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乳 (第2/25頁)

“八十八枚?倘若一枚能殺一人,不就能殺八十八人了?”

“看來正是如此。因此,近日道玄坂那頭每逢日落,便有人群聚集。”

“那種地方只見得著狸貓,人們上那兒做什麽?”

“繪馬非得在夜裏寫不可,尤以醜時為佳,似乎不能讓他人見到。只要書寫得體,仇人三日內便會喪命。”

“哼,擠成這副德行,豈不是想寫也寫不了?”

“似乎是如此。”

“還真寫不了?”又市只是信口胡說,沒想到真是如此。真有這麽多人想取他人性命?

“不過,人群中大多是來看熱鬧的,其中也不乏一些管這叫替天行道什麽的傻子,還有些愣頭青說若這真能取人性命,何不把將軍大人的名字寫上去試試。”

“這倒是個好主意。”嘴上雖這麽說,但又市不僅不知道現任將軍的名該如何寫,連叫什麽都不清楚。

似乎是看穿了又市的心虛,長耳大笑道:“總之都是些煽動人心的不當言論。唉,世間本就有太多該死的惡棍,也有太多添麻煩的混賬。正如你所說,還有太多欲哭無淚或生不如死的家夥。如此看來,若有任何不須花錢也不須耗工夫就能取人性命的把戲,當然要蔚為流行。”

倘若如此輕松便能成事,咱們生意可要做不成了。仲藏擡頭仰天感嘆道:“我雖不像你老愛說些天真的傻話,但也認為取人性命就算成事,的確太簡單了些。沒錯,有些情況的確非得分個你死我活才能收拾,但咱們就是憑找出其他解決辦法混飯吃的。是不是?”

你不是靠造玩具混飯吃的?又市說道:“而我是靠賣雙六混飯吃的。閻魔屋則是靠租賃碗盤被褥混飯吃的。鳥見大爺的底細雖不易摸清,但表面上應該還是有個正當差事。咱們僅是偶爾承接損料差事,絕非靠此糊口,鳥見大爺不也這麽說過?”

“總之,我是不想和幹見不得人勾當的家夥有任何牽連。不過,難道不覺得事有蹊蹺?”長耳一張醜臉湊向又市說道,“總覺得有哪兒不對勁。”

“其中當然有隱情。”

哪可能沒有?有人喪命,說明一定是遭了毒手。神佛救不了人,當然也殺不了人。

不對。人可向神佛祈求救贖。同理,亦可向妖魔鬼怪祈求降禍。不,為了盡快將禍害送至彼岸以消災解禍,人得相信神力庇護,祈求佛祖慈悲。將吉事視為不可知者庇護之恩,乃是為了將兇事解釋成不可知者降禍。

因此,有人捏造吉事,以神佛庇蔭解釋之;有人辟兇消災,亦以神佛庇護解釋之。

但,取人性命,卻將之解釋成神佛所為。

“真教人不舒服。”

“的確不舒服。”

長耳已將番薯一掃而空,接著又豪飲了一大口酒。“總之,的確有人喪命。”

“就直說吧,根本是被殺的。”

若有人喪命,當然是被殺害的。

好,就當是被殺的,仲藏改口說道:“你認為,這有什麽好處?”

“好處?”

“寫上名字的借此殺了仇人,或許是得到了好處。但阿又,倘若真如你所說,是有人下的毒手,那麽兇手就不是神佛或妖魔鬼怪,而是人了。”

當然是人。

“那麽,這家夥為何要下此毒手?不管是替天行道還是什麽的,殺人就是違法犯紀,而且是滔天大罪呢。幹這種事,哪可能不求任何回報?難不成真是為了匡正世風、鋤強扶弱?”

“若被寫上名字就得死,想必是沒考慮這麽多。”

況且,似乎也沒聽說若被寫上名字的是個善人,便可免除一死。反正,判斷善惡的標準本就模糊。

前提條件似乎是——被寫了名字就得死,長耳說道:“因此大家才說它靈驗。倘若其中有些寫了名字卻無效,便不可能如此受人矚目。總之,想必沒人想借這手段除掉哪個善人——”話及至此,這巨漢聳了個肩,先是沉默半晌,接著才又開口說道,“但仇人就是個惡棍,死不足惜,人人視此為大義名分。說簡單些,不過是看誰礙事,就殺了誰。倘若這道理說得通,世間眾生可就要冤冤相報、彼此相害了。但死不足惜這標準,又是誰定的?”

“哪有這種標準?”

“當然沒有。標準雖沒有,但有些情況就是非得對手死了,才能解決。碰上這種情況卻又無計可施,便只能求神拜佛了。你不也曾說過,這是最後的辦法?”

沒錯,因此,世人才需要神佛。但是……

“看來情況是有所不同。”仲藏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只要做了請托,就能由神佛取人性命。不管對方是善人還是孩童,只要名字被寫在繪馬上了,便得要魂歸西天。決定死者該不該殺的不是神佛,而是委托人,也就是普通的人。到頭來,欲除去商場或情場敵手的、看某人不順眼的乃至純粹想找樂子的,不都要上這兒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