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竊的信

精明過頭,乃智者大忌。[1]

——塞內加[2]

18?年秋天,巴黎,一個起風的傍晚,夜幕降臨後,在郊外聖傑曼區,多瑙街三十三號第四層樓上,我正陪著朋友C.奧古斯特・迪潘,坐在他那間小小的後書房或者說是書櫥裏,我一邊沉思,一邊用海泡石煙鬥抽著煙,不勝愜意。至少有一個鐘頭我們是深陷在沉默之中。此刻若有人碰巧來訪,就會看到我們倆在心無旁貸地吞雲吐霧,直弄得滿屋子烏煙瘴氣。不過,我正在暗自思忖著天剛擦黑時我們倆談論的某些話題,我是指毛格街事件和瑪麗・羅熱謀殺案之謎。無巧不成書。就在此時,房門被推開了,進來一位老相識,巴黎警察局長葛××先生。

我們熱情地迎接了他。此人雖相當卑鄙,但也著實有趣,加之我們已多年未曾與他謀面。我們原本坐在黑暗中,此刻迪潘起身要去點燈。可一聽葛先生說,他是來找我們商量,或幹脆說是來向他請教一些麻煩透頂的公事的,就又坐了下來,不去點燈了。

“假若是需要沉思默想的問題,”迪潘住手不去點燈,說道,“那我們還是坐在暗處細想好些。”

“這又是你的一個怪念頭。”警察局長說。他對於自己不理解的每件事,統統冠之以“怪”,因而他總是生活在連翩而至的“怪事”之中。

“很正確。”迪潘說,一邊遞給客人一支煙鬥,又推了張舒服的椅子給他坐。

“這次遇到了什麽麻煩?”我問,“但願別又是什麽謀殺案吧?”

“哦,不是,不是那類事。說實在的,這件事委實很簡單,我確信我們自已完全能夠處理好。不過,我想迪潘會願意聽聽這件事的細節,因為它確實怪得過了頭。”

“又簡單又怪。”迪潘說。

“呃,是的,不過也不盡如此。說真的,我們都對這事感到大惑不解,因為事情看起來如此簡單,可就是束手無策。”

“也許正因為它太簡單的緣故,你們才被攪得茫然無措的吧。”我的朋友說。

“你真是胡說八道!”警察局長開懷大笑地答道。

“也許這個疑案是有點太白了。”迪潘說。

“噢,天啦!誰聽說過你這樣的看法?”

“有點過於不證自明了。”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客人樂壞了,放聲大笑起來。“哎喲,迪潘,你真地要笑死我!”

“那究竟有什麽事要解決呢?”我問道。

“別忙,我會告訴你們的。”警察局長回答。他安閑而若有所思地長長地吐了一道煙,在椅子裏坐好了。“我幾句話就可以告訴你們,不過,事先讓我提醒你們,這事須絕對守密。假若有人知道我將此事泄露給別人了,我很可能就要丟掉這頂烏紗帽。”

“接著說吧。”我催道。

“要不就別說。”迪潘說。

“說就說吧。我從高層人士那兒聽到個秘密消息,說皇宮裏丟失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誰,已經知道了,這是毫無疑問的,人家親眼看見他拿的。另外還得知這份文件還在他手上。”

“怎麽會知道的呢?”迪潘問。

“這從文件的性質就可推斷出來,”警察局長說:“而且,如果文件一朝脫了偷信人的手,馬上就會引起某種後果,這後果暫時還未出現;——也就是說,最終他肯定要盤算著怎樣利用這封信。現在他是將它派了用場了。”

“說得更明確些吧,”。

“好吧,我敢冒昧地說,這份文件能使它的持有者在某方面具有某種權力,而這權力在這方面的價值是無可限量的。”警察局長喜歡賣弄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甚明白。”迪潘說。

“不明白?好吧。這份文件若是泄露給了第三者(我不會說出他的名字),那一定會影響到一位地位高貴的要人的聲譽。利用這一點,持有這份文件的人,就會隨意支配那個聲譽卓著的要人,他的名望和安寧就要受到威脅。”

“不過這支配行不行得通,”我插嘴道,“得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者清楚就是他偷的。誰敢……”

“偷信的人嗎?”葛先生說,“就是德××部長。他真是天不怕地不怕,正當的或不正當的都做下了。偷竊之術真是大膽而又巧妙。那份文件——說白了,是封信——是失竊的那位貴婦人獨處王室客廳時收到的。她正細讀著這封信,突然闖進來另一位要人,而她偏偏又不想讓他看到這封信。於是慌慌張張地將它死命地往抽屜裏塞,無奈塞不進去,只得把它攤放在桌上。不過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雖露在外面,內容還是沒暴露,這才逃過了來者的注意。就在這關鍵時刻,德××部長進來了。他銳利的目光一眼就看到了信,認出了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筆跡,而且,收信的貴婦人的那種慌張神情,使他一下就窺探到了她內心的秘密。他像平常那樣匆匆辦了幾件公事,然後拿出一封信來,這信和貴婦人的那封信多少有些相似,他拆開信假裝讀著它,然後將它並排和那封信緊放在一起。他又說了約莫刻把鐘的話,無非是些公事,終於起身告辭,順手從桌上拿走了那封不屬於他的信,這一切收信人是看到了的,但有第三者站在身邊,當然不敢挑明這一事實,那位部長將自己那封無甚要緊的信留在桌上,揚長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