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2:防禦工事

駕馭戰車的人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批所向披靡的侵略者。侵略反過來刺激了防衛,盡管有時兩者的力量並不對等。在和平的文明已經開始蓬勃發展的世界中,戰車禦者和在他們之後的騎馬民族的到來造成了巨大的變化。在我們審視他們造成了何種變化之前,應當研究一下富饒土地的居民為保護自己從大自然那裏收獲的果實不受搶劫蹂躪,采取了什麽辦法。

耶利哥的考古發現證明,第一批農耕者有辦法保護家園不受敵人侵犯,但敵人到底是誰卻無從得知。他們是定期來犯,以搶奪存糧為目標的強盜嗎?還是自己想種田,覬覦耶利哥的田地和永久水源的人?或者只是以燒殺搶掠為樂的匪徒?第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最大。慣於野外生活的人很少願意安頓下來種田,也不知道怎麽種。另外,雖然歷史上不乏無意義的破壞行為,但搶劫的人一般都明白,靠搶別人收獲的糧食為生比簡單地搶劫掠奪好處更大。如果在耶利哥發生的是第一種情況的話,那麽也許就不能僅把耶利哥的城墻和塔樓視為防禦工事的三種形式中的第一種——避難所,而也應把它們看作防禦工事的第二種形式——據點。

據點不僅是躲避攻擊的安全藏身地,而且是積極防衛的中心;防守者在裏面可以免遭突然襲擊,也不會被敵方兵力上的優勢所壓倒,還可以以據點為基地,沖出去打退進攻者,把自己的利益所系地區控制在手中。據點與周邊的環境有著共生的關系。避難所僅能提供短期的安全,只有當敵人無法久留或只找容易的目標下手的時候才有用。最好的例子是中世紀時期在法國東南部普羅旺斯海岸邊的高山峻嶺上修建的“山頂之城”,那是用以躲避海盜來襲的。相比之下,據點所在地區必須有足夠的物產,平時能養活一個軍營的人,自身也要足夠堅固、足夠寬大,一旦有敵來犯,能裝得下全軍營的戰士,給他們提供給養和保護。因此,建造者必須拿捏好分寸,不能為了省錢或輕敵而把據點建得太小,但又不能建得太大,造成人手不足,無法全面守衛據點的局面。派出十字軍進行東征的那些王國就總是招不到足夠的兵士去守碉堡,特別是在它們開始衰落之後。

據點和避難所的分別還在於它們各自的特點。避難所只要足夠堅固,使攻擊者感到要攻下它太費力氣,因此知難而退就行了;住在用柵欄圍起來的村子裏的馬陵人或躲在山頂堡壘中的毛利人不會遭到“突襲”或“群戰”,因為他們的敵人沒有圍城的器械,也沒有足夠的給養,無法長時間在外作戰。據點一般只有較為先進富庶的社會才修得起,作為據點的城堡必須頂得住自帶糧草或能保證供給,並使用攻城器械的敵人的攻擊。因此,據點墻內應當有水源,特別是如果建立據點的一個目的是保護牲畜的時候,另外當然還應有倉庫和居住的地方。至為重要的是,它必須為守軍提供積極防禦的條件——要有能控制戰場局面的作戰平台以及堅實的城門,一俟時機合適,即可打開城門發動反擊。

在火藥發明之前,所有對據點的進攻都必須近距離進行。顧名思義,登城這種借雲梯攀上城墻的最簡單的攻擊屬於近距離進攻,但後來工兵行話中的“有計劃圍城”,即挖陷坑、使用攻城槌或投石機、建起攻城的高台等等,這些也都必須在近距離內進行。首先需要指出,用投石機常常費力不討好,厚實的城墻能夠輕而易舉地承受依靠平衡重或反扭彈簧的機器發射的石塊。而且,這類機器的投擲角度也無法使所投擲的石塊造成最大程度的破壞;用火藥發射的炮彈比過去所有的投石機器都更高明,因為它是平射,可以打擊城墻底部,最容易使城墻坍塌。

因此,設計者總是力圖把據點設計得使敵人難以接近城墻底部,給守軍提供優勢作戰位置。耶利哥令人嘆為觀止的一個特點是,在城堡建築尚處於萌芽階段的時候,它的建造者似乎就預見到了它將面臨的一切危險,為它提供了抵禦所有危險的保護。無水的護城壕使敵人無法接近城墻墻根,同時也是殺敵的場所(在一個土壤滲透力不那麽強、水蒸發得不那麽快、水源更加充沛的環境中,也可以挖一條有水的護城河)。城墻有三人多高,任何想攻城的人都必須使用雲梯,站在雲梯上打鬥可是非常不穩當的;城墻也可能帶有作戰的平台。最後,高踞於城墻之上的塔樓更使守軍居高臨下,占盡優勢。

從耶利哥的建立到火藥發明的8000年間,防禦工事的3個特點——城墻、壕溝、塔樓——一直保留了下來,沒有增加新的特點。原則一旦確立,後來的一切改進都不過是在耶利哥建造者的設計基礎上進一步精益求精,如在據點的內墻外加蓋外墻,稱為“多層防護墻”;沿壕溝邊設置障礙(耶利哥的人可能也這樣做了,但證據已湮沒無存);在據點內再蓋碉堡,稱為“主樓”或“堡壘”;塔樓建在城墻的外墻上,而不是內墻上,以便於從側翼作戰;在特別重要的地區,據點之外還修建單獨的工事。這些工事本身就是小型據點,它們的目的是為大據點守門,或占據可能會被敵人利用的一切有利地形。然而,總的來說,後來修建城堡的工程師對耶利哥的設計的改進並不比後來的印刷商對古登堡的《聖經》改進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