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六章 食人一族(第2/3頁)

巴加內爾說得沒錯,頭頭是道,令眾人信服。食人的惡習在新西蘭、斐濟島以及托列斯海峽,已是一個不可改變的習俗。當然這聳人聽聞的習俗裏,少不了迷信的成份,但吃人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食物匱乏,沒東西填肚子。那些野蠻人剛開始吃人肉還是為了填飽肚子,後來,祭師們又把這種駭人的習俗尊為教規。從而吃人肉由開始填飽肚子發展成了神聖的儀式,這就是新西蘭人食人肉的演變過程。

而且,在毛利人眼裏,吃人是件天經地義的事情。傳教士常常質問他們為什麽會有如此野蠻的習俗,為什麽要吃掉自己的同胞?那些酋長的回答是,魚吃魚,狗吃人,人吃狗,狗吃狗,實際上是一個道理,甚至在毛利人的神話中還有神吃神的傳說。既然有這樣的先例,誰還會顧忌吃掉自己的同胞呢?因此毛利人認為人吃人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此外,新西蘭人還有一個奇怪的信念。他們認為敵人被殺死了,將他吃下去,這樣可以連他的鬼魂一同消滅掉,就可以繼承他的靈魂,他的力量和勇氣。他們認為一個人的靈魂、力量和勇氣主要藏在腦子裏,所以在宴席上,人腦是主肴,用以款待最尊貴的賓客。

然而,巴加內爾卻認為新西蘭人之所以吃人主要是由於饑餓的緣故。不但大洋洲未開化的野人食人,歐洲人也有這樣的先例。

“這也不奇怪,”巴加內爾補充說,“吃人的習俗在最文明的民族的祖先中早就存在,而且還不是極個別現象,在蘇格蘭人的祖先中就如此。”

“又瞎說!”麥克納布斯感到很驚訝,但願少校不要認為這話是針對他來的。

“真的,少校,”巴加內爾辯駁道,“您若不信,可以讀讀聖·哲羅姆描寫蘇格蘭阿提考利人的那篇文章吧。您就知道他是怎樣描寫您的祖先的。遠的不說,在伊莉莎白女王時代就有。在莎士比亞的《威尼斯商人》中不是有個名叫索內·賓的匪徒嗎?他就是蘇格蘭人,因為吃人肉被判處了死刑。他為什麽會吃人肉呢?難道是宗教驅使他吃的嗎?不,是饑餓難耐!”

“饑餓?”蒙格爾斯追問。

“是的,餓極了,”巴加內爾重復說,“毛利人吃人肉是為了補充體內氮素,促進身體的新陳代謝。吃素食,吃含澱粉的食物可以讓人生存下來,但要強壯身體,激活身體機能,就必須靠再生肌肉的元素了。”

“那麽,他們為什麽不吃動物的肉呢?”哥尼納凡問。

“因為在新西蘭島上沒有別的動物可吃,我們這麽說並不是替他們開脫,只是說明他們吃人習慣的由來。在這片荒涼貧乏的地方,別說是四條腿的,就連只鳥都沒有。所以毛利人只能吃人肉了。而且,他們吃人還分季節,就像文明國家有狩獵季節一樣。一到打獵季節,各部落間就來一次大圍獵,打一大仗。戰爭結束後,戰敗的部落就成了征服者的盤中餐了。”

“啊,原來是這樣,”哥尼納凡說,“依您看來,巴加內爾,只有等到新西蘭水草肥美,牛羊成群的時候,他們吃人的習俗才有可能根除啰!”

“當然啦,親愛的爵士。就算到了那個時代,也要經過好些年才能改掉他們的這一嗜好,因為他們的晚輩對祖輩贊不絕口的美味仍然很感興趣。據他們說,人肉吃起來很香,有點像豬肉,甚至味道比豬肉更美。可是白人的肉,他們並不怎麽愛吃,因為白人吃東西放了鹽,所以,他們的肉有一種奇怪的味道,不合那些美食家的口味。”

“他們倒挺講究的,可是,不管是黑人還是白人,他們是怎麽個吃法?是生吃還是熟吃呢?”少校問。

“哎呀!麥克納布斯先生,幹嗎問這個呀?真惡心!”羅伯特表示不滿地叫道。

“為什麽不問問呢,孩子,”少校故作正經地回答說,“萬一我落到他們的嘴裏,我倒願意被他們煮熟了吃。”

“為什麽呀?”

“因為我還可以多活上一會兒,不想被他們生吞活剝了,那太痛苦了。”

“你想得倒美,少校,”巴加內爾接過話頭,“要是他們活煮您呢?”

“果真這樣,”少校回答,“那我就別無選擇了。”

“那好,麥克納布斯,如果您聽了舒服些,我實話告訴您吧。新西蘭人吃人肉一定煮熟或烤熟了才吃。他們很精明,烹飪技術很有一套。不過,要我說,我才不願被人吃掉,一想到被塞進未開化人的肚子裏就不是個滋味兒。”

“說一千道一萬,”蒙格爾斯說,“大家的意思是,我們千萬別落到那些土著人手裏。希望有一天基督教能革除這些惡習吧。”

“那當然是,”巴加內爾說,“但是,相信我,一個吃過人肉的土著是不會輕易接受勸告,放棄吃人肉的。有兩件事實可以證明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