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第3/10頁)

周城為壕,深廣各丈許;壕外為墻,高丈許,施睥睨。營外又各為壕,深廣皆五尺。

因此,朽山、錦州兩路援軍,都未能到達大淩河城。九月,遼東巡撫邱禾嘉、總兵吳襄(吳三桂之父,祖大壽的姊夫。吳三桂為祖大壽的外甥),合軍七千人赴援,亦為太宗親自領兵擊退。

太宗長圍的目的,不在得地而在得人。一則曰:"(明)善射xx精兵,盡在此城。"二則曰:"我非不能攻取、不能久駐,但思山海關以東智勇之士盡在此城,若殺爾等,於我何益?"(俱見《清史列傳·祖大壽傳》)尤以生致祖大壽為志在必得,所以設圍之初,即再次致書招降,第二通中有這樣的話:

倘得傾心從我,戰爭之事我自任之;運籌決勝,唯望將軍指示。

這不僅是請祖大壽當他的"軍師",直是請祖大壽發號施令。這當然是從《三國演義》中"三顧茅廬"得來的靈感;而此後之善視祖大壽,則參用曹瞞之於關雲長的故智。當大淩城中"糧盡薪絕,殺人為食,析骸而炊",亦即是到了以人骨作薪煮人肉的地步時,祖大壽終於投降,事在崇禎四年十月。

祖大壽初降,太宗與之行"抱見禮",親以金卮酌酒慰勞,贈以黑狐帽、貂裘,明日用祖大壽策,奇襲錦州,《清史列傳》本傳載其事雲:

命貝勒等率八旗諸將及兵四千人,俱作漢裝;大壽率所屬兵三百五十人,以二更起行,趨錦州,炮聲不絕,為大淩河城中人突圍奔還狀。會大霧,人覿面不相識,軍皆失隊伍,為收兵而還。

如果沒有這場大霧,我很懷疑,一入錦州,此作漢裝的四千清兵,恐將不復再得回遼東。祖大壽始終無降清之心,此非我好做翻案文章,證以此後情況,事實確是如此。

或謂:"然則先降之三千余人,包括其嗣子澤潤、親子澤洪、養子可法在內,又將如何?"我的答復是:祖大壽知道太宗不會因他的歸明而殺此三千余人;果真屠殺,亦符大壽之願,其部下終不為清所用。

《清史列傳》本傳又載:

十一月庚午朔,諭諸貝勒曰:"朕思與其留大壽於我國,不如縱入錦州,令其獻城,為我效力。即彼叛而不來,亦非我意料不及而誤遣也。彼一身耳,叛亦聽之。若不縱之使往,倘明國(朝)別令人據守錦州,則事難圖矣。自今縱還大壽一人,而攜其子侄及諸將士以歸,厚加恩養,再圖進取,庶幾有益。"

此真是看得透,做得出。太宗與崇禎在位同為十七年,何以此勝彼敗?最大的原因即在太宗真能知己知彼;而崇禎則既不知彼,亦昧於自知。本傳續記:

乃遣人傳諭,詢大壽曰:"今令爾至錦州,以何計入城?既入城,又以何策成事?"大壽對曰:"我但雲昨夜潰出,逃避入山,今徒步而來。錦州軍民,俱我所屬,未有不信者。如聞炮則知我已入城,再聞炮,則事已成,上可以兵來矣。"遂以其從子澤遠及廝養卒二十余自隨。既渡小淩河,舍騎徒行,遇錦州探卒,偕入城。越三日遣人至大淩河語其所屬諸將曰:"錦州兵甚眾,將從密圖之。爾諸將家屬,已潛使人贍養,後會有期。倘有衷言,即遣人來,無妨也。"於是上將旋師,賜敕大壽,令毋忘前約。大壽復遣人賫奏至,言:"期約之事,常識於心,因眾意懷疑,難以驟舉。望皇上矜恤歸順士卒,善加撫養。眾心既服,大事易成。至我子侄,尤望垂盼。"上命毀大淩河城,攜大壽從子澤洪等及諸將以還,優賚田宅服物器用。降兵萬余,鹹分隸安業。

祖大壽初回錦州時,只言突圍而出,但副將參將等高級將官投清,這件事是瞞不過的,遼東巡撫邱禾嘉密疏上聞。崇禎當然要殺祖大壽,卻不敢明正典刑,一面命邱禾嘉加以羈縻;一面如清太宗之於阿敏,行一條借刀殺人之計。《清史列傳》本傳:

唯以蒙古將桑噶爾寨等赴援不力,戰敗先遁,密令大壽殲之。事泄,桑噶爾寨率眾蒙古,環甲三晝夜,欲執大壽來歸本(清)朝。大壽慰之曰:"我視爾如兄弟,爾安得若此?"桑噶爾寨曰:"聞欲盡殺我等,圖自救耳。"大壽曰:"殺我自必及爾;殺爾自必及我。"共之盟誓而定。

按:在遼東明軍,雜有甚多蒙古部隊,此即王象乾所優為的"行款",而在兵部誇張為"以虜制夷"的戰略。觀上引之文,情形是很明顯的:祖大壽只帶"從子澤遠及廝卒二十余"回錦州,何能殲滅桑噶爾寨所率的"眾蒙古"?又"事泄"者,當然是邱禾嘉依照指示,故意"放風"。祖大壽謂桑,"殺爾自必及我",則是已知為借刀殺人之計,為桑揭穿底蘊,自然相安無事。此一段記敘中有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