麽加上這事該夠了吧?對德爾塔已經發過一個明確的信號,要他進來。他並沒有來,這還不夠?”

“我要絕對有把握。”

“我要他的命。”康克林的話,雖然聲音很低,但是好象突然吹來了一陣寒風,“他不但破壞了我們每個人為我們自己定下的規則——無論是什麽規則——而且還陷入了地獄。他在發臭,他是該隱。德爾塔這個名字我們叫得太多了——甚至不叫他伯恩,只叫他德爾塔——結果我想我們已經忘記了。戈登·韋布還是他的弟弟,找到他,殺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