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指印(第2/4頁)

“我現在懷疑,”桑戴克疑惑地問,“那張紙會不會是誰故意放進去的?”

“不會的,”魯克律師肯定地說,“這不可能。因為那張紙是霍比先生的備忘錄上的一頁,而且紙上還有他用鉛筆記錄的一些與那包鉆石有關的事項,最重要的是這張紙是放在包裹上,被鎖進保險櫃的。”

“那麽霍比先生打開保險櫃時,身邊還有別人嗎?”桑戴克問。

“沒有,當時屋子裏只有他一個人,”魯克回答道,“霍比先生打開櫃子,便發現鉆石不見了,但是這張紙卻還在櫃子裏。於是霍比先生立刻關上保險櫃並且把它鎖上,立刻報了案。”

“這就奇怪了,難道那個竊賊就沒看見那個顯而易見的拇指印嗎?這有點說不過去吧!”

“不,這並不奇怪,”魯克先生解釋道,“因為那張紙是面朝下放在保險櫃底部的,霍比先生只是將它撿起翻過來時,才看到上面有個指印。很明顯,那個竊賊在拿起包裹之前,那張紙本來還在包裹上,然後才正面朝下掉下去的,或許是他把包裹遞給同夥的時候……”

“你剛才說,”桑戴克好像突然想起什麽似的,“蘇格蘭場的專家已經辨認出那個指印是諾柏先生的。那麽我想知道,這專家怎麽有機會進行這個比對呢?”

“啊!”魯克先生說,“說到這不得不提到另一個有趣的巧合了。由於警方具有簡單準確地辨認指紋的方法,因此他們想對公司裏的每一個員工都做指紋鑒定,包括霍比先生的兩位侄子,但是霍比先生卻拒絕接受鑒定。就我個人認為,他拒絕的理由是十分迂腐的——他竟然說他不希望自己的侄子蒙受不白之冤。事實上,警方對他的這兩位侄子最感興趣。想想看,除了霍比先生,能夠擁有保險櫃鑰匙的就是他們倆!所以取指紋這件事使霍比先生面對了極大的壓力。

“總之霍比先生十分頑固,堅決反對那些懷疑他的侄子涉嫌的說法,畢竟霍比先生是看著他們長大的,而且對他們是這麽的信任。如果沒有什麽奇怪的事兒發生,那麽這起案子就要變成一起被人談論的奇聞了。”

“我想你大概在書報攤或者商店的櫥窗裏看過一種叫‘指紋模’的東西,就是一小本空白的、很薄的像本子一樣的東西,用來搜集身邊的朋友的指印,另外還有一個墨板。”

“是的,我看到過這種鬼玩意兒,”桑戴克略帶諷刺意味地說,“事實上我還有一個呢,在查林十字車站那兒買的。”

“我記得幾個月前,霍比太太——約翰.霍比的老婆,也買了一個。”

這時諾柏插話道:“其實那個東西是我的堂兄弟華科買給她的。”

“噢,這個無所謂。”魯克先生說。但是當時我看到桑戴克將諾柏說的那句話記在了本子上。反正霍比太太有這種東西,然後她便搜集親戚朋友的拇指印了,其中自然包括她那兩個侄子的。

“昨天,負責這起案子的探長到霍比先生家拜訪他,可惜當時他出去了。於是這名探長便利用這個機會,說服霍比太太,希望她能夠讓霍比先生配合警方的工作,搜集他兩個侄子的指印。這名探長說這樣做是十分必要的,不僅為了警方,更是為了這兩位年輕人好,因為目前他們是最大的嫌疑人,只有將他們的指印進行比對後,才能還他們清白;更何況,這兩位年輕人早已表示願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指紋,可他們的伯父總是橫加阻攔。這時,霍比太太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她想到了她的那個指紋模,那裏面可是有諾柏先生和他堂兄弟兩人雙手的拇指印。當時這名探長隨身帶著罪犯指印的照片,他可以當場比對。結果發現諾柏先生左手的拇指印與那張紙上的完全吻合。你可以想象,當時霍比太太是多麽的驚訝、恐慌。

“正巧這個時候霍比先生回來了。當他看到這一幕時,他大為震驚。霍比先生原本想認賠了事,但這樣做就將因為構成金錢行賄而被訴訟。所以出於無奈,霍比先生只好起訴了。因此今天早上,警方便下令逮捕諾柏先生,將他帶到包爾街[1],以盜竊罪起訴。”

“還有什麽證據嗎?”桑戴克試探地問。

“沒有了,但僅這一項證據就夠警方拘捕諾柏先生的了。後來兩位保證人為我的當事人各付了五百英鎊的保釋金,一個星期後還押。”

聽完魯克的話,桑戴克並沒有說什麽,而是陷入了沉思之中。從這位律師的語氣中,我想桑戴克和我一樣,並不滿意這位律師的態度,感覺他的心裏好像早就認定他的這位當事人就是那個盜賊,但是就眼下的情況而言,這起案子並不是完全沒有申辯的余地。

“我想知道你對你身邊的這位當事人有什麽建議?”桑戴克盯著魯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