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我見凡流終不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類。為禍者共誅之,放禍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則受誅,自古早有定議。”

——這是丁奇對白少流剛才那個假設的回答。

林太為觸犯了共誅戒,證據確鑿,被陸高乾撞破,此事無疑。

假如陸高乾是受到了林太為的威脅和逼迫,擔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發林太為,這是另一種情況。

現實中經常有這種事,某人看見有歹徒行兇,不敢站出來阻止,發現了歹徒作惡的線索,也不敢報警揭發,害怕歹徒傷害到自已。

但陸高乾不屬於這種情況,他也不應該是這種人。

陸高乾是昆侖修士,昆侖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門的弟子。類比上述情況,他相當於“體制內”的公務員,比如一名警官。

當時的情形,林太為斬殺侯念明之後已受傷,就算他不受傷,陸高乾的修為也比他高得多。林大為根本威脅不到陸高乾,陸高乾完全可以將其當場制住。

陸高乾卻放過了林太為並為其隱瞞,任由其觸犯共誅戒,斯為任惡。

在既有責任又有能力的情況下,任由他人作惡而無視,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為放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

不論其動機是什麽,陸高乾根本就沒有資格原諒林太為。假如作惡者連懲罰都沒得到,人們又談何阻止?

修行界自古也不是沒有發生過這種事,前人早有嚴密的問論,對此情況該怎麽處罰也早有定議:為禍者共誅、放禍者共逐。

共誅就不用說了,所謂共逐有幾種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廢去修為、逐出宗門。

對於大成修士,其修為境界是他人廢不掉的,可令其自封神氣法力放逐世間,其人也可以選擇閉生死關不再現身人間。

假如只是一名沒有修為的普通人怎麽辦?這個問題則不在討論範圍內。

對陸高乾該怎麽處罰,問論至此其實已無疑義。

假如三十年前陸高乾放過了林大為,故意為其隱瞞惡行,但並沒有別的舉動,昆侖盟查明之後當共逐。但實際上陸高乾之惡更甚,以此鉗制驅使林太為繼續為惡,亦當共誅!

白少流又問道:“難道不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華真行差點又想找張椅子坐下了,白少流這種話也能問出來嗎?這當然不是他本人問的,就是代表某些人一種觀點,還是承接前面那個假設。

此回合的問論,已經超出了共誅戒範疇,談的也不僅是林大為與陸高乾,甚至不僅僅是修士,延伸到更廣義的世事中。

假設陸高乾放過了林太為,是憐其事出有因。而林太為痛哭流涕,發誓痛改前非、誠心悔過,再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事情已經出了,無可挽回,何必再搭上林太為的一條命?假如他從此洗心革面,是不是值得拯救呢?

丁奇的回答居然是唱偈:“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放下屠刀,先請自囚。苦海不渡,談何三昧。佛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華真行突然間又來了興致,將身子站得更直了。因為丁老師這番話中的聲聞智慧,以他的修為和見知居然沒有完全聽懂。

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是啥意思呀?華真行只是朦朧有所感,卻又琢磨不透。

這是兩個和尚在辯經嗎?在場也有佛門修士,可是白少流和丁老師都不是僧人,他們好像也不是在辯經義,似乎只是在借話頭。

其他一些話,華真行倒是聽明白了。

常人理解的放下屠刀,可能就是殺人者不再殺人,其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年紀大了提不動刀了,風聲緊了不敢了,後悔了不想再殺人了,想殺的人已經殺了不必再殺人了。

但是從修行的角度,這哪一種情況都不是放下屠刀。

人們很熟悉一種佛門典故,比如某位殺業累累的大軍閥、名滿江湖的大俠客,某日突然厭倦了皇圖霸業、江湖爭殺,決定皈依佛門……

這樣的故事還可以加點老料,大俠是因為某位老和尚一言點醒,幡然而悟,從此世上少一屠夫,青燈下多一僧徒。

那麽問題來了,這裏不評價屠夫,只評價老和尚的行為,他是善行還是惡行?

聲聞智慧與每個人的認知有關,所以聽在華真行的耳中,丁老師是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居然是非索港大頭幫的金大頭。

假如在新聯盟沒有出現之前,金大頭來到東國旅遊,恰好走進了蕪城的九林禪院,遇到了三個老和尚,被其點化,痛悟前非。

於是金大頭就在九林禪院出家為僧,光頭都是現成的不用剃,或者就在當地找了份正經工作,比如送快遞兼職念佛做義工,總之再也不回大頭幫去當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