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

當駕馭戰車的武士前來推翻國王,自立王朝的時候,城堡還寥寥無幾。僅有的幾座也不堪一擊。約公元前1700年,屬於閃族的希克索斯人開始由尼羅河三角洲進入埃及,很快就在孟菲斯建立了自己的首都。稍後,由漢謨拉比在公元前1700年建立的亞摩利王朝統治的美索不達米亞遭到了來自位於現代伊拉克和伊朗之間的北方山區入侵者的侵擾;到公元前1525年,那些入侵者似乎成了這塊古老的兩河平原的霸主。不久之後,來自伊朗東部大草原,屬於印歐語系的雅利安人駕著戰車進入印度河河谷,完全摧毀了那裏的文明。最後,約公元前1400年,可能也是起源於伊朗大草原的武士驅車來到中國北方,靠著他們高超的軍事技術和有墻保護的營地制度創立了中國第一個中央政權——商朝。

從戰車的采用到戰車禦者征服歐亞文明的各個中心,這300年的時間是世界歷史上最非同尋常的一段。它是怎麽發生的呢?促成它的有很多技術上的發展,包括冶金、木活、鞣皮和制革,以及對皮膠和動物的骨和筋的利用,但最重要的是對野馬的馴化和改良。即使在人的旅行工具改為汽車和火車的今天,馬仍然使人熱血沸騰,為之揮金如土。世界上的富豪以擁有純種馬來炫富。賽馬是“王者的運動”,篤信共和政制的億萬富翁為它一擲萬金;但要說拿出大部分身家在某匹馬身上下注冒險一搏,沒有幾個國王或百萬富翁比得上自信那匹馬能贏的普通人。在賽馬場上,最窮的人感到自己可以和最富的人平起平坐,因為如俗話所說,“動物能把所有人都耍了”。一匹馬無論受到怎樣的照拂,無論血緣多麽純正,都有可能因不舒服或鬧脾氣而使它的主人大失所望;反之,一匹名不見經傳的馬卻可能力排眾難堅持到底,使它的騎手、馴馬師、養馬師和主人一夜成名,讓上千名卑微的賭馬人滿心歡喜,使賭注經紀人荷包失血。現代世界中的純種馬不可小覷,名馬甚至比多數政治家都出名。最偉大的純種馬有如皇室:人們專門遠道而來看它們比賽;它們後代的血統得到仔細的記錄,同確定波旁王室或哈布斯堡王室後代的正宗血統一樣一絲不苟。可以說,良馬即王者。怪不得最早的一批良馬造就了國王。

駕馭戰車的武士

智人最初遇到的馬非常可憐,是被捕獵的食物。在美洲,現代家馬(equus caballus)的祖先——馬科動物(equus)——被冰河期結束時進入新大陸的美洲印第安人殺絕了種。在舊世界,冰河期過後森林再度生長起來,馬因此被擠出歐洲,來到沒有樹木的大草原上;那裏的人先是獵殺它們,後來馴養它們做食物。在黑海以北第聶伯河上所謂“斯托格山(Srednij Stog)文化”的居民點,從公元前第四個千年的村莊遺址中挖掘出來的骨頭大部分顯然都是被馴化了的馬的骨頭。石器時代的人吃馬肉,而不駕馬或騎馬,是因為那時的馬背部不夠有力,承受不了一個成年男子的重量,而人也尚未設計出可以套在馬身上拉動的車。無論如何,人和馬的關系都十分復雜。拿狗來說,雖然狗是群體動物,但一只狗似乎很容易和一個人建立關系,狗跟隨主人可能在12000年前就開始了;而如果人想和某一匹馬建立“相互關系”,就必須先把那匹馬與馬群分開,再單獨予以馴服。

而且,石器時代的人沒有理由認為馬比其他馬科動物更加有用。我們現在知道,其他的馬科動物,如到處都有的驢、蒙古的蒙古野驢、西藏高原的藏野驢、西印度的印度野驢,以及美索不達米亞和土耳其的中亞野驢,由於遺傳的原因,不可能經配種繁殖為體型更大、身材更壯、速度更快的物種。早期的家馬外貌酷似現仍存在的普氏野馬和直到19世紀仍奔馳在中亞大草原上的歐洲野馬;而它們在毛色、大小和體型上又與驢、蒙古野驢和中亞野驢十分相像。基因分析表明,家馬有64組染色體,與有66組染色體的普氏野馬、有62組染色體的驢和有56組染色體的蒙古野驢各不相同;然而,在石器時代的人看來,它們之間沒有什麽分別。家馬尤其與歐洲野馬難分難辨,都是短腿、粗頸、圓肚、鼓臉、硬鬃;歐洲野馬現已滅絕,此前一切改進它的外貌或體質的企圖顯然都沒有成功。

開始時,人用來拉車和騎乘的動物是牛,可能還有馴鹿,似乎根本沒有想過用馬或其他馬科動物。公元前第四個千年時,耕作務農的人發現,家養的公牛閹割後變得十分溫順,可以套上原來靠人力拉的犁在田裏幹活;在樹木稀少的大草原或沖積平原上,用耕畜拉雪橇最自然不過了。後來,又給雪橇加上了固定的滾筒,從滾筒進步到安裝在固定輪軸上的輪子應該不是難事,因為制陶工人已經在使用輪子了。在蘇美爾的烏魯克城出土的公元前第四個千年期間的一套石壁畫顯示了從雪橇到帶輪雪橇順理成章的發展。公元前第三個千年的一幅著名壁畫叫作“烏爾的旗幟”,裏面有一輛由4匹中亞野驢拉的四輪車,那是戰場上國王的乘輦,也是他置放武器的平台,上有斧頭、劍和矛。這種車用的由兩塊木頭制成的車輪是從最早的實心車輪進化而來的。我們可以假設,蘇美爾人發現用中亞野驢拉車比牛更好——中亞野驢跑得更快,也更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