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莊子及道家中之莊學(第2/8頁)

所以者何?道即表現於萬物之中,故萬物之自生自長,自毀自滅。一方面可謂系道所為,而一方面亦可謂系萬物之自為也。“吾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秋水》,《莊子》卷六頁二十)《齊物論》雲:

夫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也,鹹其自取,怒者其誰耶?(《莊子》卷一頁二十一)

萬物之所以如此,“鹹其自取”,所謂“夫固將自化”也。惟其如此,故道可“無為而無不為”,如《老子》所說。

道非事物,故可稱之為“無”。《天地》雲:

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無間謂之命。流動而生物,物生成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莊子》卷五頁八至九)

泰初有“無”,無即道也。《老子》雲:“道生一”。莊子亦以道為“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謂之德”。由此而言,則天地萬物所以生之總原理,即名曰道;各物個體所以生之原理,即名曰德。故曰:

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天地》,《莊子》卷五頁四)

惟因道德同是物之所以生之原理,所以《老》、莊書中,道德二字,並稱列舉。江袤雲:

道德實同而名異。……無所不在之謂道,自其所得之謂德。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也。試以水為喻。夫湖海之涵浸,與坳堂之所畜,固不同也;其為水有異乎?江河之流注,與溝澮之湍激,自其所得如是也。謂之實同名異,詎不信然?(焦竑《老子翼》卷七引,漸西村舍刊本,頁三十八)

江氏謂道者人之所共由;德者人之所自得。頗能說明道德之所以同,及其所以異。不過依莊學之意,則應雲:道者物(兼人言)之所共由,德者物之所自得耳。物之將生,由無形至有形者,謂之命。及其成為物,則必有一定之形體。其形體與其精神,皆有一定之構造與規律,所謂“各有儀則”;此則其性也。

三 【 變之哲學】

然物之形體,非一成不變者。依莊學所見,天地萬物,無時不在變化中。故曰:

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盡,與物相刃相靡,其行盡如馳,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齊物論》,《莊子》卷一頁二十四)

又《秋水篇》雲:

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莊子》卷六頁二十)

又《寓言篇》雲:

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莊子》卷九頁十三)

“天均”《齊物論》作“天鈞”。謂之鈞者,喻其運行不息也。上文謂惠施之哲學,可謂為變之哲學;莊學亦變之哲學也。

四 【 何為幸福】

凡物皆由道,而各得其德,凡物各有其自然之性。苟順其自然之性,則幸福當下即是,不須外求。《莊子·逍遙遊篇》,故設為極大極小之物,鯤鵬極大,蜩鳩極小。“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裏,摶扶搖而上者九萬裏,去以六月息者也。”(《莊子》卷一頁二)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槍榆枋,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裏而南為?”(《莊子》卷一頁四)此所謂“故極小大之致,以明性分之適。……苟足於其性,則雖大鵬無以自貴於小鳥,小鳥無羨於天池,而榮願有余矣。故小大雖殊,逍遙一也。”(郭象注《莊子》卷一頁一至四)物如此,人亦然。《逍遙遊》雲:

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征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莊子》卷一頁七)

笛卡兒曰:“在人間一切物中,聰明之分配,最為平均;因即對於各物最難滿足之人,皆自以其自己之聰明為甚豐而不求再多。”(《方法論》第一頁)蓋各人對於其自己所得於天者,皆極滿足也。《馬蹄篇》雲:

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一而不黨,命曰天放。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其視顛顛。當是時也,山無蹊隧,澤無舟梁。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禽獸成群,草木遂長。是故禽獸可系羈而遊,鳥鵲之巢,可攀援而窺。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無知,其德不離。同乎無欲,是謂素樸。素樸而民性得矣。(《莊子》卷四頁十二)

又《天道篇》,老聃謂孔子雲:

夫子若欲使天下無失其牧乎?則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獸固有群矣,樹木固有立矣。夫子亦放德而行,循道而趨已至矣。又何偈偈乎揭仁義,若擊鼓而求亡子焉?噫!夫子亂人之性也!(《莊子》卷五頁三十至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