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肉(第2/27頁)

然而,中亞野驢雖然體型稍大,腿稍長一些,但它畢竟是驢,而小時候養過驢子做寵物的人都知道,這種可愛的動物有很大的缺點。它的犟脾氣讓主人毫無辦法;它的痛點非常高,因此鞭子、馬刺和嚼子對它作用不大;它只有後臀部能夠承重,因此不能在它的背部前方“控騎”;它只有兩種步態——走和跑,走起來比人走得還慢,跑起來飛快,刹不住。驢子的這些特點無論怎麽配種都沒能改變,所以它和蒙古野驢只能做些粗活兒。作為負重動物,驢子的遠途跋涉能力和載貨能力都非常有限;作為坐騎,它則是最後的選擇。

因此,公元前第二個千年開始時,馴化的馬開始從肉用轉為拉車之用,這應在意料之中。野生的小馬體型各不相同,石器時代的小母馬肩部離地才有12個手寬(一手寬等於4英寸),但較大的公馬的高度可以超過15個手寬。牧人通過畜牧綿羊、山羊和牛已經掌握了初步的配種技術,用這種技術來改良馬的品種自然是順理成章。然而,改良品種可能不會馬上奏效。選擇性配種的動物生出的頭幾代通常體型會變小,所以這樣配種生出來的馬反而不適合當坐騎,拖曳力更是大大降低。此外,利用馬來拉車還有一個過去沒有的問題。驢子的拖曳力雖然不大,但使用穿過鼻箍的韁繩很容易控制它,它不會拼命地掙肩軛,因為那樣會勒得它不舒服;溫順的公牛只需輕輕一揮鞭子,就會拉著連在它突出的雙肩上所套的軛架上的車向前走。但是,要控制活潑得多的馬,只能用給它戴嚼子的方法——關於馬嚼的最好設計,養馬的人至今仍爭論不休;馬的肩部太窄,軛架套不住,而在頸部套韁繩又會壓迫它的氣管。過了很久,人才逐漸發現,套馬的正確方式是給它戴胸帶——這個辦法是中國人發明的——或者是給它的脖子套上有軟墊的頸圈。在找到正確的方式之前,人馭馬套馬的方法其實是彼此矛盾的:為了指示它前進的方向,或要它改變速度,勒著馬嘴把馬頭拉得向後仰起,這樣很容易使馬呼吸困難,步子因之放慢。

因此,上套的馬不適合拉沉重的車子,也不適合拉公元前第二個千年開始在歐洲出現的深耕犁。這意味著馬拉的車需要盡量輕便,於是雙輪車應運而生。歷史學家斯圖亞特·皮戈特在一篇引人入勝並極具說服力的文章中提到了關於交通工具的古今一同、四海皆準的心理,即快速漂亮的車子能提高車主的社會地位,無疑也能增加對異性的吸引力。他認為,從埃及到美索不達米亞,使用帶輻條車輪的雙輪輕便戰車幾乎同時突然出現,這是一種“技術的共通”。

新的因素是由新動力提供的速度,而古時的小馬要達到高速,車就必須輕便,馬也要比過去更有耐久力。用結構工程學的概念來看,實心車輪的牛車可視為緩慢、沉重、用木材建成的壓縮結構,而戰車則是快速、輕便的木質結構,與彎木輪輞(車輪的部分)和車架合為一體。

如皮戈特指出的,這種戰車的出現不可能不產生革命性的效果,哪怕只是心理上的效果:“人類陸上運動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近10倍,從牛車的每小時2英裏到每小時20英裏,現代仿制的埃及古戰車用兩匹小馬拉著輕而易舉地就能達到這個速度,因為戰車加上挽具一共才重75磅。”(在此值得一提:直到兩個世紀前,把偕美女駕車出遊視為人生一大樂趣的約翰遜博士還認為,人體能承受的速度不超過每小時25英裏。)

然而,戰車的效果絕不僅僅是心理上的。它導致了戰車武士這個群體的誕生。這些人武藝高強、能攻善戰,只有他們能駕馭高度專門化、造價極為昂貴的戰車,也只有他們會用與其相配的武器,如復合弓。在他們下面附屬著一大群專業人員,如馬夫、鞍工、車輪維修工、細木工、弓箭匠等等;要保持戰車和馬匹處於良好狀態,這些人不可或缺。

這些戰車禦者是從哪裏來的呢?絕對不是從西歐的大森林中來的,盡管那裏有幾塊地方可能還有野馬存在;西歐的森林對戰車來說是一大障礙,那裏禦車貴族的出現因此至少推遲了500年。他們也不是從兩河沖積平原來的,因為那裏沒有馬。幹燥、樹木稀少、四通八達的中亞大草原無疑是野馬的家鄉,但盡管大草原除了春秋兩季的沼澤期以外非常適合車輛通行,它卻奇缺金屬和木材這兩項制造戰車的必要物資,因此也不應該是戰車的發源地。這樣,通過排除法,關於戰車和禦車武士起源於大草原和文明的兩河平原交界地區的說法看起來是比較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