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石(第2/25頁)

神經學家謹慎地得出結論說,對恐懼、厭惡或威脅的反應表現為侵略性同時也是防衛性的行為,其來源是大腦邊緣系統。但他們也強調,這一系統與最先也最全面地處理感官信息的腦前垂體這一大腦中“更高”的部分之間有著十分復雜的關系。據A·J·赫伯特說,腦前垂體似乎是負責“管控和使用侵略性行為”的器官,因為研究表明,人的腦前垂體受損後,可能會引起“無法控制的侵略性行為的爆發……事後也沒有悔恨之意”。基本上,神經學家發現,侵略是大腦下半部的功能,受上半部的控制。但大腦的不同部分如何溝通呢?有兩種手段,一是化學傳導,一是激素。科學家發現,減少一種叫作血清素的化學物質會導致侵略性的增加;他們猜測,可能有一種肽引導著血清素的流動。然而,他們沒有找到這樣一種肽,血清素的水平也很少發生變化。相比之下,內分泌腺產生的激素易於分辨,男性睾丸中分泌的睾丸素與侵略性行為有著緊密的聯系,睾丸素濃度不同的人表現很不一樣。把它注入人的體內後,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的侵略性都會增加。但另一方面,把它注入哺乳期的雌鼠體內會減少它們對雄性的侵略性行為,而刺激它們母性保護性行為的完全是另外一種激素。總的來說,男性體內的睾丸素水平高導致男性特征的增強,而侵略性正是男性特征之一;然而,睾丸素水平低與缺乏勇氣或好鬥的精神並無關系。這方面的證據包括以勇敢著稱的太監侍衛和拜占庭帝國戰功赫赫的太監將軍納爾西斯。最後,科學家強調,激素的效果通常受形勢的調節;也就是說,無論對動物還是對人來說,對風險的計算都會抵消所謂的本能反應。

簡而言之,神經學家尚未成功地確定大腦是如何觸發或控制侵略性行為的。另一方面,在顯示環境和“對侵略性的選擇”之間的相互關系方面,遺傳學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自從達爾文在1858年首次提出自然選擇的理論以來,許多學科的學者都一直企圖為它提供一個無可置疑的科學基礎。達爾文原著的基礎僅僅是對不同物種的外部觀察。他根據觀察提出,最適應周圍環境的個體存活到成年的可能性較大,在成年期也更容易活下去,而且它們的後代因為繼承了它們的特點,也會比適應性較弱者的後代存活率更高,這些一代代繼承下來的特點最終將在整個物種中成為主導特點。達爾文理論的革命性在於,他認為這個進程是機械性的。他認為,上一代只能向後代遺傳自己所繼承的特點,不能像他的同代人拉馬克所說的,遺傳自己獲取的特點。至於這些特點如何通過我們所謂生物突變的過程發生變化以更好地適應環境,達爾文無法提出解釋。至於產生了眾多不同物種的初級有機體是如何發生突變的,這個問題至今仍然無解。

然而,突變是可以觀察得到的現象;向著侵略性的突變是其中的一種形式,而侵略性顯然是可能會增加存活概率的遺傳特征。如果生命是一場鬥爭,那麽最能抵禦敵對環境的就可能活得最長,生出最多的有抵抗力的後代。理查德·道金斯最近寫了一本很受歡迎的書《自私的基因》,書中說這一過程不僅是遺傳的結果,也是基因本身的作用。而且,用基因做的實驗表明,具有某種基因的實驗室動物確實比別的動物侵略性更強,這種侵略性也代代相傳。遺傳學家也找出了與過分的侵略性相聯系的一些罕見的基因組成,其中最出名的是男人的XYY染色體格式:大約1000個男人中有一個人基因中有兩個Y染色體,而不是正常的一個Y染色體,有XYY染色體的男人中暴力罪犯所占的比例稍高。

然而,基因變異不能解釋關於任何動物,包括人,在其環境中的侵略傾向的問題,從在實驗室的環境中繁殖的動物身上得來的證據更無法提供解答。無論突變是如何發生的,通過突變來成功實現適應都是對環境的反應;雖然新的基因工程學有可能在基因遺傳中造成“定點突變”,繁殖出完全沒有侵略性的物種,但是,要確保它們的生存,就必須讓它們永遠待在沒有任何威脅的環境中。自然世界中不存在這樣的環境,也無法創造這樣的環境。即使進化出了完全沒有侵略性的人,生活在完全友好的環境中,他們仍然得殺死造成疾病的低等生物、攜帶病菌的昆蟲和小動物,以及同他們爭奪食物的吃莊稼的大動物。難以想象完全沒有侵略性的生物如何對環境進行必要的控制。

顯然,支持和反對“人天生具有侵略性”這一論點的人都把話說得過於絕對。反對派完全罔顧常識。觀察表明,動物殺死別的物種,同類之間也互相爭鬥;有些物種的雄性爭鬥至死方休。要想否認侵略性是人遺傳的一部分,就必須否認人和動物世界中所有其他物種的基因方面的聯系——現在只有嚴格的神造論者才持這種立場。支持派也太過分,雖然是由於不同的原因。一個原因是他們通常把侵略性的範圍定得太廣。他們的一個重要學派把定義為“想獲得或重得具體物品,或地位,或參加有利活動的機會”的“手段性的或特定的侵略行為”與“主要為惹惱或傷害另一個人”的“敵意的或戲弄性的侵略行為”區分開來,這是沒有爭議的,但他們還提出了“被其他人的行動挑起”的“防衛性或反應性侵略行為”。侵略和自衛之間當然有著邏輯上的分別,即使那些人可以表明所有被他們歸在侵略之下的三種行為都源自大腦的同一個部位,這個分別也依然成立。主張人天生具有侵略性的人不分青紅皂白,把自衛也算作侵略行為,這說明他們沒有對大腦除邊緣系統以外的其他部分對行為的調節作用予以足夠的重視。有人說過,“所有顯現出侵略性行為的動物都帶有一些基因來減輕此類行為的表現程度”。這樣,侵略的沖動就有了制約;制約或是來自對風險的計算,或是來自對逃走機會的估量;這就是“或打或逃”這一眾所周知的行為模式的來源,而人類減輕侵略性行為的能力特別突出。因此,看來科學家迄今為止只是找出了自古就有的感情和反應,並把它們分了類。的確,我們現在知道,恐懼和憤怒產生於大腦下部的神經元,是由察覺到威脅的大腦上部刺激產生的。這兩個神經部分通過化學物質和激素相互聯系,某些遺傳基因先天決定對事物反應的暴力程度。但科學無法預知個人什麽時候會表現出暴力。科學也不能解釋為什麽一些個人結為團體去和別人作戰。對這一代表著戰爭根源的現象,我們只能轉向心理學、行為學和人類學去尋找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