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水漂兒

Skipping Stones

伯根·畢曉普本想成為藝術家。

他說在他七歲那年,父母就迫不及待地給他買來了鉛筆、紙、炭筆、水彩、油彩、畫布、調色板、大大小小的上好畫刷,又為他請了一位家庭教師,一周上門來教他一次。總之,凡是錢能買到的,他一樣不缺。

老師很精明,通曉事理,知道一個人要是指望靠教有錢人家的孩子謀生,就得學會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所以“這孩子有天分”這句話他從不離口。但這回,他說的是真心話。吊詭的是,他已經忘了怎麽讓這句話表達它原來的意思了。

“這孩子有天分!”他鄭重其事地說,“這孩子有天分!”

“誰說他沒天分來著。”聽老師贊不絕口,孩子的母親不覺有些意外。父親沒吱聲,他只是想不明白,老師不吝誇獎莫非是以為能因此多拿獎金。

“這孩子有天分,是可造之才,絕對是可造之才。”老師(又)贊不絕口。伯根媽媽聽膩了誇獎,最後說,“小夥子,他有沒有天分,我們家並不在乎。他可以留著它。你下星期二再來吧,謝謝。”

雖說父母不聞不問,伯根卻勁頭十足地學起了畫畫。沒多久,他的畫技大長,從同齡人中脫穎而出。

伯根性格隨和,又有正義感。在格羅夫星球上,跟他同班的許多孩子都養成了讓仆人代為受罰的惡習。可話說回來,雖說不再興有難同當這一套,但一個人總得找個人撒氣。(與主人年紀相仿的)仆從們自小就學到了教訓,如果辯解,他們將吃到更大的苦頭,還不如老老實實替小主人受罰。

但伯根為人正派。他不愛與人爭吵,他的仆人達爾·沃爾斯從沒受過責備,也沒挨過打。由於他善待仆人,當達爾吞吞吐吐地提出也想學畫的時候,伯根當即就讓他和自己一塊兒學,並分享自己的文具。

一次教兩個孩子,老師倒無所謂——達爾聽話、安分,從不問東問西。但他對如何增加收入已經過於本能了,不能不向伯根的父親提出,由於比原先多教了一個學生,(按老規矩)應該增加一份薪水。

“達爾,你有沒有占用老師的時間?”洛根·畢曉普問兒子的仆人。

達爾嚇得不敢吭聲。伯根替他答道,“讓達爾一塊兒學畫是我的主意,並不會多花老師一分鐘時間。”

“這位老師纏著我多要一份學費。你得明白錢的價值,伯根。要麽你一個人上課,要麽就幹脆別學。”

說是這麽說,但伯根還是逼迫老師允許達爾旁聽,只看,不出聲。(“否則我就攆你走,讓你在這座城市、這座星球都混不下去!”)上課期間,達爾自始至終不在紙上動一筆。

九歲那年,伯根畫膩了畫,打發走了老師。他這回愛上了騎馬,大多數同齡孩子幾年前就騎上了;這一回,伯根硬是纏著父親買了兩匹馬,所以達爾能和他一塊兒騎了。

提起童年,人們會不假思索地想到天真爛漫和無憂無慮。當然也有挫折,有時候,達爾說東,伯根偏說西;但那種偶爾發生的小花絮被卷入記憶的浪花裏,轉眼就消失無蹤了。每次他們都騎著馬跑出老遠(可惜往哪兒都跑不出父親的領地),當天又回到了家。

伯根能一連好幾個小時忘記自己的身份,達爾也不是賣身的奴仆,他們交上了朋友。他們一塊兒把滾燙的蠟倒在樓梯上,那次險些沒把伯根的妹妹給摔死——伯根坦然地把罪過一股腦兒地攬到了自己身上,因為他最多被罰不許出門,而要是達爾給逮住可要遭一頓好打,跟著被掃地出門了。他們一塊兒藏在灌木叢裏,偷看一對一絲不掛的情侶,在懸崖邊石子路上,騎在馬背上做愛——一想到這是伯根的父母關起門來做的事,他們連著好些天都覺得不可思議。見到莊園裏的小水坑,不管有沒有危險,跳下去就遊;逮著一個背人的地方就放火。兩個人你救過我,我救過你,都想不起是誰闖的禍。

伯根十四歲的時候,才又想起小時候學過畫這回事。一位來訪的叔叔說:“這是伯根吧,就是那個學畫的孩子。”

“他學畫不過是小孩子一時興起罷了。”伯根的母親說,“早就不玩了。”

伯根不敢沖媽媽發脾氣。但到了十四歲這個年紀,男孩子能心平氣和地聽進“小孩子”三個字的寥寥無幾。他立即接口說,“是嗎,媽媽?那為什麽我還在畫呢?”

“哪兒呢?”她問,一時不敢相信。

“我房間裏。”

“那就讓我一飽眼福,看看你的大作唄,我們的小藝術家。”一個“小”字聽著就讓人氣不打一處來。

“我燒了。它們代表不了我的水平。”

聽到這兒,媽媽和叔叔哄然大笑。伯根轉身咚咚咚地跑回自己的房間,達爾影子似的跟在他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