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美國是航空領導者(第3/4頁)

我們歷經艱辛,終於從德國弄來一艘齊柏林飛艇。我們打算用這種飛艇承擔偵察、運輸貨物和給養、運載飛艇作戰人員、作為飛機的母艇、在需要投放的地方投放飛機等任務。

我們的武器日益完善,可以擊沉商船、魚雷艇、驅逐艦、巡洋艦甚至是戰列艦。這些軍艦裝備有舷側重裝甲可以抵禦投射武器和加農炮襲擊,其甲板也能防備落到艦上的炮彈。想要擊毀軍艦,只能使用投射武器直接擊中它。戰列艦最薄弱的地方在於,艦底沒有裝甲。根據這個缺點,我們可以利用水下爆炸產生巨大力量擊穿戰列艦底部,使其沉沒。

大家還記得吧,小時候我們潛入水中,用兩顆石頭互相撞擊,現在我們可以利用這種力量攻擊艦船。深水中,距艦船一定距離的爆炸能破壞冷凝氣系統,致使蒸汽泄漏,艦船無法機動。另外,螺旋槳、槳軸、舵也可能被損壞,以至於船的水下部分的整體性能被破壞。為此,我們的炸藥要在水下深處爆炸才能產生這樣的效應,並制成引信。這些裝滿了1000多磅[2]TNT炸藥的炸彈如果擊中了船上的甲板,它就能使甲板穿孔碎裂,殺傷暴露的人員和裝備,甚至炸壞艦船的彈藥庫和鍋爐。如果炸彈在戰列艦吃水線以下爆炸,就能使它失去平衡而沉沒。

1920年,我們的試驗證明,我們能夠摧毀、重創和擊沉任何戰列艦。這引發了一場有趣的爭論,這次爭論證明,改革總是會受到保守分子的非難。當時,海軍部部長宣稱,戰列艦不可能被炸沉炸毀,我們轟炸時,他願意站在艦橋上。眾議院的安東尼先生,參議院的紐芬議員提議,授權美國總統為我們提供一艘戰列艦作為試驗靶標。幸好,戰時俘獲的德國戰列艦,移交給了美國,根據協定,這些軍艦將被摧毀。

在國會的授權下,海軍部開始規劃炸毀這些軍艦,需要炸毀的有潛水艇、驅逐艦,還有巡洋艦“法蘭克福”號和無畏艦“東弗裏斯蘭”號。“東弗裏斯蘭”號是德國海軍上將下令建造的,它被稱為“不可能沉沒的船”。“東弗裏斯蘭”號有許多水密隔艙,每個艙有牢固的隔板,所以,一個或幾個隔艙灌滿水時,艙壁不會出現裂口。它底部的三層船殼都是很厚的裝甲。這艘無畏艦曾多次遭襲,但都安全地回到了港口。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試驗對象,也是一個很難對付的大家夥,為了炸毀它,我們將海軍軍官和空軍軍官召集起來,一同制訂轟炸計劃,以便學習轟炸知識。會上,海軍堅持要把這些艦艇錨泊在切薩皮克灣外。

準備執行轟炸任務的飛機在蘭利機場集合,此地距離切薩皮克灣口25英裏,加上軍艦到灣外的距離,飛機將要在水面上飛行約100英裏。此外,飛機可能還需要進行一小時機動飛行來接近目標,並以100英裏/小時的速度投下炸彈,因此,在這次轟炸任務中,飛機大約將在水面上飛行300英裏。正常情況下,飛機在水上飛行這麽遠的距離是完全可以辦到的,但如果一旦發生險情,就必須在水面迫降,這就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在戰時,我們必須涉險;在平時,沒有必要這樣飛。

其實,還有兩個地方可供軍艦錨泊,一處在哈特拉斯角,一處在科德角。大多數海軍軍官為了自己的小心思,想證明空襲沒有任何效力,想讓更多的國會議員看到空軍的無能,於是堅持將錨泊地設在切薩皮克灣外的海上。

按照國際慣例,船必須沉在深水中,而且炸彈在深水中爆炸的威力小於在淺水中,炸彈在深水中爆炸,無法產生向上爆炸的力量。

但是,為了證明我們的觀點,我們接受了苛刻的挑戰。海軍軍官們設置的這些障礙,加大了我們試驗成功的難度。

這次集結的飛機來自西部、北部和南部,一架漢萊-培基、兩架卡普羅尼從得克薩斯起飛,這些重型轟炸機是首次這樣連續飛行。邊界巡邏隊的老飛行員也到蘭利機場待命。邊界巡邏隊是1919—1920年間,我們部署在墨西哥邊境線的飛機巡邏部隊,用於保護美國邊界。

飛機到達後,由參謀機構結合歐洲作戰經驗將它們組織起來。參謀部將制訂整個組織和作戰的計劃。組成的這支空軍部隊被稱為第1臨時空軍旅。這個空軍旅的組織架構是很完備的,它具有一支大空軍作戰所需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其下轄的驅逐航空隊,由在歐洲大戰中表現傑出的鮑廉姆上尉率領。驅逐航空隊的任務是保護大型轟炸機。

此次行動中,我們所采用的輕型轟炸機是舊式德哈維蘭飛機,其任務是:攻擊魚雷艇、運輸船和輕型艦船;當遭到艦艇上的炮火威脅時,近距離地使用小型炸彈和機炮反擊,為重型轟炸機作業掃除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