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報復 第14章 血腥之夜

留著愚蠢的小貓胡子的家夥比斯達克預料的敏捷得多。

斯達克在唐納森住的那棟樓的九樓走廊等他,就在唐納森寓所門邊的拐角處。如果斯達克能夠先進入公寓,就像他殺那婊子一樣,事情就容易得多,但是他看了一眼鎖,就確信這些鎖不像她的鎖那樣能輕易打開。不過一切仍會很順利的。已經很晚了,養兔場的兔子應該都睡著了,正在夢裏吃苜蓿。唐納森會醉醺醺的反應遲鈍——當你淩晨一點回家時,你決不是剛從公共圖書館出來。

唐納森的確似乎有點醉,但他的反應一點兒也不遲鈍。

唐納森正在摸索他的鑰匙圈時,斯達克從拐角轉出,揮動剃刀向他砍去,盼著迅速而有效地弄瞎對方的眼睛,然後,在唐納森能叫喊之前,割開他的喉嚨,在割斷他喉管的同時切斷他的聲帶。

斯達克沒有試圖悄悄地沖過去,他要唐納森聽到他的聲音,要唐納森朝他轉過臉,這會使刺殺更容易。

唐納森開始的反應和他預料的一樣,斯達克把剃刀短促有力地向他臉上砍去,但唐納森設法閃了一下——幅度不大,但對斯達克的目的來講影響太大了。剃刀沒有砍到他的眼睛,卻砍到了他的前額,見了骨頭,一片皮膚卷起蓋到唐納森的眉毛上,就像一張脫落的墻紙。

“救命!”唐納森用低沉的、像羊一樣的聲音喊道。沒有一擊而中就是這種結果,操他媽的。

斯達克逼近,剃刀舉在他自己眼睛的前面,刀刃微微向上,就像一個鬥牛士在第一次鬥牛之前向公牛敬禮一樣。沒關系,並不是每次都很順利的,他沒有把告密者弄瞎,但鮮血正從他額頭的切口噴湧而出,小唐納森只能通過一個粘乎乎的薄霧看東西。

他沖唐納森的喉嚨砍去,這狗雜種把頭向後一仰,快得像一條響尾蛇躲避一次攻擊,令人驚訝的速度,斯達克不由自主地對這人有點佩服,不管他的貓胡子可笑不可笑。

刀刃緊貼著這人的喉嚨劃過,沒有砍到他,他又一次尖叫著喊救命。紐約市的兔子們睡覺從不很沉,現在全醒過來了。斯達克換個方向又一次砍去,同時他踮起腳尖撲向前去,這是一個優雅的、芭蕾舞般的動作,應該能達到目的了。但唐納森把一只手舉到他喉嚨前面,斯達克沒有殺掉他,只是劃了一系列長長的、淡淡的傷口,警察局的病理學家會稱之為自衛性傷口。唐納森是五指張開擡起手的,剃刀劃過所有四根手指的指根,他在第三個手指上戴了一個很重的戒指,所以那根手指沒有受傷。當刀刃劃過戒指時發出一聲清脆、輕微的金屬聲,在戒指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傷痕。剃刀把其他三個手指割得很深,毫不費力地切進肉裏,就像一把熱乎乎的刀切進奶油中一樣。筋腱被切斷了,手指像昏昏欲睡的木偶一樣猛然向前倒下,只有無名指直立著,好像唐納森在混亂恐懼中忘了用哪根手指去嘲笑別人。

唐納森這次開口時,他實際上是在嗥叫了,斯達克知道不可能悄悄的拖身而去了,他本來指望幹完後就悄悄地離去,因為他不會讓唐納森活下來打電話的,但實際情況不是那麽回事。不過他也不想讓唐納森活下來。一旦你所幹的事發生了變故,你會一直幹下去,要麽做完它,要麽你自己完蛋。

斯達克逼過去,現在他們沿著走廊已經快到另一個公寓的門口了。他不經意地向一邊甩甩剃刀,甩去剃刀上的鮮血,鮮血雨點般濺在奶油色墻上。

走廊的另一頭,一扇門打開了,一個穿著藍色睡衣、戴著睡帽的男人探出頭和肩膀。

“幹什麽呢?”他憤怒地喊道,他的聲音表明即使羅馬教皇在這兒他也不在乎。

“謀殺。”斯達克閑淡似地說,有那麽一瞬,他的眼睛從他面前血淋淋的、大聲嗥叫的人身上移到門口那個人身上。後來,這個人會告訴警察殺人者的眼睛是藍色的,淡藍色的,瘋了一樣。“你要一點兒嗎?”

門砰地關上,快得好像從沒打開一樣。

唐納森雖然很驚慌,而且受傷不輕,但當斯達克的視線移開時(即使是非常短暫的一瞬),他看到了一個機會,立即抓住了這個機會,這個狗雜種真是動作迅速,斯達克的敬佩更進一層。這家夥的速度和自我保護意識真是太棒了,雖然他接下來所做的非常愚蠢。

如果他跳向前,與斯達克搏鬥,他可能真會造成點兒麻煩。相反,唐納森轉身就逃跑。

完全可以理解,但這是個錯誤。

斯達克追上去,大號鞋在地毯上沙沙作響,他向那人脖頸後砍去,相信這一擊終於能結束這件事了。

但是,就在剃刀擊中前的一瞬,唐納森向前猛一伸頭,躲過了這一擊,就像烏龜躲進甲殼中一樣。斯達克開始相信唐納森有心靈感應了,這一次,本來是致命的一擊卻只割破了頭皮,這頭皮位於脖子後面突出骨頭的上面,它在流血,但決不是致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