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老子》及道家中之《老》學(第4/7頁)

五 【對於事物之觀察】

《老子》以為宇宙間事物之變化,於其中可發現通則。凡通則皆可謂之為“常”,《韓非子·解老篇》雲:

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後衰者,不可謂常。唯夫與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謂常。(《韓非子》卷六頁七)

常有普遍永久之義。故道曰常道。所謂:

道可道,非常道。(一章,上篇頁一)

自常道內出之德,名曰常德。所謂:

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常德乃足,復歸於樸。(二十八章,上篇頁二十九至三十)

言道之為“無”,則曰“常無”;言道之為“有”,則曰“常有”。(一章)言道之不可形容,則曰:

道常無名。(三十二章,上篇頁三十三)

言道之功用,則曰: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三十七章,上篇頁三十七)

言道德之尊貴,則曰:

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下篇頁十六)

至於人事中可發現之通則,則如:

取天下常以無事。(四十八章,下篇頁十三)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六十四章,下篇頁三十一)

常有司殺者殺。(七十四章,下篇頁三十九)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七十九章,下篇頁四十二)

凡此皆為通則,永久如此。吾人貴能知通則;能知通則為“明”。《老子》曰:

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十六章,上篇頁十四)

《老子》中數言“知常曰明”,可知明之可貴。故《老子》雲: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馬夷初先生《老子核詁》雲:“王本王字作周。”)王乃天。(《老子核詁》雲:“疑天字乃大字之訛。”)天乃道。道乃久。歿身不殆。(十六章,上篇頁十五)

容當即《莊子·天下篇》所說:“常寬容於物”(見上第二節引)之容。知常之人,依常而行,不妄逞己之私意,故為公也。道“周行而不殆”,“疆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上篇頁二十五)知常之人,依常而行,亦可周行而不殆。故曰,“公則周,周則大,沒身不殆”也。“知常”即依之而行,則謂之“襲明”。(《老子核詁》雲:“襲、習古通。”)所謂: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救物,故無棄物:是謂襲明。(二十七章,上篇頁二十八)

或謂為習常,所謂:

見小曰明,守柔曰強。……無遺身殃,是為習常。(五十二章,下篇頁十八)

若吾人不知宇宙間事物變化之通則,而任意作為,則必有不利之結果。所謂:

不知常,妄作,兇。(十六章,上篇頁十四)

事物變化之一最大通則,則一事物若發達至於極點,則必一變而為其反面。此即所謂“反”,所謂“復”。《老子》雲:

反者道之動。(四十章,下篇頁五)

又雲: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二十五章,上篇頁二十五至二十六)

又雲:

萬物並作,吾以觀復。(十六章,上篇頁十四)

惟“反”為道之動,故“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正復為奇,善復為妖。”(五十八章,下篇頁二十四)惟其如此,故“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二十二章,上篇頁二十二)惟其如此,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二十三章,上篇頁二十三)惟其如此,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三十章,上篇頁三十一)惟其如此,故“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余者損之,不足者補之”。(七十七章,下篇頁四十)惟其如此,故“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四十三章,下篇頁九)“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七十八章,下篇頁四十一)惟其如此,故“物或損之而益,或益之而損”。(四十二章,下篇頁八)凡此皆事物變化自然之通則,《老子》特發現而敘述之,並非故為奇論異說。而一般人視之,則以為非常可怪之論。故曰:“正言若反。”(七十八章,下篇頁四十一)故曰:“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六十五章,下篇頁三十三)故曰:“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四十一章,下篇頁六)

六 【處世之方】

事物變化既有上述之通則,則“知常曰明”之人,處世接物,必有一定之方法。大要吾人若欲如何,必先居於此如何之反面,南轅正所以取道北轍。故,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三十六章,上篇頁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