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惠施、公孫龍及其他辯者(第3/9頁)

惠施之第四事為:

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莊子》卷十頁三十八)

郭象《莊子·大宗師》注曰:“夫無力之力,莫大於變化者也。故乃揭天地以趨新,負山嶽以舍故;故不暫停,忽已涉新;則天地萬物,無時而不移也。”(《莊子》卷三頁九)“天地萬物,無時不移”,故“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惠施之第五事為:

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莊子》卷十頁三十八至三十九)

《莊子·德充符》曰:“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莊子》卷二頁三十)郭象注曰:“因其所異而異之,則天下莫不異。……因其所同而同之,則萬物莫不同。”(同上)此觀點即《秋水篇》中所說者。天下之物,若謂其同,則皆有相同之處,謂萬物畢同可也;若謂其異,則皆有相異之處,謂萬物畢異可也。至於世俗所謂同異,乃此物與彼物之同異,乃小同異,非大同異也。

惠施之第六事為:

南方無窮而有窮。(《莊子》卷十頁三十九)

《莊子·秋水篇》曰:“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同墟,謂為地域所限)也。”(《莊子》卷六頁十一)普通人所至之處有限,故以南方為無窮。然此井蛙之見也。若從“至大無外”之觀點觀之,則南方之無窮,實有窮也。

惠施之第七事為:

今日適越而昔來。(《莊子》卷十頁三十九)

《秋水篇》雲:“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篤於時也。”(《莊子》卷六頁十一)若知“故不暫停,忽已涉新;則天地萬物,無時而不移也。”假定“今日適越”,明日到越;而所謂明日者,忽焉又為過去矣。故曰“今日適越而昔來”也。此條屬於詭辯,蓋所謂今昔,雖無一定之標準,然在一辯論範圍內,所謂今昔,須用同一之標準。“昔來”之昔,雖可為昔,然對於“今日適越”之“今”,固非昔也。莊子對於此條似不以為然;故《齊物論》曰:“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是以無有為有;無有為有,雖有神禹,且不能知,吾獨且奈何哉?”(《莊子》卷一頁二十五至二十六)

【注】金嶽霖先生雲:此條亦或系指出所謂去來之為相對的。如吾人昨日自北平起程,今日到天津。自天津言,吾人系今日到天津。自北平言,吾人系昨日來天津。但觀《莊子》“今日適越而昔至”之言,此條之意,似系指出所謂今昔之為相對的。

惠施之第八事為:

連環可解也。(《莊子》卷十頁三十九)

《莊子·齊物論》曰:“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莊子》卷一頁三十)“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連環方成方毀;現為連環,忽焉而已非連環矣。故曰:“連環可解也。”

惠施之第九事為:

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莊子》卷十頁三十九)

《莊子·秋水篇》曰:“計四海之在天地之間也,不似礧空之在大澤乎?計中國之在海內,不似稊米之在太倉乎?”(《莊子》卷六頁十二)然人猶執中國為世界之中,以燕之南越之北為中國之中央,復以中國之中央為天下之中央,此真《秋水篇》所謂井蛙之見也。若就“至大無外”之觀點言之,則“天下無方,故所在為中,循環無端,故所在為始也。”(《釋文》引司馬注)

惠施之第十事為:

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莊子》卷十頁三十九)

“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泛愛萬物,天地一體”,自萬物之同者而觀之也。《莊子·齊物論》曰:“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泰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卷一頁三十四)亦此意也。

四 【惠施與莊子之不同】

惠施之十事,若照上文所解釋,則惠施處處從“至大無外”之觀點,指出普通事物之為有限的,相對的。與《莊子》《齊物論》、《秋水》等篇中所說,極相近矣。然《莊子·齊物論》甫言“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下文即又言“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莊子》卷一頁三十四)此一轉語,乃莊子與惠施所以不同之處。蓋惠施只以知識證明“萬物畢同畢異”,“天地一體”之說,而未言若何可以使吾人實際經驗“天地一體”之境界。莊子則於言之外,又言“無言”;於知之外,又言不知;由所謂“心齋”“坐忘”,以實際達到忘人我,齊死生,萬物一體,絕對逍遙之境界。故《天下篇》謂莊子“上與造物者遊,而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為友”。(《莊子》卷十頁三十七)至謂惠施,則“弱於德,強於物,其塗隩矣”。(《莊子》卷十頁四十三)由此觀之,莊子之學,實自惠施又進一步。故上文雖用莊子之書解釋惠施之十事,然惠施終為惠施,莊子終為莊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