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則天(第3/4頁)

公元7世紀的下半期,可以視作以隋唐宋為門面的“第二帝國”的一段調整與重新配備的時期。第二帝國由拓跋民族強迫的將一些遊牧民族的部落改造為農業社會,先組成一個北魏政權的核心,由山西擴大至河南,更貫穿至陜西。其前身經過北魏北齊北周各階段,都離不開胡人漢化的政權,采取“周禮式”的書面設計控制著極大數量的小自耕農的姿態。所以三長制、均田制、租庸調制及府兵制的著眼,都不外以一種極簡單的數學公式去管制經理成千萬的人口。第二帝國之隋唐,承襲了這體制。它們遇到的最大問題,一是因為國土擴張,需要將這種原始組織由黃土區域及華北平原,推而用之於地形復雜,土地所有錯亂,物產和交通條件迥異的地區,其行政原則過於簡單,而其企圖操縱的對象則過於繁復。

其二則是少數民族之酋領與有門第的漢人聯婚,經過北朝各階段,成為一種新型貴族,也有壟斷朝政的趨向。旁的人不說,李唐王朝本身,即受這遺傳因素的影響。如太宗李世民之文德皇後長孫氏,乃高宗之母。她的祖先即是北魏獻文帝拓跋弘之兄。他家人歷經西魏北周王公大人的身份,才改姓為長孫。高宗未立之前,李世民之另一位太子李承乾,也是長孫皇後所生。他就喜歡作突厥語,用突厥服飾,行突厥風俗。武則天自己的母親楊氏,也與隋楊為一家。隋煬帝尚有一個女兒為李世民之妃。而隋煬帝即出自獨孤氏,也是鮮卑大姓。當時朝中人物類此極多。高宗之舅長孫無忌已如上述。這種新型貴族不僅與下面以文官組織統制大量小自耕農的體制格格不入,而且牽涉少數民族因素,更有分化的力量,長孫無忌未倒之前即有人說他是“王莽司馬懿之流也”,其原因已非只一端。

又魏晉南北朝以來漢人之世族,“既不能令又不受命”,在各地區造成一種超過政治威權的社會力量,至唐初仍未收聲斂跡。太宗令人作《世族志》就希望以他所授官爵壓倒“其子孫才行衰薄,官爵陵替,而猶昂然以門第自負”的世族。但是他自己手下的大官如魏征、房玄齡和李勛仍與這些世族聯姻,因之他們“舊望不減”。因之高宗又於659年降詔不許十一個世族子弟自為婚姻。

這些條件,概括武則天登場前後的背景,所以她執政五十年,也包括為高宗之後的一段,實在是與亟需調整與重新配備的第二帝國相始終。

如此看來,我們更要體味到Denis Twitchett在《劍橋中國史》裏所說,太宗李世民的經營實系人身(personal)政治,而非經制型(institutional)的政治。李治與武則天,自稱“天皇天後”,才將一個暫時體制,改變而為永久體制。高宗在立武後前已頒布《五經正義》,又於公元651年頒布新訂的律令格式(根據太宗遺詔,以永徽律代貞觀律),他和武後又以洛陽為東都,已經有與民更始的姿態。以後更次曲阜,幸孔子廟,詔各州縣修建孔子廟,又同時繼續南北朝以來的趨勢,大規模而有系統地提倡佛教,崇奉老子,造成“三教歸一”的體制,在當日算是創造了一種新的意識形態。只是時日久遠,我們現在已不容易想象其深切的影響(此點與近代中國受西洋文化影響相似,所注入的新見解,也使一般人士擴大其視界)。

唐朝政治與以前不同之處,則為地方政府亦由中央督導組織,除黔中嶺南閩中之外,州縣官亦由吏部補授。錢穆提及東漢士人,則說他們道德觀念窄狹,講到唐朝則說“政權之無限止的解放”。雖然一是思想,一是官制,而兩者之間不能沒有共通的關系,否則就不會在前後之間產生這樣一個大的差別。佛教已為少數民族所崇奉,而且既能以智度禪定迎合知識分子,也能以凈土往生引導俗眾,就容易在“官倍於古,士少於官”的條件下,發生上下混同的功效。道教的虛寂自然,也有大而化之的用意。這許多思想信仰上的因素,都為政府宣揚而普及化才能在雕版印書、教育比較普遍、水上交通展開、士紳階層(gentry)活躍的時代內,作為新社會的一種精神上的支持。我們無從“證明”如果沒有唐高宗李治與武後的一番安排,唐朝不能繼續遣派中下級官僚到廣泛的地區去上任。只是反過來說,要是這些官僚又都像東漢名士一樣,個個以窄狹的道德觀念當作社會秩序的根本,並且以私人的意氣當作法律執行,則整個組織也就會老早垮台了。

高宗之清算“謀反”株連到自己親屬,又繼以武後大批殘殺帝裔及大臣,即不論公平與否,也不論與他們當時行事的動機是否相關,因而產生的一段結果則是給朝廷貴族階級一大打擊。有如Richard Guisso所述涉及的有好幾百家,官僚中則一般都是京官五品以上,並且子孫又不許參加考試,則在武後主持國政的五十年,中國的上層社會必有一個劇烈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