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戰爭已不可避免(第2/25頁)

面對律勞卑的蠻橫無理,盧坤果斷地向道光皇帝進行了匯報。道光皇帝指示盧坤,如果英國人執意不聽約束,立即將其驅逐出境。得到皇帝的授權,盧坤立即調水師六十八艘戰船封鎖住珠江口,時間長達十七日之久。律勞卑一無所獲,最終被驅逐出廣州,不久便病死在澳門。

此後繼任的兩任駐華商務監督在對華貿易問題上,采取了和律勞卑完全不同的手段,無論遇到什麽問題,都保持絕對的沉默。不過這種沉默讓身在廣州的英國商人極為不滿。事實上從商人的趨利角度來看,獲取更大的利潤和價值是其目的,而律勞卑的繼任者卻無法為他們獲取更大的利益,因此越來越多的英國商人在律勞卑被驅逐的問題上大做文章,認為清政府的做法羞辱了大英帝國。英國商人的喉舌《廣州紀事報》率先發出了主戰言論,並由煙販馬地臣將這些言論帶回國內。這些言論為英國新任外交大臣巴麥尊所賞識,道光十六年(1836)五月,在巴麥尊的推薦下,義律成為新一任的駐華商務監督。

從律勞卑試圖以武力對抗清政府的行為來看,當時身在廣州的英國人對大清帝國的現狀十分了解,他們堅信只要對華使用武力,就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進而可以為大英帝國獲取更大的利益。然而從律勞卑最終失敗的結果來看,至少在當時,英國商人對華使用武力的態度缺少英國官方的支持,這也使得盧坤可以封鎖珠江口長達十七日之久。

在律勞卑被驅逐之後,盧坤將處理這次事件的完整過程詳細向道光皇帝進行了匯報。按照當時官場的慣例,盧坤在匯報中將自己的“戰果”進行了誇大,將處理這次本身是律勞卑個人行為的事件,說成是在皇帝陛下英明領導下,對英夷進行的一場鬥爭的勝利。這種做法在當時來講,也算不得什麽欺騙,畢竟誰都願意幹往自己臉上“貼金”的事情。但事實上這種做法除了讓皇帝陛下繼續那種天朝上國的高傲自大之外,還會給當時高層的絕大多數人造成一種錯覺,那就是只要大清帝國一板起面孔,英夷小國就會乖乖臣服在我天朝上國的威嚴之下。

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成功驅逐律勞卑事件,作為一個對英夷鬥爭的成功案例是不是讓皇帝陛下擁有了足夠的自信,但是,成功的案例往往會振奮人的神經,在遇到與先前的成功案例相似的事件,需要做出決策時,先前成功的案例往往會有心理暗示的作用。

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成功驅逐律勞卑事件,不過是大清帝國對英鬥爭的一次含金量不足的“熱身賽”。然而它使清政府統治階層的大部分人產生一種錯覺,認為自身的實力對付英夷綽綽有余。他們不知道律勞卑事件是缺少英國官方支持的,他們更不知道一旦英國官方決定對中國使用武力,這種“正賽”的含金量遠不是“熱身賽”所能比的。

現在,面對林則徐在虎門海灘進行的銷煙活動,義律作為當年律勞卑一般的角色會去如何應對,甚至是給予國內政府什麽樣的傾向性將至關重要。因為這不僅關系到身在廣州的英商利益,也關系到英國在對待中國問題上的根本利益問題,至少在義律看來,虎門銷煙已經嚴重侵犯了英國的國家利益。

義律先前通過和林則徐交手,認識到這個從北京遠道而來的欽差大臣,絕非先前的那些官吏可比。因此性情高傲的義律在冷靜下來之後,並沒有選擇繼續和林則徐硬抗,但也沒像他的前幾任那樣選擇沉默,而是轉身尋求本國官方的支持。他雖然傾向於動武,但他充分吸取了當年律勞卑事件的經驗教訓,知道只有將自己對華動武的想法上升為國家行為,才有可能征服這個愚昧、落後、自私、保守的清政府。

不過,義律也明白要想充分說服本國政府支持自己對華動武的想法,只靠滿腔熱血以及控訴林則徐在虎門野蠻銷煙是遠遠不夠的。他明白本國政府只要能在對華貿易中,得到源源不斷的稅收,就不會貿然發動對華戰爭。如果鴉片貿易減少,本國政府稅收減少,以巴麥尊為首的政府決策層就會做出戰爭的決定。

今天我們從義律呈遞給巴麥尊的全部信件中可以看出,為了表達清政府這次禁煙嚴重侵害了英國的利益,以及如果不對華采取武力措施,未來英國在華的稅收將嚴重減少這個意思,義律可謂是各種手段盡皆使出,甚至不惜放下高貴的身段進行誣告與陷害。

事實上,早在道光十九年二月八日(1839年3月22日),林則徐限令交出鴉片的那段時間,義律在寫給巴麥尊的信中,就說林則徐的行為是不正當的恐嚇行為。在他被迫交出鴉片後,4月3日,又寫信給巴麥尊說,清政府的這場禁煙運動,是對英國官員和臣民犯下了突然而殘酷的戰爭罪行,是野蠻的清政府強迫英國人交出財產的一種赤裸裸的侵略。在信的最後他煽動地寫著,應該對清政府以迅速而強有力的武力打擊,事先連一個字的照會也不用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