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3/27頁)

人們普遍認為,公元前第二個千年期間,一個講印歐語系語言、強悍好戰的“戰斧”民族從大草原西部遷移而來,征服了“大西洋沿岸用巨石建造房屋的和平民族”。歷史學家威廉·麥克尼爾(William McNeill)在這一觀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一群掌握金屬制作技術的人向“戰斧”民族出售了戰車這種造價昂貴但所向披靡的裝備技術,使他們得以打敗並統治了歐洲石器時代的人民;這群金屬匠人自己也遷離了本土,不過是朝著相反的方向,從美索不達米亞遷向北部伊朗的大草原邊緣。

從公元前第四個千年開始,這個高原上水源比較充足的地方就聚集了一個個農耕群落;公元前第二個千年期間,那裏的農業活動可能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在這些農耕定居點之間和周圍的草原上居住著野蠻的遊牧民族,他們在語言上與西部大草原的好戰民族非常接近。這些牧人通過與農耕群落的接觸,日益受到來自遙遠的美索不達米亞文化中心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距公元前1700年之前不久,文明的技術和野蠻的力量似乎發生了至關重要的聚合。

這個聚合就是戰車的發明或完善。

為什麽戰車禦者或作為他們直接或間接的前身的遊牧民族比他們以狩獵為生的老祖宗和耕地種田的鄰居更加好戰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考慮一些神經脆弱的人聽了害怕的因素,都與人如何殺死或豢養其他的哺乳動物有關。毋庸贅言,農耕活動降低了人的飲食中肉類所占的比例;我們知道,人轉向谷物生產必然會減少蛋白質的攝入,因為耕作者把土地用來種莊稼,而不是做牧場;另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種植者想把家畜多養幾年,或是為了多擠奶,或是想讓它們長得再大些後再宰殺,或是要用它們耕田,他們不急於一等家畜長大就馬上宰了吃肉。結果,務農的耕作者不懂得如何把屠宰的動物分肌劈理,即使想殺死奔跑敏捷的年輕動物,也抓不住它們。原始的狩獵者雖然無疑屠宰的技術一流,但同樣缺少捕殺的技能;他們注重的主要是追蹤和圍困獵物,不是如何精確地發出致命的一擊。

另一方面,牧民學習宰殺動物和選擇宰殺對象是理所當然的。他們對放牧的綿羊和山羊絕不感情用事;對他們來說,牲畜不過是長著蹄子的食物而已,它們提供奶和奶制品,包括黃油、凝乳、乳清、酸奶、發酵乳飲品和奶酪,但主要是提供肉,可能還有血。不清楚古時候大草原上的遊牧民族是否像東非的牧民那樣從牲畜身上放血,但似乎有這個可能;他們肯定分批輪流宰殺每年出生的幼畜和年老的成畜,再加上受傷的、畸形的或生病的牲畜。這樣的宰殺要求在殺死動物時盡量少破壞屍體及其寶貴的血液和內臟,也要盡量不引起畜群的騷動。幹凈利落地一擊致命,這是牧民的一個主要技能。他們從屠宰的經驗中獲得的解剖知識無疑也幫助提高了這一技能;畜群中大部分雄性都需要去勢,這是學習切割的又一個機會;接生羊羔和照顧畜群所需的粗略的獸醫手術技巧也都有助於提高切割技能。

牧民在與文明世界安分守己的農民作戰時如此冷血、如此善戰,究其原因,他們管理畜群的經驗和屠宰的技能起了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牧民和農民的戰鬥也許和雅諾馬馬人及馬陵人的試探和拖延的戰術無甚不同,也許還加上了程式性的內容。即使存在專業的武士階層,這一猜測仍然站得住腳;由於沒有鎧甲和真正致命的武器,所以尼羅河王國在戰鬥中仍然沿襲了“原始”的習慣,蘇美爾人的裝備也並不比古埃及人的高明多少。在這樣的技術條件下,打起仗來必然戰線松散、紀律渙散,戰場上戰士容易紮堆,像畜群一樣。然而,管理畜群是遊牧民族的拿手。他們知道何時把一大群牲畜分成易於控制的不同小組,如何繞到側翼來阻擋牲畜的後退,如何把四散的牲畜攏成一群,如何孤立頭畜,如何脅迫大群的牲畜聽從指揮,如何殺死選定的幾頭牲畜卻不驚擾畜群,使之繼續處於控制之下。

歷史上後來描述的所有放牧民族的作戰方法都顯示了同一種模式。誠然,歐洲和中國作家筆下的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從駕馭戰車進步到了騎馬作戰,他們的戰術因此更加有效,但他們作戰方法的要素並未改變。作家們寫道,這些人並不組建戰線,或執意進攻。他們的辦法是以松散的半月形隊形接近敵人,從側翼包抄機動力不強的敵人。一旦遇到強烈的抵抗,他們就撤後,意在誘使敵人沖鋒追擊,打亂編隊。只有當在戰鬥中穩占上風的時候,他們才與敵人開展近身搏鬥;搏鬥中他們使用鋒利的帶刃武器砍殺,經常會砍掉敵人的首級或四肢;他們對敵人的武器輕蔑不顧,只穿戴最起碼的護身甲。為占到優勢,他們使用復合弓這個強大得令人恐懼的武器從遠距離發射一陣陣箭雨,使敵人肝膽俱喪。公元4世紀的阿米亞諾斯·馬爾塞來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寫道:“戰鬥中,他們狂叫著成群撲向敵人。遇到反抗後,他們散開,但又以同樣的速度卷土重來,任何擋路的東西都被踏碎踢翻……他們從極為遙遠的距離外放箭的技能無與倫比,箭頭是削尖的骨頭,和鐵一樣尖利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