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6/10頁)

但亞當活在恐懼之中。因為他派兵去了水之森林的一個村子,血洗了那裏,提著村民的人頭來見他,他一一查看了眼睛微睜的人頭,但沒看見一只眼睛清澈如天空,沒有一張是父親以利亞、馬修叔叔或弟弟約翰的臉;甚至沒有一張像是親戚的臉。在世上某個地方,有某個人,亞當知道,有個能看穿他心思的人,甚至,他們和馬修一樣,能屏蔽他的窺探。他時常夢見馬修把他的臉一股腦兒地熔在地上,失聲尖叫著醒來,慌亂地遍搜身邊人的意識,想找到一個見過藍眼,或者聽說過能與他匹敵之人的人。

我是個可悲的東西,他想,只要一天不找到,不殺光親人,我就沒有快樂可言。

“詹森之子,”拉瑞德輕蔑地說,“這就是你全盤大計的結局?”

“僅從一個醞釀已久的試驗的角度看,你得承認,結果相當漂亮,天賊的能力竟能被提升到這種高度。我只能看穿人們的心思和記憶,操縱不了他們的思維或行動。你最好也別全信他會像夢中所說的那樣窮兇極惡;這些記憶源自一代又一代憎恨他的人,可以說,他就是沃辛星球版的艾伯納·杜恩,一個被加工演繹過的惡魔。我懷疑,他是生在了一個殘酷的時代,與其他統治者格格不入,在那個時代,只有憑權術才能大獲成功。我還懷疑,折磨並非是他首創,雖然他也不是不肯使這一手;他是個壞人,但按當時的標準,我想他算不上窮兇極惡。但興許都是我在瞎想。一句話,只管寫你夢中所見的他,你的故事必須寫實。”

“其他人呢,他父親、叔叔和弟弟呢?”

“哦,他出走後不久,父親就絕望而死。他弟弟,你已經聽過那個故事了,他到處打零工度日,為人排憂解難,具備治愈能力,並成了一位愛鳥人士——修補匠約翰。至於叔叔馬修,他的兒子小馬修其實並沒死,在亞當逐步發跡的那三十年中,小馬修長大成人,並生了一個兒子,取名阿莫斯;老馬修死後,他繼承了那家小旅店。修補匠約翰死時,恰好是亞當迎娶佐菲莉爾之女那一年,約翰死後,馬修和阿莫斯搬到了哈克斯,緊鄰西河流出世界之巔的地方。他們在那兒經商。”

阿莫斯在自家塔樓裏,這會兒正望著窗外哈克斯大區的街道和屋頂。他在塔樓上吃住和工作,在一扇扇窗台上丟一些喂鳥的種子;鳥兒每個冬夏都來,從沒失望過。聽著鳥兒在窗外撲扇翅膀的聲音,他想象自己就是躺在沃辛墓地中的叔叔,修補匠約翰。

“你記得約翰叔叔。”阿莫斯說。

“記得他的,不是我。”他的小女兒費思(Faith)答道。她就是這樣,說話愛標新立異。

“你記得我記憶中的他。”

“他不該讓人家傷害他。他應該改變他們。”

阿莫斯嘆了口氣。唉,費思,在孩子們之中,你會不會第一個承受不了我們的沉重使命?“哦,那你說,他該怎麽做?”

“他應該阻止他們傷害他。他不必非得任他們傷害不可。”

“他們後來都遭了報應,”阿莫斯說,“被割下了腦袋,帶到斯蒂波克城給詹森之子看。”

“還有他。”費思說,“他是另一個我們應該阻止的人。我們憑什麽讓那樣一個人……”

阿莫斯擡手按著她的嘴唇,“修補匠約翰是我們之中最優秀的,極富耐心,我們誰也比不上,但都必須學習。”

“為什麽?”

“因為那個詹森之子,也是我們家的人。”

他凝視著她的臉。從兒時起,就沒有多少能讓她吃驚的事,但這是最痛苦、最危險的秘密,所以非得等他們成年後才能知曉。但你成年了嗎,費思?還是說,為了這個世界,我們非得把你放進石頭?我們只有對自己人夠心狠,才有能力善待這個世界。

“詹森之子!他怎麽可能是我們家的人,他是誰的兒子?你生了七個兒子七個女兒,除了你,爺爺生了三子八女。兄弟姐妹、直系旁系,我個個都認識,還有——”

“別說了。你不知道你的哥哥姐姐都在忙著屏蔽弟弟妹妹?別叫他們聽見了。我們沒空討論這個,否則得解釋個沒完。再說,時間不多了。”

“為什麽時間不多?”

“因為亞當和他的支系都在休眠。”阿莫斯說,“但他們很快就會醒,你必須趕在他們醒來前,拿定主意。”

“我要拿什麽主意?”

“別問了,費思。聽我說完,你就明白了。”

費思住了口,但沒忘了在父親的意識中翻找答案。

“傻孩子,你難道忘了我可以對你關閉心門,你難道忘了,這是我們與亞當支系的區別所在?他們的心門防備不了我們,我們卻能屏蔽他們;他的能力與我們相當,我們還能屏蔽他,所以我們技高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