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儒墨補(第2/4頁)

至於墨家之團體以外之其他無主義的武士團體,先秦書中,亦間有述及者。《呂氏春秋》說:“昔者秦繆公乘馬而車為敗,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繆公自往求之。見野人方將食之於岐山之陽。繆公嘆曰:‘食駿馬之肉而不還飲酒,余恐其傷汝也。’於是遍飲而去。”後一年秦晉韓原之戰,“晉人已環繆公之車”。“野人之嘗食馬肉於岐山之陽者三百有余人,畢力為繆公疾鬥於車下,遂大克晉。”(《仲秋紀·愛士》)此三百余人,似即是一種武士團體。此段我在《原儒墨》中未引,因為此所謂野人安知非即鄉下農民,先時吃過繆公馬肉,後而被征發應戰者。由此言之,則此所謂野人,不必即是武士。不過繆公所失馬不過右服一匹,安能供三百余人之食?且農人食馬,何必去岐山之陽?或者食繆公之馬者,乃一三百余人之流動武士團體,繆公不罰此團體而又賜之酒。及韓原之戰,此團體之武士從戰,因感激而特別奮勇。其食馬與從戰皆團體的行動。如此解釋,亦尚合理。

盜跖似乎也是一個武士團體之首領。《莊子·盜跖》說盜跖是柳下惠之弟,“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此說雖不必可靠,但其人總在孟子以前或其同時,因為孟子曾說及他(《孟子·盡心上》)。他的“從卒”雖未必即有九千,但亦必有相當之眾。他所領導之團體之內部,是極有組織的。《呂氏春秋》說:“跖之徒問於跖曰:‘盜有道乎?’跖曰:‘奚啻其有道也!夫妄意關內中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時,智也;分均,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盜者,天下無有。’”(《仲冬紀·當務》)他的團體之內部組織,是道德的,所以《莊子·胠篋》說:“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尤可注意者,即其在團體內實行“分均”,此即所謂“有福同享,有馬同騎”,乃武士團體中所有之道德也。因講墨子而連及盜跖,似乎不倫不類。但依我們的看法,墨子與盜跖實乃武士之兩極端代表。盜跖如受了“招安”,“改邪歸正”,率其徒眾“到邊疆上一槍一刀,圖個封妻蔭子”,他便成為普通的武士。他如再進一步,計劃把他的團體內所行之道德,推行於全社會,並依其主義參加戰事,他便成為墨子。

上所述系有組織可見之武士團體。此外武士之以個人著名者甚多,如孟子所稱之北宮黝、孟施舍,俱以善“養勇”得名。又《呂氏春秋》說:“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塗,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為?’於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仲冬紀·當務》)此以自己之肉,“與朋友共”,實行武士道德之極端的例也。《呂氏春秋》又說:“戎夷違齊如魯,天大寒而後門,與弟子一人宿於郭外。寒愈甚,謂其弟子曰:‘子與我衣,我活也,我與子衣,子活也。我,國士也。為天下惜死。子,不肖人也,不足愛也。子與我子之衣。’弟子曰:‘夫不肖人也,又惡能與國士衣哉?’戎夷太息嘆曰:‘嗟乎!道其不濟矣夫!’解衣與弟子,夜半而死。弟子遂活。”(《恃君覽·長利》)此乃一未得志之士之流浪圖,觀戎夷之“遂解衣與弟子”,知其先之不欲解衣之真“為天下惜死”。其命弟子解衣,及後自解衣,皆實行一切“與朋友共”之道德。此段雖未明言戎夷為武士,但就其言行觀之,似可以為其是。

大概在晚周無論文士武士,均只稱為士,或均可只稱為士。士在當時,本為以賣技藝材能為糊口之人之通稱。此等技藝材能,大別為文武兩途,所謂“文能安邦,武能定國”者。此等人在社會上之地位,比一般庶民高,故往往與庶民分別言之。如《管子》謂,“官長任事守職,士修身功材,庶人耕農樹藝”。(《五輔》)《荀子》謂:“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強,不愛民者弱。”(《議兵篇》)但若以民指非君上非貴族之人,則士亦為民而居其首,所謂士農工商者是。《管子·小匡》及《國語·齊語》所說士農工商,各“定”其“居”、各“成”其“事”之制度,雖不必系齊桓公及管仲所真已施行者,然其議論乃承認當時社會之新興事實,乃當時新社會之反映,則可斷言。此新社會乃以後二千余年社會之輪廓,截至清末止,其中雖有小變而大體則仍舊也。所須注意者,即先秦所謂士,可指文士亦可指武士。《管子·問》說:“問士之有田宅,身在陳列者,幾何人,余子之勝甲兵,有行伍者,幾何人。”孟子謂齊宣王:“抑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然後快於心與!”(《孟子·梁惠王》)墨子謂:“昔者越王勾踐好勇,教其士臣三年。”(《墨子·兼愛下》)此所謂士皆武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