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權(第3/29頁)

在路振飛的指揮下,淮安變成了效忠明朝者、尤其是從北方逃來的官僚貴族的避難所。路振飛熱情地歡迎這些流亡者。但無論是路振飛本人,還是淮安百姓,都無意接納劉澤清、劉良佐,尤其是高傑的軍隊。6月10日,路振飛得知高傑開始向南移動並欲奪取揚州,立刻派遣將領分守淮安周圍各個要沖:周仕鳳守泗州,仕爾敬守清口,金聲桓守徐州。

在路振飛積極設防抵禦這些遊蕩不定的軍隊,以穩定淮安局勢的同時,南明政府卻將這些軍隊視為必不可少的支持者,和日後在南京愈演愈烈的皇位繼承之爭中的重要同盟者。以史可法為首的大臣們在發出檄文號召四方將領齊心保國之後,立刻意識到他們自身已陷入了爭奪南明中央權力的混戰之中,這場政治沖突發生於5月17日到6月2日之間。其焦點是空缺皇位的繼承問題。同引發了明初東林黨爭的那次皇位之爭一樣,這次鬥爭也將使南明朝廷內部發生致命的分裂。

明朝的皇室貴族

這次皇位之爭的原因是由於人們以為16歲的太子(朱慈烺)已死於北京,而太子的兩個弟弟又下落不明;另外,盡管在繼承權方面有法定的世系,但明室親王甚多,他們都可以在緊急情況下依其賢愚優劣被召入朝廷,繼承皇位。由於朱氏皇族的後代呈幾何級數增長,所以,皇室男性成員的身份在當時並不為人所重。洪武帝共有26子,16女;到16世紀50年代,他的後裔已多至19611人;到1594年,全國至少有6.2萬名皇室男性成員;17世紀頭10年間,登入皇族名冊的人已超過8萬。由於明朝的這位開國皇帝禁止子孫由科舉入仕或經商,他們唯一合法的生活來源就是俸祿。這些俸祿的多少又因等級和時代的不同而不同。明朝初年,親王(其爵位由長子繼承)的祿米為5萬石。但到15世紀初,由於皇室成員數量的增長,國庫不勝其重負,不得不將親王的祿米降到1萬石。及至16世紀,供養皇室男性成員的開支超過了全部官吏俸祿的總和。不久,僅此一項開支便超過了政府稅收的總額。例如1562年,山西各糧倉存糧共152萬石,而該省的皇親年俸的總數卻是213萬石。同年,一位巡按指出,當時全國可向京師提供糧食400萬石,而王府按規定標準所需的祿米卻達850萬石。皇室後裔數量的增加,不僅日益加重了納稅者的負擔,而且使宗室中身份較低的人也無法獲得足以維持生活的俸祿。他們只好紛紛借貸,從而深深陷於債務之中。甚至,連皇室上層貴族也落入了入不敷出、虛有其表的窘境之中,他們的府第因年久失修而破敗,他們本人則放蕩豪飲,虛度時光,醉生夢死。

16世紀到中國傳教的天主教神甫,對這種已經沒落的貴族的情況極感興趣。例如葡萄牙人達克路士曾經寫道:桂林一帶有許多因反叛皇帝而被流放的明室親王,有數千戶皇族生活在高墻大院之中。這些來自歐洲的旁觀者透過高聳的大門看到院內的樓閣和路徑。但他們認為:這些宏偉的宮殿對居住在其中的人們來說,實際上是一座金碧輝煌的監獄:

總之,在貴族們的府第之中,有各種消遣娛樂,但是他們永遠不能擅自外出。這一方面是由於他們出身高貴,另一方面是由於國家的法律規定。因為皇帝希望杜絕皇室中有可能發生的任何陰謀,以維護政權的穩定。

佩雷拉(Galeote Pereira)也記錄了當時桂林許多朱門大戶的情況。他聽說那些人完全依靠皇室按月供給的錢糧為生,他們因飲食無度而身體臃腫。耶穌會士金尼閣在同一世紀晚些時候曾寫道,皇室宗親已超過6萬戶。他強調說,這些人對社會毫無價值,對君主權力卻構成威脅。

由於不能入仕,又不能參政,生活放蕩、傲慢無禮的皇室宗親發展成有閑階層。皇帝清楚地知道他們有自己的特務組織,因而將他們視如仇敵,嚴加防範。他們全都住在指定的城市中,未經皇帝允許不得離開,違者處以極刑。他們中甚至沒有一人被獲準留居在北京或南京城裏。

經過努力,身份較低的皇族成員獲得了入仕的機會。1595年以後,朱姓宗親被鼓勵去參加科舉,但其中只有極少數人考中,其余的人繼續在貧困中生活。少數上層貴族,則始終被皇帝認為有謀反的可能,而受到猜疑和防範。

地位較高的親王及其王府,在明初原是被用作抗衡士紳集團和富戶勢力以及抵禦蒙古入侵的軍事力量。明太祖將自己的兒子分封在各省轄區之外的地方,9位親王被置於接近今蒙古邊界一線,分別統領3000—80000人。在其轄區內,他們可自建宮殿,任命自己的官屬。然而,他們對轄區內官員的控制權,最終遭到對這種獨立勢力深感擔憂的建文帝(1399—1402)的反對。事實證明他的擔憂是有道理的,因為他登基後不久就被其叔父燕王推翻了。燕王就是後來將明朝都城遷至北京(燕京)的永樂帝(1403—1424),北京原是他的封地。永樂帝同樣感到其他諸王有謀篡的危險,所以開始建立新制度以控制自己的兄弟和侄子。他盡量削弱諸王的經濟實力,使他們依靠俸祿為生,又限制諸王軍隊的規模,同時增強由中央委派到諸王手下的長史的權力盡管如此,最強大的親王仍保有發動叛亂的力量。16世紀初,便發生了兩次迫使朝廷出兵鎮壓的較大叛亂——1510年安化王謀反和1519年的寧王之亂。這些叛亂,使諸王擁有侍衛武裝的制度受到更加嚴厲的責難,由此便產生了16世紀頭10年後期外國傳教士所看到的那種金碧輝煌的“監獄”。然而,與此相矛盾的是:和皇帝最親近的王府的財產在這一時期卻逐漸增長,這主要是靠把罪臣(如1561年謀反的太監曹吉祥)的土地沒收為皇帝及其近親的皇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