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第2/7頁)

妹妹執意不肯。她決定不用大理石,這次只用花崗石,粗率的恢復,免得盜碑人的覬覦。我們借著管理公墓的人之筆墨,在母親墳墓的基石上大字標明。妹妹決定讓她兒子秋間休假時,專程北來,監視著恢復墓上石碑,也仍把我們兄妹三人的名字刻上去。

臨別之前她對著無碑之墳說著:“媽媽,我沒有好生看顧您老人家,只是我確是距離得太遠,沒有辦法!”說時她已涕淚縱橫。

我一直忍著心腸,至此到底禁不住心頭傷感,也情不自禁地倒在石基叢草與灰塵之間抽噎地哭著。妹妹還不知道,我的傷心處,還包括著她所沒有的罪咎之感。

假使我這篇文字的目的僅在於彰母德,則實無在此發表的可能及必要。中國傳統傳頌先人祖德的文字,俯拾皆是。韓愈、歐陽修、曾鞏、歸有光……先考先祖妣周孺人、宋孺人的行狀與墓志銘……一律千篇。當然的,兒子顯達,必是先人有德。要不是祖先節衣縮食,子孫何能得有清閑拜長尊師,練字讀書,秋闈中試,伏闕授官,追懷舊德,“今日俸錢過十萬”,“何昔日之不足而今之有余也”,也只是傳統社會裏貧賤富貴循環的事勢之必然了。寫這樣的文字還不如朗誦《古文辭類纂》直截了當。

在我的記憶裏前面的一段,大概從小到我上初中的一段沒有母愛的印象。雖然媽媽常用“一身幹一身濕”的湖南土話形容養育我的艱難,但是結論總是我和她“娘崽不和”。有時候說得氣極她還說:“人看其小,馬看蹄爪。”意思是各人稟性,從幼表現。我處處不聽她的吩咐,將來長大,不為孝子,勢必為逆子。

原來我們小的時候,父親為著衣食,長久的不在家。我們自幼的教養全由媽媽負責。她又沒有受過新式教育,也無旁人在側詢問。她只循著她父親的辦法——律子要嚴,以致她的指教,處處拂我意。她為著省錢,要我們穿自制土布衣鞋,我羨慕同學的帆布橡膠底球鞋,故意將鞋在水坑裏弄臟。我們在鄉下的時候,我和同伴到田間去采桑葉捉蝌蚪,我有兩次掉在水裏,經人救起,從此我就不能隨意外出。媽媽的使喚,使我非常不快,雖然我到頭總是服從,但是總少不得頂嘴。在我的記憶中,我少被鞭打,大概一生之中也不過兩三次,只是被責罵實為常態。媽媽一責罵,我就回口,這樣她認為我們是“母子不和”。

我小時候也曾欺負弟妹,爭吵時仗著個子大打他們。我還學著一種頑皮的辦法,稱為“畫地為牢”——用粉筆在地上畫一個圈不許他們出來。我還欺騙弟弟。我們兩三數天有三個銅板的零用。我用的總是不夠,弟弟總是留著不用。我就和他商量,如果他將他的三個銅板借給我,我到頭加倍奉還。這口頭契約也未注明年月,到頭總是我們意見不合,他吵著要賬,我無存款可還,於是媽媽代還,只付本而不付息,弟弟又吵嚷。媽媽要弟弟妹妹記著,我是“拍虎大王”。

多年之後,我修習到心理學才知道兄弟姊妹間的相互排擠,稱為sibling rivalry。父母子女間的愛恨參半,則為ambivalence。但是在我外祖父的世界之中,這一套全不存在。人非孝子即為逆子。幸虧我生已晚,我剛一歲外公即去世。聽說他生前一度懲罰我大舅的辦法,乃是用銅制旱煙管向頭上敲,也不顧及兒子可能因腦傷而終身殘廢。我的母親在這種環境氣氛下長大,她之教養我們已較外公開明多矣,可是與現今各大學之兒童心理學又尚有一段長遠之距離。

這種家中瑣屑之事,也仍與我們所讀現代史有關。原來這時候,不論上下,我們都已生活在歷史的大轉變之中。魯迅與周作人兄弟間小時的嫌隙,就在數十年後仍出現於兩人文字之中。在30年代我們年輕人對蔣介石有高度的崇拜,他每發表文告,常用對他母親的孝思為題,和我們企望著他能借著文告表示英雄色彩的想法大相徑庭。直到不久之前,我閱及《民國十五年以前的蔣介石先生》——其實這也是毛思誠代寫的一本自傳——方領略到他的孝思,並非自然的對母愛的一種表露。而是浪子回頭,追懷母教,在倫理上的一種自矢。蔣母崇奉民間式的佛教,極端的迷信,極端的保守。她對蔣介石也不時“夏楚”——打手心,尚且在他十四歲不到的期間,指定他和毛福梅成婚。以常情而論,她不可能對蔣之輟私塾,進新式學校,又棄文就武,入保定軍官學校,被保定開除,再入日本士官學校的預備學校振武學堂;振武畢業見習之後又不繼續任士官,而參加革命的這一段推懷置信地贊同。(如果她曾一度支持,難道文告中竟無一字提及?)況且以後蔣又賭博嫖妓做股票生意,“懵懵懂懂不知如何做人”(都系蔣懺悔之辭),更不能為蔣母所喜。至此我們也可以想見他們母子相處,愛憎相伴的概況,與日後追悔的線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