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作家(第5/15頁)

話音漸漸沉了下去。這時,他仿佛隱約聽見美妙的樂聲,身體不由自主顫抖起來,膝蓋一彎,跌了下去。

“羅蘭!”埃蒂飛身向前撲了過去,大叫道。“這哥們兒他媽的心臟病犯了!”幸好情況如他希望的並沒那麽糟糕,因為歌聲仍舊高昂,樹影橫斜間的面孔仍舊清晰。

槍俠彎下腰,扶住了金——他的身體開始微微抖動起來。“他不過是暫時暈了過去。可誰能怪他呢?幫我把他擡進屋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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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雷蒙斯樂隊(TheRamones),一九七四年成立於紐約,美國著名的朋克搖滾樂隊。成名曲包括《火箭射向俄國》(RockettoRussia)和《伽巴—伽巴—嘿》(Gabba-Gabba-Hey)。

6

房屋的主臥臨湖,望出去一片旖旎風光,可是屋內地板上卻鋪了一塊俗氣的紫色地毯。埃蒂坐在床上,透過浴室的門看見金脫掉濕透了的運動鞋和外衣,赤腳站在浴室的瓷磚上,換掉濕透的內衣套上了幹凈的。他並沒阻止埃蒂跟他進浴室。自從清醒過來以後——實際上他真正暈過去只有三十秒——他的表現平靜得幾乎詭異。

他出了浴室走到衣櫃跟前。“是不是惡作劇?”他邊問邊翻找出一條幹凈的牛仔褲和T恤衫。在埃蒂看來,屋內每一處都體現出主人家底甚豐——至少有一些錢。上帝知道這些衣服還能體現出什麽。“這是不是麥柯·米克卡森和弗洛伊德·凱德伍德想出來的鬼把戲?”

“我不認識你說的這兩個人,這也不是惡作劇。”

“也許不是,可那家夥絕對不可能是真的。”金套上牛仔褲,平靜了下來,語氣變得理智。“我是說,他是我寫的!”

埃蒂點點頭。“我也這麽想,但他的確是真的。我一直跟隨他,已經有——”多久了?埃蒂自己也一時說不上來。“——有好一會兒了,”他說。“你寫了他,可沒寫我嗎?”

“你是不是覺得有點兒失落?”

埃蒂笑了起來,可事實上,這的確是他此時的感受。有一點兒。也許金還沒寫到他,可即使真的如此,並不代表是安全的,不是嗎?

“怎麽一點兒都不覺得我自己精神錯亂了,”金喃喃說道,“不過我猜要是真正精神錯亂了就根本不會有感覺。”

“你沒有精神錯亂,我想我明白你現在的感覺,先生。那個人——”

“羅蘭。薊犁……的羅蘭?”

“沒錯兒。”

“我記不得有沒有寫到薊犁那部分了,”金說。“得回頭去查查,假如還能找得到的話。不過,很好,就像‘薊犁之內無香膏。’”

“我不大明白你說的話。”

“算了,我自己也不大明白。”金在衣櫃裏找到一盒香煙,抽出一根點燃。“繼續說你的吧。”

“他把我從這個世界拽進了他的世界,當時我也感覺自己精神錯亂了。”當然埃蒂被拽離的並非眼前的這個世界,非常接近但仍然不同,而且那時候他自己吸毒成癮——難以自拔——不過當下情況復雜,還是不要提這些細節了,以免添亂。不過在他們出去找羅蘭開始真正的談話之前,他還有一個問題要問。

“問你個問題,金先生——知不知道合作城在哪裏?”

金從濕了的那條牛仔褲口袋裏掏出硬幣和鑰匙,放進新換褲子的口袋裏。雪茄叼在嘴角,煙霧熏得他眯縫起右眼。聽到埃蒂的問題,他停下手中動作,雙眉一挑,朝埃蒂瞥了一眼。“是不是腦筋急轉彎?”

“不是。”

“要是我答錯了你不會用你腰裏別的槍打死我吧?”

埃蒂微微一笑。金並非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感謝上帝。可他幾乎立刻想起來,上帝派了一個醉酒的司機殺死了他的小妹妹,還有他的哥哥亨利。上帝創造了恩裏柯·巴拉紮,活活燒死了蘇珊·德爾伽朵。笑容從嘴角隱去,答道,“這兒沒人會被打死,先生。”

“那麽,合作城在布魯克林。從你的口音判斷,你就是從那兒來的吧。猜謎節的大白鵝是不是該歸我了?”

埃蒂仿佛被針刺了一下兒。“什麽?”

“沒什麽,我母親常常這麽說。每次我哥哥戴維和我做好了所有家務,她總會說‘男孩兒們,猜謎節的大白鵝歸你們了。’玩笑而已。那麽我是不是答對了,有沒有獎品?”

“有,”埃蒂回答。“當然有。”

金點點頭,熄滅了雪茄。“你是個好人。我不喜歡的是你的夥計。從來就沒喜歡過,我猜這就是我決定放棄寫那部小說的部分原因。”

埃蒂聽了再次一驚,驀地從床上站起來掩飾自己的驚訝。“放棄?”

“是呵。書名叫《黑暗塔》,本來能成為我的《指環王》、我的《戈蒙哈斯特》①,我的……隨你想象。只有二十二歲的優勢在於你永遠不會缺乏雄心壯志,不過沒過多久我就發現這個雄心太大了,我的小腦袋裏裝不下。太……怎麽說呢……異想天開?我猜這個詞兒非常恰當,而且,”他又補充了一句,“我把故事大綱弄丟了。”