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第3/7頁)

毛澤東對他父親的憎愛更為尖刻。替他作傳的人不斷地指出:毛從小就反抗父親。十幾歲的時候就支持父親的佃農,拒絕為父親的田畝工作,將替父親收回的借債散放與窮人。這種在家裏就反抗權威的幼年經驗可能已經奠定了他日後領導農民革命的基礎。可是毛澤東在1959年回到湘潭韶山故居,仍向他父母墳墓前三鞠躬,將一把松柏枝貢獻在土壟上之後,又再三鞠躬。同行的人立在毛後,也隨著三鞠躬。可見得毛一生做革命領導人,並沒有完全放棄傳統“慎終追遠”的觀念。

我和母親間的恩怨當然沒有如這些領導人的顯見突出。可是這樣說吧,我從小受教就缺乏一種母子之愛,出諸天性,如小孩放學時,情不自禁地奔向媽媽,雙手圍在媽媽脖子上親熱的經驗。大概初省人事,就沾上了一個子女應當孝敬父母的觀念。直到小學六年級,才有機會讀到謝冰心的著作。這位女作家所敘母愛,顯然的為外來文化的產物,我們只能羨慕。

即是剛一暴露於這種新時代的文藝讀物,也至為短暫。小學六年級,我們讀過《愛的教育》,也讀過葉紹鈞的《寒曉的琴歌》和朱自清的《背影》。可是一上中學,教程又全部放棄這種“賣漿者言”,而是一意復古,以“巧言令色,鮮矣仁”為依歸了。

我父親四十歲生我,母親也二十八歲,到我十歲左右的時候,爹爹已五十歲,但是他做過革命黨,當過將級軍官,也有四出旅行的經驗。媽媽近四十歲,裹過腳,只會講鄉下話。和人家年輕的媽媽相較只有使我覺得自慚形穢。

家裏窮也是一種令人感到羞辱的根源,現在想來這種狀況實不可免。我們鄉居的時候,每年收租三百石,儼為當地大地主之一。自遷居長沙之後,凡房租電費傭工街上人力車費都為以前所無,我們的衣服食物學費醫藥也較前倍增。柴米菜蔬以前采摘自田間,現在都要出錢購買,飲水出自城南的白沙井,稱為“沙水”,洗滌用水則汲自湘江稱為“河水”。每天有小孩兜售,唱呼“要沙水不?”“要河水不?”這種消耗都為額外加添。居城一年,我家即感家用不敷。爹爹自脫離國民黨後,只能在各縣政府做白頭胥吏,自己住在任所,另有開銷,薪水沾家仍不足。也不時失業,於是變賣田產。從此我家稻米收入每年只百余石,為以前的一半。長沙的“機器碾米”每石九至十元。長沙東鄉的稻米則每石只賣得二元。每年秋收媽媽坐獨輪車往鄉下糶谷,付稅之外所得二百余元,只足供家用之一小部分。賣田的一千五百余元,存入一家米廠,憑存折支取。我上中學的六年期間即每兩三月必往連本帶息地支用,因此儲蓄浸淫日減。到抗戰前一年我上南開大學時,這本存折的底數已低至最後的一百元。

我上中學的時候上衣必穿制服,黑色粗布,上有領章。但是褲子沒有限制。時尚的為藍色嗶嘰制,可以燙出筆直的褶痕。男孩子頭發沾油,皮鞋擦亮,穿著這樣嗶嘰的褲子,最為女孩欣賞。我為著自己的時髦,逼著媽媽從她慳吝的口袋裏五元十元地掏出來,供我作趕上時尚的花費。她稍一推拒我就蹬腳叫嚷。這時候我從沒有想到母親面對著入不敷出的家計,丈夫也快六十歲,又絲毫無增辟財源的可能,心中的焦慮與恐慌了。

這樣的窮困也是時代所賦予的。在我父母親那一代的過程中,中國內地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已被沖破。自沿海商埠至內地口岸,一套新興的產品從煤油、電影、新式文具到罐頭食品及現代醫藥如潮的輸入,而內地仍只有最基本的農產,而仍只有拖泥帶水的生產方式。去城市愈遠,谷價也愈不能調整。我的外公生前也是當地大地主之一。他去世後,外婆繼續勤儉治家,但是越是積攢,家中人口愈多而越窮。她住宅的樓上有一個竹籮筐,裏面存積著一串綿延不斷的銅錢,我們稱之為“明錢”或“穿眼錢”。內中多“鹹豐通寶”或“光緒通寶”,但是內中也間常夾雜著歷代銅錢,如光亮的“嘉靖通寶”。穿錢的繩子愈接愈長。終至從筐底而輾轉至滿筐。這是她半生治家的積蓄,自袁世凱大頭銀元流通之後等於全部作廢,只供我們零星取去作為玩具。(要是這筐銅錢留至今日再運往國外可能又值價了,內中也必有稀見的貨幣。)外婆在世最後數年間只有大豆下飯,我媽媽想著就流淚。大舅最後一次來訪,媽媽給他的乃是父親戴過的一頂舊氈帽。我至今還記得他戴著那頂舊氈帽,至街頭即將轉彎向我們回顧一刹那的關頭面上尷尬的表情。我們也可以想見到母親心頭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