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3:軍隊(第5/6頁)

外國衛隊以及統治者從在首都定居下來的子民中招募的衛兵通常會逐漸僵化固定,變得奇形怪狀:英國的王室警衛和教皇的瑞士衛隊對自己的不合時宜引以為榮,正如現已消失的巴伐利亞侍衛,他們直到19世紀還在使用戰斧。有些君主有意維持古老的衛隊,用以渲染自己血統的久遠,如霍亨索倫王室的禁衛軍(Schlossgarde kompagnie),他們護衛末代德皇的方式與腓特烈大帝宮廷的方式別無二致。出身高貴的熱血青年自然對做這樣的事不屑一顧,他們願意加入和敵人短兵相接的“近衛軍”,以此表示對君王的忠誠。有些近衛軍後來發展為作戰部隊,還有許多按近衛軍模式組建的部隊,如普魯士和俄國的近衛隊,後者包括普列奧布拉任斯基軍團和謝苗諾夫軍團,就沿襲了這一傳統,英國至今依然如此。

此類部隊的忠誠大多無可懷疑,1789年法國王室衛隊在巴黎駐紮時間過長,有人產生了異心,但那只是例外。然而,養兵所需的資金來源卻令人大傷腦筋,籌集正規野戰軍的軍費更是棘手。統治者和常備軍之間契約的中心要素就是無論在戰時還是平時,統治者都保證給常備軍的軍人提供食物、住房和餉金。稅收效率高的富國可以長期供養常備軍,但如果軍事野心過大,就可能竭澤而漁,使老百姓不堪稅賦的重負,而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結束後想要縮減龐大的常備軍規模時,經常會引發士兵的嘩變。1923年愛爾蘭自由邦就遇到了這種情形。因此,一些國家,特別是人口不多的富國希望避開維持常備軍隊的負擔,寧肯在需要的時候出錢買兵。這就是雇傭軍制度的基礎。不過,雇傭軍的基礎不止這一個;在歷史上,許多國家都用雇傭軍來補充自己的軍隊,經常與雇傭軍簽訂長期合同,這樣雙方皆大歡喜,過去法國人和瑞士人之間或現在英國人和尼泊爾廓爾喀兵之間的關系就是這種情況。也可以到管理有序的雇傭兵市場去買兵,雇傭兵合同期滿後會再回到市場上去;公元前4世紀伯羅奔尼撒的泰倫納海角就有這樣一個市場,前一個世紀希臘城邦間的一系列戰爭平息後,許多原來的士兵沒了事做,又沒有土地,於是來到市場上待價而沽;他們的行情還真不錯,因為波斯以及後來希臘化了的東方戰事不斷,對職業戰士的需求一直居高不下。 329年,亞歷山大大帝麾下就有50000名希臘雇傭軍,其中很多是從市場上雇來的。

依靠雇傭軍有其固有的危險。也許合同尚未到期,資金卻已告罄;若戰爭持續的時間超過預期,結果也是資金枯竭;如果一個國家或力求撙節,或樂不思危,或消極苟安,而完全依靠雇傭軍,雇傭軍就會認識到自己成了這個國家內一股有效的勢力。15世紀幾個意大利城邦就出現了這個問題,公民忙於商業,顧不上履行保家衛國的職責,但又吝嗇小氣,不肯花錢養常備軍。在這種情形中,雇傭軍威脅的就不是敵人,而是他們的雇主了:他們在雇主的內部爭端中選邊站;他們因欠餉或餉金菲薄而罷工或訛詐雇主;他們甚至會投向敵方;在最糟糕的情況中,他們幹脆把權力篡為己有,像潘多爾福·馬拉泰斯塔(Pandolfo Malatesta)、奧托布沃諾·泰爾佐(Ottobuono Terzo)和加布裏諾·豐杜羅(Gabrino Fondulo)各自在布雷西亞、克雷莫納和帕爾馬所做的那樣。

有些較早的城邦選擇了另一種防衛方法,好像它們預見到了依靠雇傭軍的危險,但其實是由於別的原因。它們規定,作為保持國籍的條件,所有擁有財產的自由人必須購買武器,參加作戰訓練,並在城邦遭受危險的時候負起保衛城邦的責任。這就是民兵制度。這個制度還可以有其他的形式。民兵制度一詞大致適用於包括中華帝國和俄國在內的多種定居型國家在歷史上很長一段時期內征召的農民軍隊。它也涵蓋盎格魯-撒克遜人統治下英格蘭的平民矛兵(fyrd)和歐洲大陸上與之對等的軍隊。這類軍隊組建的基本原則是“自由人必須武裝起來”,後來稱為“攜帶武器權”(jus sequellae)或“攜帶武器許可”(Heerfolge)。此一做法來自野蠻的日耳曼入侵者,在羅馬帝國解體後的各個王國內繼續傳承,直到9世紀和10世紀的軍事危機爆發後,才讓位於對擁有馬群的諸侯發出的出征詔令(ban)。在像瑞士和蒂羅爾這類貴族力量薄弱的偏遠地區,自由人武裝起來的做法持續的時間長得多;事實上,直至今日,瑞士仍在使用這個方法。

然而,提到民兵,我們聯想到的不是野蠻人,而是文明世界;我們會想到一隊隊的希臘農夫—公民,他們在自己的城邦與別的城邦發生爭端時會彼此交戰,但一旦遇到共同的危險,如公元前6世紀和公元前5世紀來自波斯帝國的威脅,他們就會團結起來一致對外。很容易設想日耳曼人和希臘人關於自由人的軍事責任的思想同出一源,更容易認為希臘人對作戰方法的主要貢獻——兩軍在固定的地點用步兵廝殺,直到一方失敗認輸的對陣戰——經羅馬傳給了尚處於野蠻狀態的日耳曼人。可惜這兩個推論都嫌證據不足。可以肯定的是,羅馬在共和國之前的年代裏從希臘人那裏學到了對陣戰的戰術,塞維憲法建立的羅馬軍隊就起源於方陣作戰法,後來羅馬皇帝的軍隊即在此基礎上發展而來。自那以後,希臘和羅馬在政治和文化上分道揚鑣。隨著羅馬走向帝國之路,農夫—戰士逐漸讓位於職業軍人。希臘人“擅長爭吵不和”,無法建立統一的職業軍隊,各個城邦仍然維持自己的民兵,就此埋下了他們最終全部亡於半野蠻的馬其頓這個強敵之手的種子。然而,正如希臘的許多其他遺產一樣,民兵的思想保存了下來。當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重新發現了古典知識的價值的時候,民兵的思想與法治及公民自豪感一起,得到了同等的重視。當然,它與後兩個概念有著緊密的聯系。馬基雅維利的政治思想植根於主權來自武裝的觀念,他不僅就此題目著書立說,而且起草了佛羅倫薩的民兵法(1505年法令),其目的就是為了使他的城邦擺脫雇傭軍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