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易傳》及《淮南鴻烈》中之宇宙論(第4/7頁)

“反復其道”,“無往不復”,宇宙間事物之“往來”、“屈信”,皆如日月寒暑之循環往來,此所謂“復”。此為宇宙間事物變化所依之一大通則。故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惟其如此,所以宇宙間任何事物,若發展至一定程度,則即變而為其反面。“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乾卦》六爻,以九五為最善。至於《乾》之上九,則為“亢龍有悔”,有“窮之災”矣。孔子於此雲: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文言》,《周易》卷一頁五)

“物極必反”,此《易》理亦《老子》所持之理也。依《易傳》所解釋,六十四卦之次序,亦表示物極必反之義。《序卦》雲: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周易》卷九頁五)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同上)

……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周易》卷九頁七)

惟其如此,故在宇宙變化程序中,有好亦必有不好。故《系辭》雲:

吉兇悔吝者,生乎動者也。(《周易》卷八頁一)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是故吉兇生而悔吝著也。(《周易》卷八頁三)

吉兇既與動常相即不離,而宇宙演化,即是一動。所以宇宙之有惡,乃必然之勢。故《系辭》又雲:“八卦定吉兇,吉兇生大業。”大業必與吉兇為緣,此即叔本華所說之“永久公道”也。

【注一】按《序卦》在所謂《十翼》中尤為晚出。然《淮南子·繆稱訓》雲:“動而有益則損隨之。故《易》曰:‘剝之不可終盡也,故受之以復。’”(《淮南子》卷十,劉文典先生《淮南鴻烈集解》,商務鉛印本,頁七)是《序卦》所說諸義,淮南王時已有之矣。

【注二】某筆記中謂:一仙人謂:下棋無必勝之法,但有必不輸之法。問必不輸之法為何?曰:不下棋。下棋為一動,動則必有吉兇悔吝也。

五 【易象與人事】

宇宙間有諸事物,諸事物之發展變化,有如此諸公例。《易》之為書,依《易傳》說,即所以將宇宙諸事物及其發展變化之公例,以簡明之象征,摹擬之,代表之,以便人之取法。《易》之一書,即宇宙全體之一縮影也。《系辭》雲:

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周易》卷八頁三)

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周易》卷七頁十二)

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鹹用之,謂之神。(《周易》卷七頁十)

聖人見“天下之賾”,而“擬其形容,象其物宜”,以得其“象”;又摹擬此象,造為“器”,制為“法”;“民鹹用之”。故曰:

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系辭》上,《周易》卷七頁十一)

宇宙間諸事物,時時革新,時時變化;《易》摹擬宇宙間諸事物,摹擬其變化。《易傳》雲: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系辭》下,《周易》卷八頁三)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其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惟變所適。(《系辭》下,《周易》卷八頁七)

惟其如此,故《易傳》屢言“時”;事物之發展若至於極點則一變而為其反面,故《易傳》屢言“中”。惠棟曰:

《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曰,時中。孔子作彖傳,言時者二十四卦,言中者三十五卦;象傳,言時者六卦,言中者三十六卦。其言時也,有所謂:時者,待時者,時行者,時成者,時變者,時用者,時義,時發,時舍,時極者。其言中,有所謂:中者,中正者,正中者,大中者,中道者,中行者,行中者,剛中,柔中者。而《蒙》之彖,則又合時中而命之。……子思作《中庸》,述孔子之意,而曰:“君子而時中。”孟子亦曰:“孔子聖之時。”夫執中之訓,肇於中天;時中之義,明於孔子;乃堯舜以來,相傳之心法也。其在《豐彖》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在《剝》曰:“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文言》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皆時中之義也。(《易尚時中說》,《易漢學》,《續經解》本,卷七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