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戰爭勤務或調動軍隊的實用藝術

戰爭勤務概念

戰爭勤務,是僅僅關乎細節,或者是戰爭藝術最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抑或只是一個術語,泛指司令部工作的各個領域,將戰爭藝術運用於實際作戰的各種手段?

有人認為,既然有關戰爭的一切都已經有了定論,再去尋找新定義純屬多余。在他們看來,我的問題有點離奇。而我則堅信,精確的定義能使概念清晰。不過,想要解釋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其實有點困難。

我曾效仿許多軍事家,將戰爭勤務劃入司令部工作的具體執行的細節問題內。這些細節問題,又是組成野戰勤務細則和若幹軍需官守則的主要內容。這種看法,受當時流行的某些偏見影響。戰爭勤務這一術語源於軍需官,而軍需官是一個職務名稱,過去其職責是安排軍隊舍營,指導縱隊行軍,安排其駐防。可見戰爭勤務的內容,應該與平常的舍營相似。當新作戰方式出現,軍隊的運動更加復雜,司令部的權力和職責進一步擴大,參謀長需要負責傳達最高統帥的意圖,並為其收集各種資料,一邊執行作戰行動。參謀長的職責變了,參與所有計劃的制定,傳達、解釋、監督作戰計劃的執行,他的職責關系到戰局的全部作戰行動。

此後,參謀長的職責就順理成章地包含了戰爭藝術的各個不同部分。如果真的將這門科學稱為“戰爭勤務學”的話,那麽即使匯集卡爾大公、吉布爾、拉羅什·艾蒙、博斯馬爾和泰爾涅等人的著作,也未必能為戰爭勤務學勾勒出一個脈絡來,因為戰爭勤務學堪稱所有軍事的應用科學。

過去的老“戰爭勤務學”已經無法反映司令部科學的全部內容,至於它在現代的實際職能,還有待有識之士來總結概括。政府應當主動頒布那些已經成熟的細則,這些細則規定了參謀長和參謀的職權,也明確地指出了他們履行各自職責的方法。

當年奧軍司令部曾有一些細則,格裏毛爾和梯埃博所出版的參謀手冊和法蘭西新皇家軍團印刷的若幹守則,都未能盡如人意。

如果證實,參謀部的職能包括最高戰略計劃,那麽我們就應該承認,戰爭勤務包含於參謀學中,它應當獲得新的發展,成為一門新的科學,它不僅要包含參謀學,還要包括司令官的領導藝術。

現在我將戰爭勤務學可能包括的關於軍隊運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所有事項,總結如下。

1.為開戰準備必需的物資器材。擬定各種程序、指示、行軍路線等,以便軍隊集結並投入戰鬥。

2.為總司令擬定各種行動命令和各種攻擊方案。

3.聯合工兵首長、炮兵首長,協調倉庫和便於軍隊作戰的各種要點的隱蔽措施。

4.組織並指揮各種偵察,獲取敵人的情報。

5.遵照總司令的命令,采取一切措施協調軍隊整體運動。協調各縱隊行軍有序一致;保障常用器材;制定軍隊作息時間等。

6.指揮前哨、後衛,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獨立支隊,為其提供所需的物資。

7.傳達司令部的訓令和指示,傳達關於迎敵時各縱隊的部署方法,根據地形條件和敵人的特點指出采取何種戰鬥隊形。

8.指示前哨和其他獨立支隊,當其遭到優勢敵軍的攻擊時,應該選擇的集結地點,以及明確告知,他們所能得到的支援。

9.組織並監督軍需庫、彈藥庫、糧站和野戰醫院的部署,它們既不能離軍隊太遠,又不能妨礙軍隊的運動。另外,還需采取措施,確保它們的安全。

10.組織用於補充消耗的給養和彈藥的運輸車輛連續到達目的地。保障軍隊和基地之間交通工具的保養維修。

11.設立營寨,保障營寨內的安全、秩序、警衛,並制定營寨執勤細則。

12.建立和組織軍隊的作戰線、兵站線,以及各獨立支隊與兵站線的交通。謹慎選擇組織和指揮軍隊後方工作的軍官。

13.建立移動醫院並保障其安全。

14.記錄所派出的支隊,盡力幫助其歸隊。

15.組建補充營和補充連,便於集中掉隊人員和各種往返軍隊與基地之間的小分隊。

16.圍城時,制定執勤制度,並監督其執行。

17.撤退時,采取必要措施維持秩序,部署後備隊,支援和接替後衛,派出參謀探察可能進行抵抗的地點。

18.宿營時,劃分各軍駐防範圍,為每個軍指明緊急集合點,規定警戒措施,並監督其執行。

這些事項,既屬於總司令的職責,又屬於參謀部的職責。但毋庸置疑,參謀部就是為協助司令去執行這些事項,以便司令能集中精力考慮指揮作戰的問題。因此,如果參謀部和司令的職權不一致,那麽軍隊就會遭到不幸。這類現象很常見,將領也是人,他們也有人的缺點,而在軍隊內部,將領與參謀長之間的競爭是很常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