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我見凡流終不免(第2/6頁)

第二個例子,是東國的一個連環殺人犯,跑到了九林禪院,找到了三個老和尚,坦承身份與罪行,表示願意悔過自新,希望能在寺中藏身,然後就被老和尚們收留了。

這兩個例子有什麽區別?區別不僅在於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義能否實現?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這麽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導致的結果。

首先看第一個例子。

當年的非索港處於秩序崩潰狀態,有無數個金大頭公然存在。金大頭的目的可不是為了逃避懲罰,無論老和尚勸不勸他,幾裏國和東國官方都不會抓他。

九林禪院的老和尚改變不了幾裏國的現狀,非索港的街區也不歸他們管,他們只是勸金大頭改過自新,至少不要再為非作歹。

上面提到的大軍閥、大俠客之類的故事,基本也屬於這種情況。懲罰他們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則該進監獄就進監獄,寺廟不是他們該來的地方。

對三個老和尚而言,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至於第二個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幫助逃犯躲避懲罰,其行為就是窩藏逃犯,這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的惡行!

三個老和尚當然應該被派出所一起帶走,而這座故意窩藏逃犯的寺廟,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職!

若說懺悔,監獄裏更適合贖罪,若說向佛,地獄裏更需要念經。至於說拯救,這才是拯救,既是對屠夫的拯救,更是對無辜世人的拯救。

有杠精可能又要問了,假如這個逃犯當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這種情況不在此題之中。

聽到這裏華真行也有點犯迷糊,丁老師說來說去,為啥總要給蕪城九林禪院的幾個老和尚出題目呢,難道就是欺負人家今天沒到場嗎?

其實白少流這一問,代了表很多人將形而上的頓悟,曲解為形而下的詭辯,將所應放下的妄念、惡意、我執,都曲解為現實的犯罪行為。

其實“放下屠刀”這個動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面對罪責的行為。華真行聽明白了,但還有些詫異,他奇怪的是,這麽淺顯的道理,為何還要在這種場合問論?

問論進行到這裏,基本很順暢,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師在依次問答,在場每人的聲聞內容各有差異,但誰都沒有插話。

這時卻突然有人開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循聲望去,說話的是真華門執事周榮,一位形容幹練的女修。在這次昆侖盟調查中,她也負責各路信息的分析匯總,這應該跟她的職業有關,在世俗間就是一名律師。

梅野石:“周道友請講。”

周榮:“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風潭覆滅往事,暫不談魯慕白後來之舉,當他與尚海平動手之前,其實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殺了尚海平之後,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再說此番林太為之事,暫不談三十年前,只說其前日所為。林太為自始至終,並未真的動石不全與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時,可否挽回?僅從此論,是否必當共誅?”

周榮問了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她以魯慕白和林太為舉例,特指了一種情況。

從事實來看,魯慕白並沒有動尚海平的家人,後來尚家人是被岡比斯庭大神術師淩吉偉給暗殺了,此事反倒成為淩吉偉要挾魯慕白的把柄。

至於林太為,他只是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爺的身份信息,事實上也沒有真的去動石不全夫婦的家人。

人是否應該為只是說了但並沒有做的事情受到處罰?就算處罰,是否有必要按“須天下共誅之”的標準執行?

換句話說,假如因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侖盟的聯合追殺,“量刑”是否過於嚴重了?

華真行聞言不禁暗暗皺眉,這就是在偷換概念嘛,在這種場合,怎麽還有人會問出這種問題?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會上,正一祖師就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這個架式,還就是要拿出來再講一遍!

時代在進步,後人取得成就總會比前人更高。但是別忘了,後人的進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礎上,每個時代的成就,都不是當代的人從無到有憑空創造的。

隨著時代發展,有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變革,但並不意味著前人的成果也要徹底被否定、發展基石也要被動搖。

時代的進步並不是一種必然,有進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會有衰落、崩潰與滅亡。

比如在華真行眼中,方外門這次取代了元朔門,成為昆侖盟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之一,就是一種進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