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民族英雄於謙

有一首《石灰吟》:

千錘萬擊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 粉骨碎身全不惜,要留清白在人間。

這首詩是明朝民族英雄於謙寫的,經過千錘萬擊,不怕烈火焚燒,不怕粉骨碎身,要留下清白在人間,寫的是石灰,同時也象征了於謙自己的一生。

於謙(公元1398—1457),字廷益,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小時候很聰明,性格堅強。明成祖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二十四歲時中了進士。明宣宗宣德初年(公元1426)做了禦史(監察官),明宣宗的叔父漢王高煦在山東造反,明宣宗親自帶兵討伐,高煦投降,明宣宗叫於謙當面指斥高煦罪狀,於謙義正詞嚴,說得有聲有色,明宣宗很賞識他,認為是個了不起的人才。接著於謙被派巡按江西,發現有幾百件冤枉的案件,都給平反了。

宣德五年(公元1430),明朝政府為了加強中央的權力,特派中央比較能幹的官員去治理重要的地方,五月間派況鐘、何文淵等九人為蘇州等府知府。到九月又特派於謙、周忱等六人為侍郎(中央的副部長),巡撫各重要省區。明宣宗親自寫了於謙的名字給吏部,破格升官為兵部右侍郎(國防部的副部長),巡撫河南、山西兩省,宰相也支持這主張。明朝制度,除了南北兩直隸(以北京和南京為中心的中央直轄地區)以外,地方設有十三個布政使司,每個布政使司(通稱為省)設有布政使管民政賦稅,按察使管刑名司法,此外還有都指揮使管軍政,號稱三司,是地方上三個最高長官,職權不同,彼此都不能互相管轄。布政使是從二品官,按察使是正三品官,都指揮使是正二品官,兵部右侍郎雖只是正三品官,卻因為是中央官,又是皇帝特派的,奉有敕書(皇帝的手令)可以便宜行事,是中央派駐地方的最高官員,職權就在三司之上了。

於謙做河南、山西巡撫,前後一共十九年(公元1430—1448),除周忱連任江南巡撫二十一年以外,他是當時巡撫當中任期最長的一個。

於謙極重視調查研究工作,一上任便騎馬到處視察,所到地方都延請當地有年紀的人談話,了解地方情況,政治上的得失利弊,老百姓的負擔、痛苦,該辦的和不該辦的事,一發現問題,立刻提出具體意見,寫報告給皇帝。遇有水災、旱災,也及時上報,進行救濟。他對地方的情況很清楚,政治上的措施也很及時,因之,得到人民的歌頌和支持。

明英宗正統六年(公元1441)他向皇帝報告,為了解決缺糧戶的暫時困難,當時河南、山西倉庫裏存有幾百萬石糧食,建議在每年三月間,由州縣官調查,報告缺糧戶數的所需糧食數量,依數支借,到秋收時歸還,不取利息。對老病和窮極不能歸還的特許免還。還規定所有州縣都要存有預備糧,凡是預備得不夠數的,即使任期滿了也不許離任,作為前一措施的物質保證,這一款由監察官按時查考。皇帝批準了這一建議。這樣一來,廣大的缺糧戶,在青黃不接的時候,就可以免除地主的高利貸剝削了,他為窮困的農民辦了好事。

黃河經過河南,常常鬧決口,造成水災。於謙注意水利,在農閑時動用民力,加厚堤身,還按裏數設亭,亭設亭長,負責及時督促修繕。在境內交通要道,都要種樹、鑿井,十幾年間,榆樹、柳樹都成長了,一條條的綠化帶,無數的水井,使行道的人都覺得陰涼,沿途都有水喝。

大同是邊上要塞,巡按山西的官員很少到那裏去,於謙建議專設禦史監察。邊地許多將領私自役使軍人,為他們私墾田地,國家的屯田日益減少,邊將私人的墾田卻日益增加,影響到國家的收入和邊防的力量,於謙下令沒收邊將的私田為國家屯田,供給邊軍開支。

於謙做了九年巡撫,政治清明,威信很高,強盜小偷都四散逃避,老百姓過上了比較安定的生活。由於他政治上的成就,明朝政府升他為兵部左侍郎,支二品俸祿,仍舊做巡撫的官。

在這九年中,於謙的建議到了北京,早上到,晚上就批準,是有其政治背景的。原來這時的皇帝是年輕人,明英宗當皇帝時才十歲,太皇太後和皇太後(皇帝的祖母和母親)很敬重元老重臣三楊:楊士奇、楊溥、楊榮,這三個老宰相都是從明成祖時就當權的,比較正直,有經驗,也有魄力,國家大事都由他們做主張。他們同意於謙做巡撫,對於謙很信任,於謙有了朝廷上三楊的支持,才能在地方辦了一些好事。到了正統後期,正統五年(公元1440)楊榮死。七年楊士奇死,太皇太後死,十一年楊溥死。三楊死後,朝廷上不但沒有支持於謙的力量,反對於謙的政治力量反而日益增加了,於謙的政治地位動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