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孟子及儒家中之孟學(第4/8頁)

據此則孟子之理想的政治制度,為以有聖人之德者君天子之位。此聖人既老,則在其死以前預選一年較少之聖人,先使為相以試之。及其成效卓著,則薦之於天,以為其自己之替代者。及老聖人既死,此少聖人即代之而為天子。然天之意不可知,可知者民意而已。民果歸之,即天以天下與之;故薦之於天,即薦之於民也。“匹夫有天下,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蓋無天子薦之,則不能先為相以自試,不能施澤於民,民不歸之也。此理想與柏拉圖《共和國》之主張極相似;但儒家以述為作,故必托為史事,以代表其理想。又以依附周制及宗奉文王、周公之故,對於“繼世以有天下”者,亦不攻擊。此則在邏輯上不能自圓其說,只可歸之“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

孟子之理想的經濟制度,《孟子》中所述亦甚詳。孟子雲:

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余夫二十五畝。死徙無出鄉,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裏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七至八)

又雲:

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饑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饑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上,《孟子》卷一頁四至五)

此就原有之井田制度,轉移觀點,將其變為含有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制度也。所謂轉移觀點者,蓋古代土地為國君及貴族所私有,農民受土地於貴族,為之作“助耕之氓”,為之作農奴。故原有之井田制度,乃為貴族之利益。依孟子之理想,乃土地為國家所公有,人民受土地於國家而自由耕種之。其每井中公田之出產,雖仍可為國君卿大夫之祿,“以代其耕”;但農民之助耕公田,乃如納稅於國家之性質,非如農奴為地主服役之性質。此理想中之制度,乃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乃為人民之利益。故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即古代所實行者,非也。謂孟子所說之井田制度,純乎為理想,為創造,亦非也。二者均有焉;此所謂以述為作也。墨子就平民之觀點,以主張周制之反面。孟子則就平民之觀點,與周制以新解釋新意義。此孟子與墨子在此方面之不同也。

依孟子之意,國家不但須使人有恒產,解決其生活問題;且應設教育機關,教育人民。孟子曰:

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小民親於下。(《滕文公》上,《孟子》卷五頁六)

人人皆能生活,“養生喪死無憾”,不過為“王道之始”。必人人皆受教育,“明人倫”,然後方為王道之完成。此亦孔子“富之教之”之意也。

四 【性善】

以上所述之各種理想的制度,即孟子所謂王道,王政,或仁政也。仁政何以必須行?仁政何以能行?孟子曰: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孫醜》上,《孟子》卷三頁十四)

“不忍人之政”,即仁政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不忍見人之困苦,此即仁政之所以必須行也。人既皆有此心為仁政之根據,此即仁政之所以能行也。孟子因齊宣王不忍一牛之“觳觫而就死地”,斷其必能行王政。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雲:“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梁惠王》上,《孟子》卷一頁十二)

齊宣王謂己好貨好色,不能行王政。孟子言:“王如好貨”,“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於王何有?”(《梁惠王》下,《孟子》卷二頁九至十)因己之好貨好色,即推而與百姓同之,即“舉斯心加諸彼”也。若實現此心於政事,則其政事即仁政矣。“善推其所為”,即仁也,即忠恕也。孔子講仁及忠恕,多限於個人之修養方面。孟子則應用之於政治及社會哲學。孔子講仁及忠恕,只及於“內聖”;孟子則更及於“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