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報復 第14章 血腥之夜(第2/5頁)

這是使人生氣、憤怒的……而且有點兒滑稽。

唐納森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從一邊換到另一邊,有時甚至撞在墻上,邊逃邊喊叫。當他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時,血撒在地毯上。偶爾會在墻上留下血乎乎的手印,但他踉踉蹌蹌穿過走廊的時候,還沒死。

沒有別的門打開,但斯達克知道,此時此刻,至少在半打公寓中,有半打手指在敲擊半打電話上的911。

唐納森踉踉蹌蹌地走向電梯。

斯達克大步跟在後面,既不生氣也不害怕,只是非常惱怒。突然他大聲斥責道:“啊,為什麽你不停下來規矩點兒哪!”

唐納森叫救命的喊叫變成了驚訝尖叫,他試圖向周圍張望,他兩腳絆在一起,在離電梯走廊十英尺的地方摔趴下。斯達克發現,即使最敏捷的家夥,當你把他們砍得流血過多的話,最終也會不知所措。

唐納森跪在地上,顯然準備爬向電梯走廊,既然他的腳已不行了。他用血淋淋的、面目全非的臉四處張望,看看他的攻擊者在哪裏,斯達克對著他鮮血淋漓的鼻梁猛踢一腳。斯達克穿著棕色運動鞋,兩手下垂,稍稍向後擺動已保持平衡,然後盡全力飛起一腳,任何看過足球賽的人都會想到一次有力的大腳開球。

唐納森的頭向後飛去,猛地撞在墻上,在石灰墻上留下一個碗狀的淺坑,有反彈回來。

“我終於抓住你了,對嗎?”斯達克低聲說,聽到他身後有開門聲。他轉過身,看到走廊一邊一個黑卷發和黑眼睛的女人從一扇公寓門向外看。“滾進去,臭婊子!”他喊道。門砰的一聲關上,好像在彈簧上一樣。

他彎下腰,抓住唐納森粘乎乎、令人惡心的頭發,把他的頭扭向後面,割斷了他的喉嚨。他認為唐納森的頭撞上墻之前可能已經死了,撞上之後肯定已經死了,但最好保險點兒。而且,當你以割喉嚨開始,那你就以割喉嚨結束。

他連忙退了幾步,但唐納森並不像那女人那樣噴血,他已經不噴血了,或已經慢慢流完了。斯達克迅速走向電梯,把剃刀折起來放回口袋。

電梯正在上來。

可能是個住戶。在大城市,即使是星期一晚上,一點中也不算真的很晚。不過,斯達克還是迅速走到一個大花盆後面,這個大花盆在電梯走廊的角上。他所有的雷達都乒乓作響,有可能是誰從迪斯科舞會或商務晚宴上回來,但他相信肯定不是,他相信是警察。說得更確切點兒,他知道是警察。

當這樓裏的一個住戶打電話說走廊裏正發生一樁謀殺時,剛巧一輛巡邏車就在這附近?可能,但斯達克懷疑這一點。更可能是波蒙特報告了,小妞兒被發現了,這些警察是來保護唐納森的,遲了也比沒有好。

他背靠著墻慢慢蹲下,粘滿鮮血的運動衣發出沙沙聲。他並沒有藏住多少,花盆只擋住了一點兒,如果他們四處張望,他們會看到他。但是,斯達克打賭他們的注意力會全部被引向走廊中間的屍體。有那麽一會兒時間,對他來說已經是夠了。

花草寬闊的、十字形的葉子在他臉上投下鋸齒形陰影,斯達克像一個藍眼老虎一樣從中間望出去。

電梯門開了。傳來一聲沉悶的叫聲,然後兩個穿警服的警察沖出來。他們後面跟著一個黑鬼,穿著一條牛仔褲和一雙又大又舊的運動鞋,這黑鬼還穿著一件無袖T恤,還戴著一副拉批條客的太陽鏡,斯達克確信他是個偵探。當他們偽裝時,他們總是太過分……而且一舉一動也意識到這一點兒,就好象他們知道自己要暴露但又沒辦法。那麽他就是來保護唐納森的人了。在一般巡邏車中是不會有偵探的,這個黑鬼和守門的警察一起來,先訊問唐納森,然後就留下保護他。

對不起,夥計們,斯達克想,我認為他已經不會說話了。

他站起身,從花盆後走出來。沒有一片葉子發出沙沙聲,他的腳落在地毯上毫無聲息。他從離那偵探不到三英尺的地方走過時,偵探正低頭從槍套中抽出一支手槍。如果願意的話,斯達克可以狠狠地在他屁股上踢一腳。

他在門開始合攏的最後一刻溜進敞開的電梯。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從眼角瞥見閃動——也許是門,也許是斯達克本人,但這無關緊要-他從唐納森的屍體上擡起頭。

“嘿——”

斯達克舉起一只手,沖警察莊嚴的擺擺手指,再見。然後門隔斷了走廊吸引人的場面。

一層走廊沒有一個人——除了守門人,他人事不醒地躺在桌子下面。斯達克走出去,轉過拐角,坐進一輛偷來的車子,開走了。

菲麗絲·邁爾斯住在曼哈頓西區一棟新的公寓樓中。保護她的警察(還有一個偵探跟著,他穿著運動褲、無袖汗衫和皮條客太陽鏡—)在六月六日晚上找到她時,她正為一次不守約的約會生氣。她開始很不高興,但當她聽說某個自以為是喬治·斯達克的人想要殺她時,卻高興起來。她一邊回答偵探有關采訪泰德·波蒙特的問題,一邊給三個相機裝上新膠卷,擺弄幾十個鏡頭。當偵探問她在幹什麽時,她沖他眨眨眼,說:“我相信童子軍箴言。誰知道呢——有些事可能真的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